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谁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终章2/4(2 / 2)

水深火热 草莓炒糖 3460 字 6个月前

众人统一着装,都穿赵叁哥新造的夏季文化衫。

这回背后不印白鸽探长了,干净利索,只有一柄铁锤。

抵达目的地后,赵慈刚用完卫生间,就被二哥掐着,拖去那间挂有烫金牌子的便民电影阅览室,开会。

“阿慈,咱爸说了,你也得发言。”

“......今天这场面,我能发什么言?!”

“自由发挥,随便讲两句,谁都是从无到有的。再说你资历浅,原也没指望你鼓舞士气。”

赵慈赶紧拿出本本来,奋笔疾书,临时写了一段稿。

写完,他默念了一遍。

啰嗦,不大气。

像粑粑。

可时间有限,他唯有硬着头皮上,坚决不能在长老们面前露怯。

◆◆◆

下午,好汉云集的阅览室里,星光璀璨。

赵爹,陈站长,桐叔,以及四兄弟等前后辈,一一上台发言。

赵慈撑着讲台,认认真真把两页稿纸念完了。

底下反响不错,都说老四的形象和声音,比内容扎实。现在确实嫩了点儿,但假以时日,孩子能成大事。

会议尾声,由赵二哥挥着拳,慷慨激昂做了总结。

大伙神情严肃,知道这一次,跟前头几次没有区别,依然时间紧,任务重。

无论如何,都得赶在国庆扫荡前,把固若金汤的地下保险库给落实了。

图纸与规划,由赵二哥及其团队设计并制作。赵慈仔细阅读过手册,说要冲在前线,跟施工团队并肩作战。

“说得好,阿慈,就指着你出力了。今晚你早点休息,明天七点整,我们再开个动员大会。”

“哥,我们能不能少开会,多干实事。人齐了,直接搞动土仪式。” “......我也不想来虚的,可咱爸有话要讲,你就让他过把瘾,成吗?”

赵慈用力点头,说成!

