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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轻轻走出洗手间,外面餐桌已摆得满满当当。程士国今日异常用心,招呼着几人赶紧过来吃饭。四角方桌,正好各坐一边。简幕是贵客,程士国拿出珍藏多年的酒给他倒了一杯。程澈还在服药,不适合来这个。

“这酒还是轻轻大伯给的,特地为轻轻今天留的。不是什么几千上万的酒,不过胜在是老法子酿的,味正。简幕,你可千万别嫌弃。”

简幕受宠若惊,程轻轻说:“我爸戒酒很久了,今天你不喝应该不可能。”

“行。”简幕爽快答应。

程士国点点桌上的几盘菜,连连让简幕多吃菜,“不知道你来,我买的都是轻轻爱吃的。这道黄牛肉她最喜欢了,你快尝尝。”

简幕夹了一筷子,吃过后大为惊艳,不由赞道:“叔叔做得果然好吃。”

程士国却没接这赞赏,反是说:“这道菜,还是我们小澈做得好。”

程轻轻和程澈同时抬眼,视线撞到一处,他极快扫过,顺势说:“现在还是爸做得好。”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程士国今日没克制饮酒,饭后有点昏头,被程轻轻赶去睡一会。简幕也没好多少,刚沾到床便沉沉睡着。

她关门时,看到程澈单脚立着,胯盯着水池边缘,正在洗碗。也不知道那样累不累。厨房里被程士国拾掇得非常干净,他做起这些事游刃有余,细心非常。兄妹两人比起来,她在这方面却没有程澈强。

论爱干净,程士国排第一,程澈第二,死去的何薇第叁,她第四。程家的小邋遢自然也不喜欢洗碗这种活儿,她喜欢扒在门口,或者凑到哥哥边上,一边剥橘子喂给他。然后一边条条列举出今天的牛肉咬不烂,番茄炒蛋里有蛋壳,米饭怎么能煮成夹生这类评语。

虽然长大了知道自己这种应该叫职业杠精,但时光若轮回一把,她肯定还是会选择在哥哥耳边嘀嘀咕咕说个不停。

柔缓的湿风像片轻纱,缓缓拂过脸。程轻轻手扶在门框上,凝眸盯着他。程澈垂着脑袋,后颈微凸的骨顺着脊背滑下,有点可爱。程轻轻不由弯弯嘴角,翘起的脚尖不小心踩到扫把,哗啦出声响。

程澈将碗筷上的水沥干,侧身瞥她一眼:“懒虫小朋友,搭把手。”

她走上前,接过碗筷一样样摆到下方的橱柜里。起身时没注意,脑袋一下磕到程澈下巴上。他倒吸一气,程轻轻抬起手,半空中忽而凝住,硬生生松下,问:

“是不是咬到舌头了?”

程澈摇摇头,混乱间,两人的视线又碰到一起。程澈拄拐走到冰箱旁,打开冷藏室。门内侧摆了一排玻璃瓶装的汽水,全是橘子味的。

程轻轻发现第二层摆着几盒新鲜里脊和五花肉,她掐掐手心,听到程澈问:“还喝吗?”

他举着两瓶橘子味的汽水,挑眉看她。

“嗯,谢谢哥哥。”

她接过冰凉的汽水瓶,看到眼前的哥哥锋利的眉眼逐渐变得稚嫩疏朗,轮廓慢慢虚化成影,眨眼间时光倒流,他褪成了少年的模样。

......

“谢谢哥哥。”

“坐好,别趴着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