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房的饮水机很坑爹,冬天的热水是需要抢的,她要拿来捂手,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一直是由我完成的。
她打小就是手脚冰凉的体质,还不喜欢戴手套,从前她喜欢把手放我羽绒服的帽子后面暖暖,现在不需要了。
我牵她的时候,她会不乐意地缩回去,嫌还是放在口袋里暖和。
我给她买了布丁狗的兼备了手套功能的围巾,总算是愿意用上了,只是没得手牵了。
我是真没看出来那个黄不拉几的卡通人物是像布丁的狗,也没她可爱。
我以前说她不是美女,不温柔,嘴巴不饶人,凶巴巴的没有女孩子的样子,其实都是开玩笑逗她的。
损友之间谁先夸,谁就输了。
实际上她真的非常可爱,大概是小时候去公园玩,不认识的阿姨也想去捏捏脸蛋的那种,让人看一眼就会喜欢上。
被我狠狠气到的时候会蹬起圆圆的眼睛,微微嘟起嘴,两个腮帮子也会稍稍鼓起来,她可能觉得这样再配上凶神恶煞的眼神会比较有气势。
我故意逗她的一个大原因就是想看她这个表情,实在可爱得没办法。
可不能被她知道了,要不然就没得看了。
她特别喜欢逛文具店,我一直不明白,笔芯装到笔里就看不见了,为什么还要挑样式。
笔,本子,橡皮,在我看来是小学生才会感兴趣的东西,可她到现在还是会和看到新奇物件的孩子一样在货架前挪不动步子。
她有严重的选择困难症,总在纠结是买红色还是蓝色,我是觉得买哪个都一样没有区别,但她喜欢,那就都买。
这也是我得努力工作挣钱的原因。
我的小笨蛋不仅能吃,还什么都喜欢,什么都想要,当然只能满足她了。
多少有点不自量力,其实她工资比我多了一截。
她说除了她爸爸,世界上没人能养得起她,连她自己都不行。
我想加上我的话,应该能勉强养得起了。
我去见她父母的时候,叔叔喝着酒回忆了自己小时候的辛苦,说他就这么一个姑娘,从小放在手心里疼到大,惯坏了。任性,脾气倔,好强,生活还迷糊让我多包容着点,不要和她计较。
不是的,一直都是她在包容我,在为我着想。
这么大一个宝贝交到我手上的责任感压得我都有些喘不过气了。
怕对她不好,怕让她伤心难过,怕无以回报她的感情。
那天她晚上宁愿一个人忍着痛走去医院,挂号,检查,打针,住院都不肯给我电话,说怕打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