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从乐器店出来,又逛了一会儿,等他们开车回去到了画室门口的时候,韩骤把那本《邋遢大王》给了今墅安,他将书递过去,却在今墅安接到之前又拿了回来。
“有笔吗?”韩骤问他。
“嗯?”今墅安顿了一下,随即从大衣里怀兜里掏出一只钢笔递过去:“给。”
这是一只配着金帽的深绿色塑料钢笔,看外貌是英雄牌儿的,薄边的箭形笔夹和两端玻璃饰物都有点发污,看着很旧了。韩骤以前在朋友生日的时候也送过一支钢笔,那是三千块的万宝龙,漆亮的笔杆低调奢华,相比之下,今墅安这个就显得有点寒酸,现在楼下小卖店都不卖这种了。
韩骤随口打趣:“你这笔不会也是二手市场淘的吧?”
“不是。”今墅安低低的笑了两声,“就是买的比较早,当时也没太多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