第17节(2 / 2)

“这样啊。”听了韩城的一番解释,李林李柳再看翠花的神色,知道事实经过就是韩城说的那样,总算是放下了心。

“李叔,这野猪你们带回去吧。”聊了“家常”,到了分别时刻,看李大冰带着李林李柳和翠花准备离去,韩城捡起上树前丢在地上的弓,指着地上的野猪对李大冰说道。

“那哪行!这是你打的,我们怎么能要!”李大冰拒绝,这是别人的猎物,自家没有付出一点,怎么能要!

“就当是给翠花妹妹赔罪了。”韩城看了翠花一眼,小丫头今天受了惊吓,得好好补补,瞧那瘦的,眼睛都占了脸的三分之一了,小胳膊小腿的,还是多吃点好。

被当成瘦子.的确是瘦子,但没有韩城想得那么夸张的瘦子翠花:这人看我的眼神为什么那么奇怪!

“不用,翠花还多亏了你,否则从树下摔下来可不是小事。”李大冰还是拒绝!

“李叔要是推辞就让我难以安宁了,”韩城脸上还上一副苦恼的样子,“李叔就当是为了让我安心,收下吧。”

“这……”李大冰还想再拒绝,可韩城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拒绝了也不好,可也不能白要啊,要不……“这样吧,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们就要点肉就行。”看韩城还要说话,先一步说道:“你就不要多说了,再说我就走了。”

唉,韩城叹气,送个东西都那么难!“那行。”说完,拔出背后的一把刀走到野猪身边开始分肉。

韩城去分肉,翠花看看傻站着的李林李柳,“大哥二哥,我们去摘点柿子吧,我之前摘的不知道有没有摔坏。”

李林李柳傻傻对视一眼,发现没有事做,爹去给那个叫韩城的帮忙了,他俩不能就这么干站着啊,还是得做点啥。“行,反正这树倒了,我们多摘点。”

最后,翠花和哥哥们摘了三口袋的柿子。翠花特意给一个口袋里装的满满的,准备给韩城带回去。 韩城把肉分了,给李大冰一个猪后腿,说是后退,其实还连着小半个身子。

“这太多了。”李大冰不接,这也太多了,不能要。

韩城抿着唇,找了草叶把猪腿放着,提起剩下的猪肉就走。

“唉,你别走啊,你等等,”翠花跑过去,递过一口袋柿子,“给你。”

看着翠花扑闪扑闪的大眼睛,韩城不说话,接过柿子转身飞快的离开了。

李大冰:我的台词还没说呢喂……

于是,父子三人加个小翠花带着一个猪腿和两袋柿子回家了。哦,还有一背篓的野菜。至于树……呵呵,不能只靠人力拖回去吧,还是先回去找人帮忙再说。

回去的路上,翠花好奇的问了李大冰关于韩城的事。介于翠花还小,而韩城已经二十“大龄”了,李大冰只当翠花是好奇,而且李林李柳两个也想知道,就给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这韩城,是下河村韩三的二儿子。韩三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韩城排行老二,家里人都叫他二郎。

当初,新皇还是个王爷的时候,当时的皇帝昏庸无道,新皇举兵谋反,在领地内征兵。这韩城就是被征兵给征到军队里去的。这征兵不是强制的,也不是要求一家非得出一个人,就是给钱,然后征兵。过关的人编进军队,给家里发二十两的银子。

韩城的娘身体不好,那年苛捐杂税太重,家里的收成都交了税,没有钱看病差点就去了。韩城为了给他娘看病,自己偷偷去报名,结果录取了。韩三和小韩氏(韩氏是李奶奶)不让,韩城就拿了钱抓了药。拿了征兵的钱,就必须得去,韩三和媳妇就只好挥泪送别韩城。

被征走后,韩城几年都没有音讯,村里人都以为韩城死在外头了,只有小韩氏不信,一直拦着韩三不让立衣冠冢。

没成想,这韩城真的活着回来了,在新皇登基的两年后。

新皇登基,下皇诏免三年的地税,今年是第二年。这也是分家时翠花就能分到那么多粮食的原因。不用交税,自然收成就多了。

韩城今年十九,是十四岁那你年走的。当年家里给定的亲也因为韩城去当兵而退了。

李大冰带着这么大一只猪腿回家,杨氏自然诧异,等问清事情之后,首先做的就是把翠花一顿训,并且严肃的声明下次再也不许翠花去青山了!

翠花:让我去我也不去了,野猪真的好恐怖啊。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给,一只猪腿!

翠花:给,袋柿子!

男主:收了猪腿,你就是我的了!

翠花:收了柿子你也是我的了!

☆、36

话说李大冰找人把树拖回家,然后就开始制作板车了。这个板车是那种有两个轮子,后面还带有一个可折叠的支架。当板车走在路上时,支架是收起来的,平行与板车。当板车在镇上煮面时,支架是放下来作为支撑架用的。

因为镇上的摊位是要交摊位费的,所以板车并不像拉货用的那种板车那么长,也没用那么矮,而是差不多两米左右的长度,然后高度是到杨氏的腰部,这样方便杨氏揉面擀面条,还不累人。

这次卖面条不像卖刺球果那样只有李大冰父子三个去镇上摆摊了,而是全家人都去。杨氏是擀面条的主力,李大冰是拉板车的劳力,翠花和李林李柳要去端碗、洗碗、收拾桌子。这样,石头和小草没人看了,干脆带着,不让乱跑就行。

李大冰找时间去了镇上,牙行的张大哥托人带信说摊位找好了,让李大冰去看看哪里合适,然后交钱。

到了镇上,张大哥带着李大冰去看了摊位。张大哥不是租摊位的人,不知道哪个更合心意,他只能根据李大冰的要求找到描述相符的摊位,然后让李大冰自己来看,决定到底要哪个。

一共有三个合适的地方,一个是在闹市,地方有点小,周围都是卖吃的东西,而且直走就是卖菜的地方。一个月50文钱。第二个是在德顺酒楼前边,一个月30文,摊位很大!第三个是在一个布店前,一个月45文钱,摊位大小还行,而且周围没有卖吃的。

李大冰三个摊位都看了,但没决定下来,想回家和杨氏商量一下,于是和张大哥约定好三天后来交钱定摊位。

李大冰回了家和杨氏商量租那个摊位好。杨氏觉得第三个不错,周围没有卖吃的竞争少。李大冰喜欢第一个,周围都是卖吃的,虽然摊位费贵点,但人多,应该能多卖点。 翠花嘛,觉得第二个地方不错,地方大还便宜!李林李柳的选择和李大冰一样,第一个,50文钱的那个。

但是……经过一家人的商量最后定了第一个摊位。其实翠花不是很能理解。但是经过李大冰的解释翠花就悟了。

第二个地方虽然便宜,地方也大,但是是在德顺酒楼的前边,有了德顺酒楼的对比,哪怕比德顺酒楼的便宜也卖不出去,再说之前还跟德顺酒楼做刺球果的生意,现在去人家店前摆摊不是挖人么!

第三个地方就更不行了,周围是卖布的,布最怕沾这些汤汤水水的。虽说周围没有卖吃的,自家独一份,但是穷人家不买布,买布的不穷,怎么会看上自家的小面摊呢!

还是第一个好,周围竞争多也不怕,来这个闹市的都是想吃饭的,总会有人吃自家的面条。一旦市场打开了,生意就好做了。这地方离卖菜的地儿近,来往的人多,人多好卖。你不吃他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