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那就多谢掌柜的了。”苏墨将碗碟埋进米面里,这样碗碟不容易碰碎。

沈迟看着和掌柜的讨价还价的苏墨,他从来没有从苏墨的脸上看见过这样自信的神采,不由得看痴了。

二人又买了筷子勺子铁锅陶罐等零碎的小东西之后,来到卖肉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苏墨:阿迟,我要吃肉!

沈迟:媳妇乖!晚上被窝里你吃个够!

苏墨:……你坏银~

☆、分家完成时

已经过了午时,卖肉的只有寥寥几家。苏墨走到一个中年大叔那里,这大叔嗓门很是亮堂。“小兄弟,买肉不?我郑三这里的肉可是最新鲜的”

苏墨看着这肉确实是新鲜,便笑道“郑三哥这肉怎么卖?”

“肥肉十五文一斤,瘦肉十文,排骨五文,猪心十二文一个。”

苏墨想着这年代大多都吃荤油,素油只有豆油,价钱死贵,还不如吃荤油来的实惠,就说“十斤肥肉,三斤瘦肉,再来五根排骨,对了,再来一副猪下水!”

“好嘞,一共是二百零五文,下水不值钱,就当送你勒!” 将这些东西都放进背篓,又买了糖盐酱醋调味料,苏墨买的调味料大多是药材,价钱比较贵,一共花费了一两银子,不过很值得。

因为东西太多,所以花了十文钱雇了一辆牛车送到家门口,刚把东西收拾整齐苏墨准备做饭呢,杨青山提着两坛酒就来了,杨青山和沈迟是光屁股长大的兄弟,沈迟林氏丢弃之后杨青山还曾带着村里的玩的好的兄弟不止一次的揍沈兴,沈迟回来后杨青山还带了糕点来看沈迟,只是糕点进了别人肚子里罢了。

苏墨很感谢杨青山的仗义,这是分家之后第一个向他们表达善意的人。

“杨大哥来了,快请坐,阿迟才想着请杨大哥过来吃酒呢!”苏墨倒了杯水请杨青山坐下。

“嗨,还是午时过了才听说你们分家了,那会儿就想过来的,你缀嫂子说你们进去镇上了,这不,看你们回来了就赶紧过来了。”缀嫂子是杨青山的媳妇,叫潘缀,人很是贤惠,村里人都调笑杨青山是攒了三辈子的福气才娶到潘缀,杨青山自己也经常这样夸自己媳妇。

“苏墨你去忙你的吧,我和沈迟说会话就走。”杨青山道

“那行,我先去做饭,杨大哥你在我们家用晚饭就行了,我让人告诉嫂子一声去,正好给我们暖暖房。”苏墨笑着拿出了一坛梨花醉,放到桌上对沈迟说“你陪杨大哥坐坐,饭马上就好。”。

米是糙米加精米,先在水里煮十分钟再上笼蒸,这样做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有嚼劲。

菜是四菜一汤,青椒炒瘦肉,白菜炒肥肉,用熬了油的油渣炒了家常豆腐,还有一盘炒秋茄子,打了一个鸡蛋做的菠菜蛋花汤。不是苏墨舍不得做更好的菜,实在是人多口杂,防备别人说闲话罢了,这些菜对于农家来说,就是和过年一样丰盛,苏墨和沈迟刚净身出户,哪来的那些银子做更好的吃食?不过苏墨手艺好,调料丰富,又舍得放油,这一顿饭吃的杨青山直打嗝,嘴里还念叨着“兄弟,你这媳妇娶的好,这手艺,嗝~,绝了!这家也分的好,林氏那泼妇就是个妖婆子,作弄死人不见血的,分了好。”

沈迟把喝的迷迷糊糊的杨青山送回去,再回到家之后就看到自己的小媳妇穿着亵衣,披着半湿的头发打瞌睡。看见沈迟回来,苏墨用脚指着浴桶说里面有热水,不够了厨房还有,自己加!说着就爬上床,一头埋进被子里“唔,新棉被就是好,有阳光的味道。”

洗漱完的沈迟揭开被子就看见苏墨亵衣半解的睡着了,脸蛋在被子里捂的发红。看着如此诱人的景色,沈迟无奈的叹气,虽然他们同床共枕好久了,却什么也没做过,最多也就是白天的时候拉拉手,睡觉的时候抱抱而已,他听人说过早的同房对下方人的身体有伤害,唉,好好等几年吧!

