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本家堂兄罗霸道的势力,早被他灭了。
自从吞并了罗霸道的势力,罗克敌已然一跃成为三大寇之首,在整个陇右,都已是威名赫赫的大人物。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罗克敌,也不敢向那面“李”字大旗发起攻击。
那是陇西李氏的旗帜,在陇右这块地盘上,他敢向陇西李氏挑战,结果会很惨。李家都不需要派出自己重金砸出来的铁骑去满世界的追杀他,只需要向他的对头们稍加示好,他这头草原雄狮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所有大大小小的狼,会因为陇右李阀提在手里的那块肉,团结起来厮咬他,把他啃得连白骨都不剩。
“嗒嗒嗒嗒……”
一阵轻快的马蹄声由远而近,罗克敌仍然眼望着远方越去越远的队伍,从怀中摸出一张面具,戴在了自己的脸上。他的貌相太过俊俏,形貌上很难树立威严气度,所以除了几个最亲近的心腹,其他人面前,他常戴面目。
早年前,罗家分裂为两系,成了两股盗寇团伙。而其中他这一系,当时也不是他的父祖当家,在其他罗氏族人当家的时候,少小便表现出色的罗克敌曾受那位当盗魁的叔父所忌,屡次想弄死他。
罗克敌曾为此逃走一段时间,暂时避走陇右各大城池。那段时间,单枪匹马的他主要谋生手段就是扮成一个女人,时常出入各大豪商人家,被他偷香窃玉的,占了不少妇人姑娘的身子,过得倒是香滋辣味的。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后来,到底是被人发现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那家主干掉,趁着其家人尚未发现,卷带细软,裹了那美妾连夜逃走,无奈之下又逃回了他的盗伙。
不过他也知道,只要回来,他那“嫉贤妒能”的叔父一定会找机会干掉他。因为他不但越来越显出心狠手辣的手段,临战超卓的身手,在盗伙中的威望也越来越高。
所以,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妇人献给了他的叔父,然后,他也一夜的时间都没等,直接趁着他叔父颠/鸾/倒/凤的当口儿,爬进帐篷,把他叔父和那妇人捅了个对穿。
旋即,他就一手提着叔父的人头,一手打着火把,走出帐篷,喝醒群盗,当众列举叔父诸般大罪。
随后,他又只手单刀,连杀十七人,全是正面搏杀中将对方劈死。
其中有他的三个堂兄弟,其余八人则为叔父的亲信,从此,稳稳地坐上了头把金交椅。
“大哥!”
一个马匪策马驰近,向戴上了狰狞鬼面具的罗克敌一抱拳。
罗克敌没有说话,只是扭头向他望来,那目光透过一张可怖的面具,便显得十分冷峻可怕。那马匪不禁心里一怵,忙道:“属下已打听明白,这个李男爵,不是陇西李家的人。他只是……”
那马匪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罗克敌缓缓地吁了口气,道:“不是陇西李家的人?那就好!”
旁边那个最雄壮的大汉道:“大哥,那咱们……”
罗克敌徐徐地道:“李家的人……总会走的。我足足折损了三百精锐啊……,从罗霸道那儿扩充的实力,一下子就去了过半,呵呵……,现在,只是杀了他,已经不解我恨了。我要……我要他生不如死、欲死不能,然后才……”
罗霸道没有说完,而是一拨马头,拨长而去。
两个心腹对视一眼,激灵灵打个冷战,这才策马跟上。
做为罗克敌的心腹,他们对罗克敌的了解无疑最深。一般的马匪众只知道他们老大貌如处子,所以有戴狰狞鬼面的癖好,但是他的这些心腹却知道,他们的老大,那颗心真如魔鬼一般可怖。
也不知道他是因为就生长在马匪窝里,从小耳濡目染的原因,还是曾经遭遇过什么,这一切的背后是良心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反正,老大要认真对付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很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