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节(2 / 2)

各处的器械开始运转,最为丧心病狂的是冶金局的大烟囱又多了一根,滚滚浓烟开始冒了起来,哪还有什么如诗如画的南方风情哦。

这一切看在老常的眼睛里看来,好不好的暂时也说不上来。老常只是对此有些不习惯,还觉得高方平太过离经叛道。因为他几乎颠覆了一切。老常也没弄懂小高到底是天才还是疯子。

在以往,贫家的半大娃们需要送钱、需要求爹爹告奶奶的钻破了脑袋,才有铁匠愿意招收那些资质优良的娃去当学徒工,学徒没工资,有时候还要送东西给师父,于此情况下还不能获得真传,只是能掌握一些初级的手艺,以便将来可以做到“天干三年饿不死手艺人”。

是的,类似情况就是以往大宋苦人家庭的唯一出路。做闲汉或者土匪也是第二第三出路。

至于现在就猥琐了。这个以往出路少的群体,全部被高方平招收进入工厂强势调教,以往那些师傅们无法独立竞争了,也一起并入了工厂。 在工厂里的气氛就反过来了,大家争先恐后的把自己的绝活拿了出来,发誓要和其他组的人一较高下。大家都把技术绝活提交上去,期望得到采纳,然后获得奖金,获得升职,亦或是获得个奖状牌匾什么的东东。

老常并不知道江州目下这几十多万产业工人最终代表着什么。但是高方平的内心里非常清楚,他们就是帝国的火种。

等他们进一步熟练,技术经验进一步累积,江州产业模式进一步的完善成熟后。那个时候看高方平的政治气候了,若能登入青云全面掌权,那么现在这群江州的产业工人,正如当初在猪场和郓城调教出来的火种一样,一纸文书让“技术青年支援落后地区”,让他们扩散全国,偏地开花。

这虽然粗放,虽然激进,虽然会有很多随之而来的问题,却是从无到有的过程。那个时候大宋的工业化初形,也就基本算是完成了。以大宋的体量和人口基数,若能先于其他民族、完成初步工业化,领先一个量级的话,那就真的不要太猥琐了啊。

“常公啊。”也跟随在老常身边的一个提刑司官员,于高处看着目下地平线上的情景,好奇的道:“小高相公身家这么丰厚的人,他为什么还要搞这些?他能从中获得的似乎并未高于他做纨绔子弟,那为什么他总是要得罪人、他总看不惯任何一个人闲着晒太阳,他要把一切都搞得轰轰烈烈?要说他是奸商,这些人是他的雇工那便也合理,可惜他……并没有以高家的名誉成立作坊和商号,而是用的江州官府的名誉,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常维从少年时候就觉得自己比其他人聪明,然而和高方平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他有自己是个大棒槌的感觉。这就是奇怪之处。所以面临手下的提问,常维念着胡须想了许久,也不知道高方平这是为了什么。

思考少顷,常维才喃喃道:“兴许他没有目的,他只是想这么干,他的红颜知己说了,这是执念。有时候呢,官员都怕麻烦、怕改变固有的一切东西,但是有一种人他是例外的,就是有理念的人。之所以说这类人像疯子,皆因他不为君也不为民,就只为了理念,王安石是这样的人,小高他也是。”

“江州它真的会变得比以前更好吗?”麾下官员好奇的问道。

“会不会好老夫也不知,但我却知道,现在官府欠了几百万贯,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就是一个州一年的财政总和,真是什么时候出了问题,老夫也会被人吊路灯的。”常维惨笑道……

最近这阵子小迷糊没心没肺的,没地方去。

现在不同以往啦,已经没了城外那乱糟糟的大工地,也没有了小朋友们。于是小迷糊就真的迷失了方向。

托儿所目下是试运行,容量有限,所以年龄超标的小迷糊未能送进去。唯一照顾她的方琴现在很忙,没时间照顾她,所以尽管方琴极力的给小迷糊争取到了一间公屋,然而小迷糊在家闲不住,便出来自己找饭吃了。

目下形势和以往不同,整个社区里都没有人了,只有些做不动活计的老人留守了。施粥仍旧在进行着,但是地点变化了,对小孩的施粥在托儿所以及少年军学堂,对人们的施粥则在工厂内就地进行。

于是小迷糊就没有饭吃了。前阵子她是混进工厂里去领粥,人家也照样发放给她。但是因高方平视察纺织厂暴露的问题、批示了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于是孩子就进不去工厂了,会被门口的老头叫住“你你哪个单位的”。

于是小迷糊她就自己去找吃的。

鉴于以往小迷糊的爹乃是想造反的狠人,武林高手,有些绝活小迷糊也会,譬如她会扔石子。有时候能打到野鸡。当然成功率也不是很高,扔十次能打中三次,且三次中有两次虽然打中了,野鸡照样跑的比她还快的溜走了。

也就是说十次有一次,小迷糊能成功把野鸡打伤,跑的比她慢,于是就被小迷糊追上去捏着脖子、拖回家去吃了。

今个,小迷糊埋伏在她挑选的一处风水宝地躲藏着,没遇到野鸡,却遇到一只比她还迷糊的兔子。只见那个兔子一不小心撞在树桩上,晕了,小迷糊便跳出去,捏着野兔的耳朵带走了。

此外小迷糊还背着一小箩筐的竹子。进城的时候遇到一个酒家的肉贩子,目测了一下就买走了小迷糊的兔子。

然后又在西市上,遇到了在街上看表演的熊猫,小迷糊便把竹子给熊猫,获得了两文钱。熊猫有个特点是,它不论买多少东西都是支付两文钱,也没人和它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