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与敏捷度,她也可以在这男人的天地里撑起一片天。甚至因为自己的专业,她可以成为这里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别人的也不能放过。清欢不相信独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变得强大到无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岁了,上了年纪,自然身手不如当年,他出身自一个赌鬼家庭,父母都好赌,从幼年的时候他就见惯了这一切。稍微长大一点后,更是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中生活了十几年,直到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失手杀了人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样生活。为了吃饱饭,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得凶狠残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混合区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过到了这个年纪,年轻时受过的伤开始显现出来,如今他很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即使外表还保持着强悍,但内里的模样,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来是他去庇护清欢,其实他的私心很重,监狱里没有医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那么绝对会很危险,因此,他需要清欢。
说白了,两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监狱里横行二十年,清欢需要从他身上学习如何快狠准的击中一个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从力量上超越男人,那么她就寻求别的方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这个时候清欢就无比庆幸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参加过女子防身术的训练,虽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够的智慧与努力去学习。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监狱里的这些年,早已是外强中干,清欢从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当然应该回馈他。只不过监狱条件有限,她只能暂时缓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离开这里,否则方良才永远无法痊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终于没有人敢再欺负清欢,但纸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体状况,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与斗殴中,方良才终于被打败了。
他狼狈地趴在地上,剧烈的喘息,其实外表上的伤并不明显,但问题在于他的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完全无法支撑他再爬起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击中了他腰间的旧伤,那里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清欢站在一边,这个攻击方良才的男人是刚进到混合区的,年轻力壮,二十岁的方良才也许不怕他,但四十岁的方良才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了。她甚至已经感受到某些人停驻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见,一旦方良才被彻底打倒,那么迎接她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站起来啊,你这个孬种,站起来啊!”
“站起来!站起来!”
四周的口哨声嘘声不绝于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当然不想认输,但问题在于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来,甚至有一种马上就要疼死的感觉。他的面孔变得非常苍白,外表没有明显损伤,可实际上却伤得不轻。
“怎么了,没力气了吗?认输了吗?”挑战方良才的男人一脚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围的犯人们也跟着笑起来,所有人的笑声中都充满了恶意,没有丝毫人性与温情。
在地狱呆久了,正常人也会逐渐改变。
清欢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当然可以不去帮方良才,这样就能得到片刻安宁,也不会惹事,可事后呢?方良才今天逃不过一劫,事后她也讨不了什么好。如今她在狱中也待了快三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视若无睹,那么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男人高大强壮,真要打起来她还不一定能赢。
反正也没人说过不能偷袭,于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时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个男人,踩着对方的身体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后拿住对方的脖子,以双腿将其剪倒,而后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对方脖子上,对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还不起来?”
她不能去扶他,那样只会让更多人了解方良才的外强中干。
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从地方爬了起来,清欢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脸上拍了拍,啧啧有声:“想当老大,警觉度这么低可不行。”
☆、第七十一碗汤(四)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