◆◆◆

明天,是吉日。

而一个吉日,它有两种作用。

爱人在民政局领证的那天,他就将在鸡头山,穿一身正装,为开工祈祷上香了。

是夜,赵慈早早回房洗了个澡。

他边擦头发,边抬头望天,只见夜空澄澄,月亮又圆了。

赵慈想,眼下苦一苦,吐一吐,明日便能大展宏图,他以为这预示苦尽甘来。

其实非常有意义。

锁好房门,他照例做了几套拉伸运动,然后在马桶边摆好小板凳,拧开广播,一屁股坐下来。

赵慈心态积极乐观,富有操作经验,更是个爱干净的男人。

事前,洗个澡。

事后,再洗一把澡。

怎一个爽字了得。

他深吸一口气,抬腕看表,知道差不多是时候开吐了。

赵慈闭上眼,扶着墙,做好了起飞的姿势。

然而滴答滴答滴,十五分钟一晃而过,他脑壳不疼,胃也不难受,他的神志异常清晰,目光竟越发炯炯了。

这不大对头。

若说抗体生出来了,它是不是也太能抗了点。

赵慈额角沁出冷汗。

他斜眼,死死盯着表盘看,再从裤袋里掏出手机对照。

他意识到数字没错,准点,准时。

但是他的恶心迟到了。

◆◆◆

他忍着。

忍着。

又使劲多憋了十五分钟。

这一憋,赵慈无论如何也坐不住了。

他慌。 所以他得找点事做,把这股劲抗过去。

于是赵慈抄起刷子,跪在地上,刷起了马桶。

嚓嚓嚓。

嚓嚓。

清洁员的心脏剧烈搏动,像东非的动物大迁徙,千万只蹄子踩踏着,轰隆隆,震得整个草原都在颤抖。

怎么回事,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该来的,没来。

他竟好好的。

耳聪目明,人不虚,腿不软,后脑勺安安稳稳,寻不出一丝一毫的不对劲来。

赵慈好容易刷完马桶,就垂着手臂,呆坐在卫生间里。

一坐,便是一个钟头。

快到十一点时,他终于认了命,回到床上躺下。

他踌躇再叁,没敢打电话给程策,询问新郎官今夜吐得怎么样,得不得劲。

因为他连拨号的勇气和力气,都拿不出来了。

他很倦。

很丧。

从来没这么累过似的。

脑筋一抽一抽,浑身疲软,抬不起手来,好像下一秒,全身就该散了骨架子。

赵慈明白,这回是真的完球了。

他慧根深厚,已经拨开命理之雾,看见明晃晃的镰刀,感觉到了死亡的召唤。

陷入黑沉睡境前,赵慈满面泪痕,止不住的水珠子浸湿了头发。

他想,应该是医院出了事。

念想彻底断了。

唯一残存的希望,被鸡头山的妖风刮得一片不剩。

那信口雌黄的老头子,定是再也无法坚持下去,撒手抛下他,悄悄驾鹤仙去了。

◆◆◆

第二天。

早六点。

幸福的新郎官程策,睁开了眼。

在这个大喜的日子,他平躺着,面容安详,却从头到脚都发热,好像就快要烧起来了。 他左右晃了两下眼珠子,然后,又死死闭紧了它们。

昨晚,他非常健康,居然没有吐。

实属可喜可贺。

当时,程策是十分激动的,他独自坐在马桶旁喘息,恨不能立马套上球鞋,撒丫子绕城狂奔一圈,广而告之。

有志者,事竟成。

不想他忍辱负重多时,夜夜握着她给的护身符祈祷,竟活活把后遗症熬到了终点。

程策感动地不能自已,光脚跑下楼,偷偷从他爹的柜子里,顺来一瓶陈年好酒。

他盘腿坐在地上,举杯向月,咕咚咕咚连干五杯。

从今往后,脸是脸,屁股是屁股,胃也不痛苦了。

这必定是上天的馈赠,在为人夫的前夜,他竟获得了赦免,他再也不是瑕疵品,再也没有暗黑肮脏的小秘密。

他就要敞开胸怀,光明正大,拥抱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新生活了。

喝高了的程策爬回床,举着一面镜子摇晃。

他凝视它,问谁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镜子说,是他。

是他。

就是他。

他正是抱着如此坚定的信念,还有对未来的憧憬,乘着酒劲,徐徐陷入了梦乡。

然而不知怎的,今晨一醒,就被一股强电贯穿全身,五感突然敏锐了。

剑气。

煞气。

还有熊熊的元气。

灌得人几乎要腾空跃起。

犹如武神转世,仿佛此刻掀被起床,披上斗篷,抄上家伙,就能大杀四方。

◆◆◆

他慌。

是因为他的视力,明显和从前不一样。

不是弱,它更强了,明亮又锐利,宛如电眼。

他接着慌。

是因为他的裤子,和昨晚不一样。

临睡前,他穿了睡裤。而现在,指腹摸一摸,竟只有一条平角短裤陪着而已。 平角短裤。

不。

他是一个人睡的。

任凭天王老子来了,也无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扒了他的睡裤。

他握紧拳头,再松开。

程策闭着眼睛坐起身来,将薄被揭了一个角。

他在心中双手合十,激烈地祷告,待到念出一头汗后,再瞪大眼,直视自己的小腹下方。

◆◆◆

说实话,程策很难形容此刻所想。

这等硕大坚硬的魔障,于他来讲,已是上辈子的旧事了。

他将它悄悄埋葬在心底,竖了一座碑。

上书原鸟归原主,原汤化原食,后会无期。

所以它就该乖乖待在老地方,不该赤裸裸蹿出来,吓唬人。

可是,被主人长时间凝视着,它攒足了劲,竟主动自发地生了根,发了芽,与他迅速融为一体。

不当场认领,还不行。

显然,春去秋来,冬去夏至,再聚首,这已是一只发育过剩的成年大鸟了。

它与他有缘,是老朋友。

曾给过他难以磨灭的阴影。

许久不见,它和他一样,也成熟了些。

主要是壮了。

形状更下流,颜色更深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它的精神面貌,比新主子美好,正以雄浑的姿态挺立着,撑在白色平角裤里。

由于长度可观,刚好从裤腰冒出半个头来。

眼,对着他的眼。

抖了抖。

是在跟他打招呼。

在说早上好。

◆◆◆

程策与它对视着,喉头一哽,重新把薄被拉回来,默默给它盖住了。

回忆呼啸而来,他想起遥远的鸡头山。 想起给赵大哥喜宴扎的气球,吴道长曾经爽朗的笑容,还有灰头土脸的贤者之途。

他在客房里,与穿花裤衩的老头子面对面,听长辈给他洗脑。

人请他冷静。

说屁股换一时,不会换一世,七七四十九年,归根结底只是幻想而已。

……你仔细想想,法术如果不妖,还能叫法术吗?

不会海枯石烂的,哈哈孩子你放心!

程策呆坐着,汗如雨下。

良久,他狠狠抹了两遍脸,决定先不急着上房揭瓦,甩着老朋友跑出去撒野。

必须稳住底盘,给鸟的主人打个电话咨询一下。

但他翻身下床,脚尖刚刚点地,门外就传来了猛烈的砸门声,还有男人的低吼。

“我去,阿慈你扒开眼看看几点了?!”

“......”

那是一身正装的赵叁哥,精神抖擞,头型梳得像阿尔·帕西诺。

他咣咣砸着门板,说大家都衣帽齐整的,坐在楼下饭厅准备用餐。假如再不起床,动土仪式的吉时就要赶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