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苏眷摇摇头,她还没吃饭,可以说一天都没有怎么吃了。席新霁来去匆匆,也没有留下来和她一起吃东西,所以她也没吃。这不,又兴奋着要见公婆的事情,她更没顾得上吃饭了。
“出来吧,我在金鼎广场等你。”侯灿灿的语气里显露疲倦。
苏眷没问太多,点点头,“好。”
两人见面是晚上八点左右。
苏眷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运动套装,没有化妆,带了顶鸭舌帽,看起来年轻又朝气,说是个高中学生也完全有人相信。
而社畜工具人侯灿灿的状态看起来就差多了,明显一副被社会毒打的样子。
落座后,侯灿灿一边将自己的长发扎起来,一边问苏眷:“身体怎么样?还发烧吗?”
苏眷小脸红润,神采奕奕地朝侯灿灿扬了扬眉:“你先管好你自己吧,怎么回事啊?今天看起来那么憔悴?”
“别提了,现在工作可他妈太难了,我是哪里是经纪人啊,简直就是保姆!今天有个小模特割腕,我跟在她身边像爹又像妈的伺候着。我忙到现在伺候人家睡着了才敢走的。”侯灿灿说着摇了摇头。
“怎么回事啊?”苏眷问。
侯灿灿说:“也是感情的事情,这模特才17岁,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被一个男人玩弄了半年,这会儿发现人家脚踩n条船,绝望地割腕了。我到的时候血流了一地,差点没把我当场吓出心脏病来。”
苏眷闻言脸上露出一抹同情。
以前没有谈恋爱的时候她上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的,但她现在正经历着,所有颇有些感同身受的意思。
侯灿灿朝苏眷横了一眼,“我说啊,要是你发现席新霁脚踩n条船,你会怎么办?”
“果断离开。”苏眷想也没想就回答,这是必须要肯定的事情。
“啧。”侯灿灿一脸不信地看苏眷一眼,“我怎么觉得不可能呢?你别到时候给我也搞什么自杀的事情,老娘心里会承受不住啊。”
苏眷一笑,无语地看着侯灿灿:“我看起来像这样的人吗?”
“怎么不像啊?就你这两天的行径就足以说明一切。”
苏眷不认同了:“怎么了我?我发烧还知道自己去吃退烧药呢,哪里要死要活了?”
顶多就是有点作,这点苏眷自己也是承认的。
但这个东西怎么避免得了嘛?哪个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不作的?
“哦,那于曼凝呢?”侯灿灿问。
果不其然,一提到于曼凝苏眷就呆滞。今晚她和席新霁算是把话说开了,但始终没有提及的一个人就是于曼凝。
这是苏眷不敢去触碰的话题,宁愿自欺欺人地去说服自己在商场上看到的一切都是眼花罢了。
侯灿灿又啧啧两声,摇摇头:“算了,不说这个了,饿死我了,先点东西吃。”
趁着侯灿灿翻阅a上的菜单时,苏眷双手捧着脸颊还认真思考起了她刚才刚才说过的话。
事实上,苏眷没有那么不爱惜生命,也不会因为爱情要死要活。坦诚席新霁的确是总是迷得她晕头转向的,但她很清楚的是并不是谁离了谁就不能活了。顶多,她真的会伤心痛苦很长一段时间罢了吧。
若真的分手了,她应该会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仔细去舔舐自己的伤口,慢慢让自己复原。
但愿如此吧。 点的菜很快上齐。
这是一家新开不久的中餐厅,装修很仙,摆盘也是美到爆炸那种,关键是味道也挺不错。
苏眷还有心情拍个美食照片发个微博,显然心情已经晴朗。
侯灿灿见苏眷这开心的样子自然也是开心的,但是难免也有些问题,比如:“席新霁的意思,是要带你回去见他爸妈了?”
苏眷把刚拍下的照片发给席新霁,一副娇羞的样子朝侯灿灿点点头,又重复着之前席新霁说过的话:“他说,丑媳妇终究要见公婆。你倒是说说啊,我那么如花似玉的,哪里丑了哦?”
侯灿灿抬起头刚要笑话苏眷,就见苏眷身后几步开外站着于曼凝。
于曼凝对上侯灿灿的视线,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瞬间换上温柔的笑意,甚至主动过来打招呼:“好巧啊。”
苏眷顺着声音转头,表情有些惊讶有些意外,也有几分忌惮。
于曼凝今天一身白色套装,修身的上衣搭配同款的阔腿裤,是某大牌的春秋新品。她栗子色的长发烫成大波浪倾泻在背后,显得一张脸跟个巴掌大。
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美人,大学的时候就是系花,这么多年过去了,不仅没有长残,反而生出一股高不可攀的气质。加上她这人有170的身高,单单这么站在这里,已经吸引不少人目光。
于曼凝主动朝苏眷和侯灿灿走来,说:“怎么?见到我惊喜的说不出话来了啊?”
侯灿灿看了一眼苏眷的神色,笑着和于曼凝打哈哈:“学姐,你回来都没说一声的,真的让人好惊喜啊!快来坐!加双筷子咯!”
苏眷也皮笑肉不笑地着说:“学姐,好久不见。”
于曼凝微微笑着坐在侯灿灿旁边的位置上,和颜悦色地说:“约了朋友来的,但她还没到,没想到居然见到了你们,真巧。”
“这叫缘分啊!”侯灿灿朝坐在自己对面的苏眷眨了眨眼。
苏眷也跟着说:“可不是呢。”
心里却在咆哮——啊啊啊啊根本不想见到你啊!!!
要真的知道今晚会在这里见到于曼凝,苏眷真的是打死也不会来的!
于曼凝是苏眷和侯灿灿的学姐,她和席新霁是同一届。并且巧合的是,于曼凝学的是服装设计,苏眷也是同一个专业。
于曼凝大学毕业之后远赴国外著名的设计学府继续学设计,这一去一回,竟然也过去那么多年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