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墅安没笑也没吱声,默默在拌好的凉菜里撒了把香菜,随即拍了下灶台,“坏了,你不吃香菜!”
今墅安手艺不错,虽然跟外面的大厨还是不能比,但在普通的家常里绝对是加。
韩骤把一块猪蹄骨吐在旁边的小碟子里,忍不住问他:“今叔叔你是怎么做到什么都会,还什么都能做得这么好的?”
“可能因为我活得比较久吧。”今墅安给韩骤杯里倒上葡萄酒,“活得久了,总有无聊的时候,学点东西能打发时间,我又比较聪明,所以学得都还挺好。”
“啧!”韩骤举杯在他杯口碰了一下,无奈摇头:“我发现你这个人……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好,你跟我想象得太不一样了。”
“不喜欢这样的我?”今墅安略微紧张,手指不住地晃高脚杯,杯底在桌面划出啦啦的轻微声响,听起来很磨人。
“喜欢!”韩骤记忆中第一次对人说这俩字,话一出口,就感觉热气从心口哗地涌上脑袋,整个人好似涨大了一圈,他赶紧举起杯,也不管是不是红酒,就咕噜咕噜往喉咙里倒,之后借着酒劲儿又说了一遍:“喜欢到你如果不联系我,我就会生气到很晚都睡不着。”他说完话像被自己烫着似的,立马把眼神挪开,仰头又是一阵猛灌。
突如其来的表白让今墅安始料未及,他手中晃杯的动作一顿,盯着韩骤红透的脖子,忽然有种强烈的性|冲动,很想撕开他的衣服,按着他的头在起勃的动脉上狠狠咬一口。
那天晚上韩骤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其实关系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完全可以不用走了,但两个人却都没有那个意思。
短暂分离带来的微小伤感总会让感情更加浓烈,为了能多待一会儿,今墅安一直把韩骤送到楼下,韩骤进楼的时候正好赶上电梯来,他一只脚塌进去,下一刻却转身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