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意其实没有骗陈寒迟,她现在的男友许蛰,正是乐队的贝斯手兼经理人,20岁,隔壁大学的大叁学生。
当初正是他一眼看中洛意这块“璞玉”,把她从酒馆小工的身份打捞出来,摇身一变成了新一任molly乐队女主唱。
他们算是市混得最好的大学生乐队——有一定名气,有驻扎的livehouse,有音乐节邀请,甚至还能去一些商业活动的拼盘演唱会当暖场嘉宾。
洛意进了乐队后,终于有钱换掉跟了她6年的古董手机,顺便把欠了两个月的房租一次性缴清。
许蛰在她生日这天本想请她吃顿好的,奈何洛意的银行卡有多干净,自尊心就有多强,没占过历届男友们一点物质上的便宜。最后还是去他大学食堂糊弄了顿简餐。
聚餐只是步骤,上床才是最终目的。
两人回到许蛰租的高级公寓里,洛意本想先聊聊天,可是盯了一会儿许蛰的脸,她感觉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许蛰的眉眼英佻风流,是很耀目的帅气。他看着洛意突然缄默不语,冲自己粲粲地笑着,便识趣地探过头吻她,把她的校服扣子解开,认真细致地吻过她的锁骨,再舔她的耳垂,大手耐心揉着她绵软的胸脯,温柔地唤她的名字:
“洛意……”
许蛰的声音低郁沙哑,很好听,尤其是在做爱的时候,他会故意拖长一点尾音,简直比他的俊脸更有催情效果。
每次被他这样叫,洛意就感觉自己身体内部的一部分被融化了,化成软溶溶的溏心。热流汩汩再地涌向小腹,她两腿酥战,一蹭一蹭攀上他的腰。
她的手插进他乌密浓黑的发里,在他下身挺进来时,微微用力抓着他的发,手指沿着他热腾腾的、冒着一点汗气的脖子滑下去,碰到他耳骨钉,耍坏心捏了两下。
他会疼。
“洛意,你在干嘛?”
男生的声音变得更低哑暧昧。同时抬起头,紧紧盯着她,陷入情欲中的瞳孔蒙上了一层黑瞋瞋的雾,雾底却比平时更加直白锐利。
“我在……喜欢你。”
“许蛰,你以前的那些女友应该也常常夸赞你这方面吧……你是天赋型选手还是后天努力型选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