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远赶到早餐店的时候,受伤的男人已经被送到医院去了。
刚刚烧开的热水,足以造成无法挽回的烫伤。他清楚这点,唐艳自然要比他更清楚。
家属正在店里大吵大闹,警察将唐艳挡至一旁。丛远想过去看她,却被重重阻挠拦下。
一片混乱。
到了派出所,这事一直闹到后半夜才消停。对方同意只要唐艳给出十万块钱,他们就不会将她告上法庭。
可唐艳刚把手头所有的积蓄都花完了,她又哪里有这么多钱?
调解过程中,唐艳一直低头保持沉默,全程都是丛远在替她发声。对方本来就是在小城里混日子的地痞流氓,家里的人也全会这些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鬼把戏。
纠缠到最后,丛远都差点发火了,要拿摄影机出来拍他们。
唐艳却在此时起身,平平淡淡地说了句话。
“就给他们十万块钱。我同意。”
“那就签字画押!”
对方一见有门,连忙凶神恶煞地冲了过来,要不是警察在旁边拦着,恐怕就要当时把唐艳直接生吞活剥了。
等走出派出所,月朗星稀,都是后半夜光景了。
丛远没说话,一直跟在唐艳后面偷偷拍她的背影。他看得出她心情很糟,连影子的颜色都比从前要浓上几分。
也不知走了多久,唐艳突然笑了笑。
“真想不到。做小姐那么多年,我都没有进过派出所,现在……”
丛远听见她叹了口气。
“该还的,总要还的。哪有什么侥幸逃脱。”
丛远终于忍不住问:“今天你……”
“我为什么会做这种事?”唐艳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淡淡笑了笑,“他认出我了。他原来……是我的客人。”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三九冻寒,后半夜总是最凉的时刻,丛远却一言不发。
他一直跟着唐艳,跟着她走过亮着灯的家楼下,跟着她穿过大街小巷,最终来到城外的护城河堤上。
唐艳离他有几步路的距离,半只脚悬空踩着,看得他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