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也不欣赏这样的方法。他觉得这是野蛮人所为。
做为一名绅士,做为一名上帝忠诚的教徒,做为一名迎来送往的上帝派往人间的形象代言人,他要保持好自己的形象------当然,还有上帝的。
所以。他喜欢用枪-----用枪打爆对手的脑袋。
这才是绅士所为。不是吗?
早就进入了高科技时代,还喊打喊杀的,这种行为在他看来实在是很傻逼。
牧师的心情很不好。
虽然他保持着一个高手的风范,一个杀手刺杀时隐藏的基本规律,其实他现在心里非常的愤怒,他正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竟然失手了。
刚才,有一架直升机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虽然他用三号子弹把火机翼打穿,致使油箱起火发生爆炸。可是,他却没能阻挡住那个家伙的飞翔和下落。
打死一个飞行员有什么用?他知道谁才是他真正需要拦截的人-----那个人从飞机上的惊人一跃,他在空中奔跑的姿势,他闪电般射出的拐杖,都让人有惊艳的感觉------ 他犯错了。为皇帝输送了一个厉害的对手。
“上帝保佑,希望皇帝是万能不败的。”牧师在心里想道。他习惯性的想用右手去胸口划红字,手指头刚刚离开机枪,他又闪电般的摸了过去。
六十五度转移枪口。
射击。
啪------
打空了。
听到这清脆的响声他就知道自己打空了。
再次转移枪口,再次射击。
砰------
这一枪打在大石头上去了。碎石纷飞,却没能伤到目标分毫。
一道黑影如电般的向他扑来,借助树木和山石的掩护,以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穿行速度奔赴而来。
忽左忽右。忽快忽慢。急走急停。变幻莫测。
砰-----
砰-----
砰-----
他扣动扳机连接射击,可是那目标却越来越近。
“见鬼。”牧师从荆棘林里跳了出来。
现在他已经被目标发现,再躲藏下去的话就是死路一条。
他把手里的重型机枪丢掉,而是拔出腰间的那把沙漠之鹰。这种早已经风靡全球的手枪现在不是最主流的手枪,却是他的最爱,他偏好这军绿的颜色和它令人恐惧的杀伤力。
他找了块大石掩护,然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目标。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再着急开枪了。
目标是个高手,从他第一次躲开自己的子弹他就知道了。
普通的射击是无效的,急躁的开枪方式根本就伤害不了他。
他要等。
等一个机会。
等一个他犯错的机会。
或者脚下一滑,或者被树条勾住衣服,再或者他被石头跘倒-----甚至一次脚步踏错,这都是他的机会。
一秒,两秒,三秒-----
他失望了。
他的对手太高明了。每一步都像是经过精心设计一般。 应该奔跑的时候,他迅猛如猎豹。应该停顿的时候,他又比狐狸还有耐心。
“他太完美了。”牧师在心里想道。
不自觉的,他舔了舔自己的舌头。
“这么完美的男人,应该属于自己。”
“嗯?”他突然感觉到不妙。
因为他的目标在藏入一块巨石后面之后,在应该出来的时候却没有转移自己的位置。
已经过了一分钟,他仍然没有出现,就像忽然间消失了一般。
突然间,他的神经猛地一绷。
然后身体倒地,拼命的向前翻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