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 / 2)

金丝雀[重生] 狐狸不归 2663 字 5个月前

他才开始并不想掺和进来这种事,只是遥遥地看了一眼,发现对面的那人有些熟悉,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急匆匆地赶过去。

果不其然,他多走了几步,打了个招呼,“陆先生。”

自从陆成国接近退休,陆辉又被赶到了国外,陆郁在淮城就从陆三少变成了陆先生,加上他原来的手段,没人敢小觑了他。

他的的家世和能力是没办法和陆郁相比的,问:“陆先生这边出了什么事?”

陆郁的记性好,上一回酒宴见过一次的人这回还有些印象,知道是淮城的人,便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

成永和这个人还是很会看人眼色的,见开发商这边的人都是这么一副近乎讨好的姿态,虽然不舍,但还是把小美人抛开,立刻道了歉。

陆郁只瞥了他一眼,和善地笑了笑,“既然道歉了,我也就不追究了。”

他和善地笑起来,反而让人一阵胆寒。

待陆郁领着裴向雀走后,成永和对身旁那人说,“您不会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生意产生什么影响吧。”他们家想要打开淮城那边的市场很久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开发商愿意接引他们进来,当然不容错过。

那人沉思片刻,想着方才陆郁的脸色,“不会的。”暂时不会。

他总觉得,以陆郁那人平日里的为人处世,有人想动他的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而另一边,陆郁正在安慰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怎么害怕。他没听懂那人的话,陆叔叔又及时赶来,将他保护得严严实实,他有什么害怕的?

陆郁看着他,“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待着?”

这世界坏人这么多,而他的小麻雀这么好,总有人觊觎。

经历过这个小插曲,裴向雀喝了几口陆郁带回来的酒,他从前没喝过,此时皱着眉头,不晓得有什么好喝的。

陆郁问:“歌练得怎么样了?”他是知道裴向雀于唱歌上的天赋的,从前无论是什么歌,他只有听几遍,就能唱的差不多。

裴向雀有些害羞,手里拿着耳机,“不,不知道……暂时,陆叔叔不要听,等到,等到我,学好了,在,在舞台上唱。”

陆郁饮了一口冰酒,“嗯。”

烟雾袅袅地自陆郁的食指与中指间升起,他在不远的地方站着,恰好听不到裴向雀的歌声。

裴向雀的音律感极佳,即使没有专门学过声乐,凭借天赋听了几遍后,头一回就能将这首歌模仿得七七八八出来。再练习几遍以后,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唱出来了。他竭尽全力地想要唱的更好,至少比那个人好。

幸好,被成永和耽误的时间不长,裴向雀练好了这首歌,抓住时间赶到后台的时候,倒数第二位唱完了歌,正在对坐在舞台下最中间位置的女孩子表白。周围的亲友一团哄闹,女孩从一旁的楼梯走了上去,男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揽在怀里,灯光打在两人身上,他们开始接吻。

裴向雀站在后台,顺着灯光呆呆傻傻地近距离看到两个人亲吻的场景,不仅脸红,耳垂都是通红的。

在一边调音的工作人员打趣这个漂亮的少年,“嗯,长得这么好看,哪个小姑娘不喜欢你?还没交过女朋友,看到这还脸红什么。”

裴向雀愣愣地在原地踌躇,似乎是很害羞不肯说话的模样,工作人员又逗了他两句,便走到另一边了。

两个人在台上缠缠绵绵闹了很久,女孩才被放了下来,两个人牵着手下了台。

最后亲友散去了,座位上只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大多数还是贪图这里人少清净。乐团唱完歌后,都是个人展示了,水平肯定不高,才开始原先的观众还会有些兴致,越到后面走的人越多。刚刚那对情侣的朋友是走掉的最后一拨人。

工作人员整理完了舞台,轻轻推了他一下。

裴向雀不在意这些,人有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想唱给自己的陆叔叔听。

他头一回走上舞台,即使是天生胆子大的人,也难免发怯。更何况裴向雀被称作为小麻雀,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成为过别人眼里的焦点,走在台阶上小腿都发颤,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了下来,最后还是稳住了。

裴向雀走到舞台中央,半阖着眼,不敢挣开看下面的情况。按照陆郁的吩咐先试了试麦克风,他不懂得分寸,呼出来的气息太大,传遍了整个舞台。 裴向雀自己都被这么大的声音都吓到了,稍稍退后了两步,又慢慢地走上前,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表示陆郁,他坐在方才那个女孩子的位置,也就是最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位置,裴向雀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台看到的接吻的场景,他和她,陆郁坐在女孩子的位置,而他站在舞台之上。

裴向雀咬着唇,把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摇了出去,只要看到了陆叔叔,他便有无限的勇气,能够坚定地站在这里。

那首歌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不算太高,可是单纯喜好唱歌的却总唱不好。裴向雀环视了舞台周围,他的眼里只有陆郁。

裴向雀张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直接唱歌,打开嗓子的第一个音调就是歌曲标志性的高音。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周围的乱哄哄的嘈杂,原来还在闲聊或者看着手机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抬头朝舞台这边看了过来。

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聚光灯围绕着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聚光灯是有魔力的,有缺陷的面孔在聚光灯下缺陷会无限放大,而裴向雀的模样却比往常更加出众。

裴向雀与普通人相比,纵然不太会讲话,可也有更坚定的意志,他听不懂,便不会动摇,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陆郁都看怔了,他的金丝雀天生适合舞台。

他鼓起掌来。

大约是陆郁的掌声给了裴向雀勇气,他唱的越发得心应手,想要超过陆郁所说的那个人的感情全都投入到自己的歌声中,充沛的感情在舞台上爆发。加上他的嗓子又好,声音澄澈明亮,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不仅是方才在舞台下面的人都集中注意在他的歌声里,连在周围听到动静的人也三五成群地坐下来了。

他没什么技巧,完全是依靠情感和天赋。

陆郁连眼睛都舍不得眨,盯着如此耀眼的小麻雀。

他的身旁摆了一大束花,是方才裴向雀在后台准备的时候,他从那对表白的小情侣手里买的。那是九十九朵玫瑰组成的花束。说起来,他们才开始并不同意,陆郁很客气,又不断加价,两个人被他的诚意打动,决定将这束花送给他。

陆郁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这是要送人的花,最起码要把本钱给你们的。”

对方报了账号,陆郁转账过去的却是刚刚提出的最高价码。

那个男人笑着打趣他,“是不是临时要去告白,没有提前准备好?要是对方犹豫,还可以告诉这束花的天价,增加筹码!”

旁边的女孩用力戳了一下男朋友的胳膊,两个人笑闹着走远了,隐隐听到男人说,这笔钱应该拿来给对方买个戒指,反正是因为告白得来的意外之财。

陆郁三十多岁了,生平头一回做这种亏本买卖,还做的很高兴。他低头看了看玫瑰花,保存得很好,只有边缘的几朵有些凋谢了,陆郁有些可惜,这束不是百合花。

这支歌唱到了尾声,裴向雀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音调陡然拔高,全场的人都为他热烈地鼓掌。

此时场上已经零零散散坐满了一小半,连工作人员都啧啧称奇,以往到了最后一首歌,基本只有舞台上的人和亲友们自嗨,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