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节(2 / 2)

深夜书屋 纯洁滴小龙 1280 字 6个月前

他记得当初自己经过通城时,专门去一家书店找过当地的鬼差聊过理想。

结果自己将心对明月,那个鬼差却把他当智障看。

“走吧走吧,没意思,没意思。”

黝黑少女也准备走了,

他们都是谨慎小心的人,没必要的浑水,自然不会去蹚的,也没这个闲工夫。

请客的人既然都歇菜了,这赴宴,自然也就没了,接下来无非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此时,

打的车开到了酒店门口,

老道给安律师打电话,

“喂,律师啊,车来了,你们收拾收拾带着人和东西出来吧;

要我说啊, 咱先找个地方落脚,

再去好好地吃一顿,

去沛县吃狗肉怎么样?

一顿狗肉火锅,吃得肚子暖暖的,晚上也可以……嘿嘿嘿。

哎呀哎呀,没事的啦,

你看,

这次事儿都成了,老板气也出了,

你趁机跟老板再要点彼岸花口服液好好吃顿饭犒劳一下自己嘛!”

已经走出去的黝黑少女,

忽然停下了脚步。

第四百七十七章 花开彼岸,人去往生!

到了地方时,天色已经渐晚了,馆子是老道选的,叫“王麻子狗肉火锅”,开在路旁,对面则是一条景观河。

但这家店的不少桌椅都摆在了对面,依靠着河边。

周泽等人选择了靠着河边的地方坐了下来,安律师身边放着一个行李箱,里头装着那个墨镜老头。

审讯还没开始,大家出来吃饭,肯定不可能把老头一个人放在宾馆里,还是随身携带安心一些。

老头三具分身被毁,相当于是拔了牙的老虎,元气大伤,威胁真的不大了,但这类人,你不随时盯着,还真的不行。

至于什么虐待不虐待的,这一点就没人去考虑了。

老头这阵子煽风点火到处搞事情,如果说那个拐卖村的事儿还算是勉强“大快人心”以外,那么他在通城帮朱胜男那次,差点就酿成了百鬼出笼的惨剧,对这种人,还真没什么同情心可讲。

莺莺拿着湿巾擦拭着桌子,她觉得这里条件有点脏,怕自家老板不喜欢。

老道却和这家店的老板似乎关系很熟,这会儿人还在后厨那边点菜,还没回来。

沛县的狗肉一直很有名,刘邦手下大将也就是鸿门宴里救主的樊哙,早年间就是在沛县做屠狗生意的,沛县的狗肉文化传统也就这样一直流传了下来。

很多人不喜欢吃狗肉,一是心里不忍,二是狗肉自带的那股子毛躁味儿让一部分人很不喜,但对于喜好这种口味的人来说,却是忘不了的美味。

只可惜现在还没入冬,等到冬天,最好再下点小雪,一盆子狗肉火锅再配上半瓶白酒,那才是真的神仙般的享受。

周泽对吃的其实没多大的追求,既然老道和安律师强烈要求吃这个,自己也就从了。

老道回来了,身边还带着一个五大三粗体格健硕的中年男子,还挺有派头的样子。

“来来来,肉我亲自选好了,你们是老陆的朋友,就是我王麻子的朋友,先和大家干一杯!”

和客人敬酒拉拉客套,递个烟,在很多亲民的小馆子里是常态,不过这家馆子这么有名气,再看它居然敢把桌椅摆放到马路对面的河道旁,也能看出老板家肯定有比较硬的关系。

就当下的光景来看,哪怕不是要做什么检查,平日里一些餐馆若是要把桌椅放在店门口区域里也是不被允许的,更别说放到马路对面去了。

王麻子一只手放在身后,一只手拿着酒杯,敬酒,派头十足。

周泽和安律师都拿起酒杯,和老板抿了一口。 王麻子见这一桌人都兴趣淡淡的样子,心里略有一些不爽利,但也不至于表现出来,也就没再做过多停留,和老道又各自分了一根烟,这才离开。

“肉贫道选好了,保证新鲜!”

老道坐下来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样子,

他是这几个人里唯一一个对美食有原始追求需要的人。

“嘿嘿,这家店的老板,是贫道很早以前就认识的了,以前先认识的是他老子,那时候王麻子还小,上小学的吧,贫道还给他老子祈福过。”

“然后呢?”狗肉还没上来,安律师先捡了一颗花生米丢嘴里咀嚼着,刚喝了彼岸花口服液准备大快朵颐,他心情也是好得不得了。

“在老山前线时腿被炸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