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_170(1 / 2)

只是许程溪不意外,左信然却非常意外——因为他知道许程溪不好玩,而且就算是玩......也不会来逼格这么低的地方。

然而下一秒,当左信然眼尖的在光线度迷幻可见度极低的人群中。看到许程溪和旁边的叶皖握在一起的手,就忽然有种福至心灵的感觉。

哦,怪不得呢,是来陪小情人玩的?左信然并没有认出旁边脸色微红的叶皖就是几年前令许程溪和周行远大打出手,各种撕逼,并在他们富二代圈子里火极一时的叶皖。

左信然只当是遇到了许程溪这颗铁树终于开花的场景,贼兴奋的问:“那个,许哥,这是你......朋友?”

他说‘朋友’这两个字的时候是扬着声调的,显然意有所指。许程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微微笑了笑,拉着叶皖过来搂住他的肩膀,斩钉截铁的说:“男朋友。”

“沃日,牛逼啊。”左信然眼前一亮,兴致勃勃的看向呆滞的叶皖,完全忽略了自己旁边的女伴了,故作优雅的问:“不知道这位先生该如何称呼?”

“信然,你见过的。”许程溪慢条斯理的说:“七年前我喜欢的是谁,今天就还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就是各路人马被秀恩爱闪瞎眼的片段了——

在家呆着好无聊,我要天天日六!

第91章高调

叶皖?这个名字咋这么熟悉呢?

左信然在听到许程溪的话后大概愣了有十秒钟的时间,恰巧一束比较强烈的光线划过叶皖清醒过来呆滞的面色上,让左信然看的清清楚楚,立刻认出来这个他从刚刚开始就颇为熟悉的人是谁了!

“叶、叶皖?”左信然瞪大眼睛,吓的声音立刻劈了叉:“你回来了?!”

这人怎么一副认识他的样子......他们见过么?叶皖略有些迷茫的点了点头:“你好。”

实际上,左信然能想起叶皖,但叶皖可真是没那个良好的记忆力能想起他们这种‘不重要’的人了。更何况,左信然还是七年前,他在乘风公馆受辱时候见过的人,叶皖巴不得把那天的事情都忘了,哪里还能记得那天一身鸡毛装引路的左信然呢。

可左信然却死都忘不了叶皖这个‘传奇人物’,他激动万分的就要跟叶皖握手,看着许程溪又是激动又是戏谑的笑:“那现在这是......我得叫嫂子了。”

“别,叫叶哥。”许程溪忍不住笑了笑,在叶皖的面无表情中拒绝了左信然的马屁,一本正经道:“他不喜欢这个称呼,你可以叫他哥,叫我嫂子。”

左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