早饭是臊子面,把肥肉瘦肉各切一半过水去血丝,豆腐萝卜木耳切成丁,锅里放油油五分热的时候放入切好的肥瘦肉丁,翻炒过程中加入调料和红辣椒面。等肥肉去掉油变得透明之后放入切好的豆腐萝卜木耳,翻炒之后加少许的水煮开。另一个锅里烧水,等水开了放入擀得劲道弹牙的手擀面,在煮面的这段时间往碗里放些醋和切的细碎的青椒,面煮好之后快速在水里冰一下再放入碗里,浇上煮好的臊子汤,一碗好吃的臊子面就做好了。

苏墨尝了一下,觉得手艺没退步又顺手喂了沈迟一筷子问道“好吃吧?”

“嗯,好吃,”沈迟说着手里的筷子不停的往嘴里捞着。苏墨看着好笑“诺,我一碗剩下的都是你的,吃完记得洗碗啊!”

吃完早饭,沈迟带着苏墨拿着弓上了山,秋天正是山里收获的季节,山楂,松塔,板栗,堆满了背篓。由于前几天下过雨的缘故,山路旁的树林里还能看到一丛丛的小蘑菇,苏墨兴高采烈的采了一丛又一丛。直到放不下了,不得不把松塔倒出来,给蘑菇腾地方。

渐渐的走到林子深处了,这一段时间苏墨一直喝的是空间里的井水,身体素质好了很多,最起码比平常人强壮,个子也长高了一点,所以苏墨并没有感觉到累。

沈迟这会儿拉着苏墨坐到一节倒下的枯树上说“再往里面就危险了,你不要离开我半步,也得听我指挥,知道了吗?”

苏墨自然是满口答应。

也许是今天运气好,沈迟除了猎到一只狍子一只鹿加几只野鸡外,还逮到了一只受伤的黄羊,黄羊是只怀孕的母羊,跛了一只脚,不然沈迟也不可能逮着活的。

只是该怎么运回去还是个麻烦,苏墨看了看黄羊又看了看沈迟,“我有办法把它带回去,但是你不能问我是什么办法,我以后会告诉你的。行么?”

沈迟呼噜了一把少年的头发说“你是我媳妇,不管你做什么我都相信你,你不愿意说就不说,我等着你以后愿意告诉我就是了。不过,这件事千万不要再告诉任何人了,知道吗?谁都不行,我怕这个秘密会害了你。”

“知道了,”苏墨吸吸鼻子说“沈迟,你要记得你娶了我苏墨就得跟我好一辈子,如果你敢做对不起我的事,我就把你切成一片一片的千刀万刮。”

沈迟知道小孩这是答应跟自己好一辈子了,只是表达方式有些不同罢了。

揉揉小孩的头,转身不看小孩说,“好了就告诉我一声,”等了半天也听不见小孩声音,不禁有些纳闷,回过头来就看见小孩蹲在那里捂着嘴笑。

“淘气,走吧,回去再收拾你。”沈迟背着猎物拉着苏墨下山。

回家后,苏墨将有些烂的的蘑菇挑出来顿野鸡吃,剩下的择干净了晒干准备留着冬天吃。

那只黄羊被苏墨养在屋后,搭了个小棚子,喂了些空间井水,不知是因为怀孕还是因为空间井水的缘故,黄羊一点没挣扎的就住了下来。

鹿肉和狍子肉各卖了一半,剩下一半的鹿肉苏墨先用刀背打散了筋和肌肉,用力揉搓,去掉血水,再洒上盐挂在灶上面熏起来,等过年的时候取下来就着白粥馒头,好吃得能把舌头都吞下去。

狍子素有瘦肉之王的美称,苏墨把下水洗干净了晾干水分,再把狍子肉切成小方块灌香肠,灌好的香肠用细线绑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挂在屋檐底下风干。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吃,很方便。

沈迟看着苏墨忙活,自己就在旁边搭手,切肉,挂肉,添柴,烧火之类的,有什么干什么。两个人的相处颇有些老夫老妻的味道。 沈迟想,这就是他最想要的生活,如今已经实现了。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从山里捡到一个叫苏墨的小孩。

苏墨总觉得沈迟那里不一样,脑袋里面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世界是有武功的。

苏墨缠着沈迟给自己教武功,沈迟看着小孩兴致勃勃的样子便答应了。

反正小孩学会了有自保的能力也是好的。

沈迟又进了几趟山,苏墨跟着去了两次,摘了许多的山楂,沈迟不知道这些酸酸的果子除了做糖葫芦外还能做什么,但他不想打击小孩,只好由着他折腾。小孩这么聪明,说不定真能折腾出新花样来,就算折腾不出来,也没事,反正小孩高兴就好。

苏墨实验了两天,终于做出了山楂酱,把清洗干净的山楂去皮去核,为了不沾油,苏墨便用陶罐熬煮,切的细碎放入白糖不停的搅拌,直到看不见颗粒,变成粘稠的汁水再舀出来放凉,就可以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