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慈悲放过快被玩坏的小警察,清欢耸耸肩终于离开了警察局,小警察拿下帽子抹了把汗,这辈子第一次遇到这样难缠的女人……偏偏一旁的同事还过来戳他,“喂喂喂,艳福不浅啊。那美女,够辣的啊,看胸,起码这个。”比了个很猥琐的手势。“你该不会看上人家才把人家当成站街女抓回来的吧?你们扫黄组套路真多。”
小警察:“……”我说我是无辜的你们信吗?主要那美女当时倚着墙角对穿着便衣对他勾手,那表情那眼神那动作神态,像的要命,他们是没看到,他们看到他们也会动手抓!绝对的!
清欢出了警察局就拿下了脸上的墨镜和头上酒红色的长卷发,顺势丢在了垃圾桶里,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件风衣穿上,瞬间就变成了独立知性的成熟白领。
她对于人性的拿捏和掌握可以说是炉火纯青,老江湖的警察都被骗了,更何况是普通人?恰巧看到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小偷从一年轻男人口袋偷走了一个手机,清欢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也就便顺走了小偷的钱夹手机,拿在手里掂量掂量才发现还是个有名的牌子,至少得五六千块钱。
他偷的那个是国产品牌,撑死也不到两千。
啧,这就是人生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就是想让小偷明白这个道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她又去看了看女孩,送了她第二份大礼。
于是,女孩的小姨因为丈夫车祸去世悲伤过度从楼梯上滚下来撞到头变成植物人的事,一瞬间传遍了,还被登上了报纸。一时间很多善良的人们自动自发给小女孩捐钱,而小姨姨夫没有儿女,房子啊车子啊银行存款啊,都成了女孩的财产。她以后就是没出息,靠这笔钱也能过个十几年潇洒快活的日子。
清欢再次觉得自己十分善良,不仅一毛钱没收,还给女孩送了这么份大礼。
晚上手机响了,她懒洋洋地接起来,那头是女孩稚嫩结巴的感谢,还说要把所有的钱都给她。
可她要那些干什么啊,她自己有的是。所以她只说了一句:“以后晚上睡觉不用锁门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谁知道小女孩却不肯罢休的一次次打过来,最后清欢被她烦的没办法,“我不喜欢钱,我只喜欢人,真要报答我就把你自己卖给我好了!”
可就这随意的一句话,造就了从这天起,她的噩梦。
☆、第七十五碗汤(三)
第七十五碗汤(三)
被女孩磨的受不了的清欢终于答应了和她见面,然后被迫收了一个小女佣。
真的是小女佣,又安静又懂事又勤快,本来每周请人打扫一次的房子都不需要了,每天起床清欢所看见的必然是窗明几净井井有条的场景。干净、非常的干净。也许是因为父母早亡的缘故,女孩很擅长做家务,煮出来的饭色香味俱全,清欢心想,那对夫妻也真是有意思,暂时收留了父母双亡的小孤女,让小孤女给自家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不说,还监管了人家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最重要的是,男人还做出无耻之极的勾当。
小姨也很有意思,亲侄女被丈夫侵犯,她不报警也就算了,掩人耳目也就算了,还逼迫女孩要屈从。
这个世界可真是玄幻啊。
为人亲友的,冷眼旁观;素不相识的,幸灾乐祸;嫌隙颇深的,落井下石;似乎世界上再也找不着一丝美好了。
早上七点钟,清欢被耳边嘈杂的敲锅子声叫醒。她头疼地睁开眼:“小不点,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消停会儿?”
女孩脸上有着与她稚嫩的外表不搭调的严肃:“早睡早起身体才会好,你昨天晚上又熬夜了吧?清欢姑姑,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这个年纪,再拼命熬夜会猝死的!”
真的是……清欢觉得每天早晨准时叫她起床的女孩最不可爱了。她揉了揉眼睛,拉过被子蒙住自己的头,唔了一声:“再说吧。”
“不行!”女孩手一掀,被子就被揭走了,然后她尖叫一声用平底锅捂住眼睛,“你、你怎么没穿衣服?”
“少见多怪。”清欢耸耸肩,“成熟女性想怎么睡觉是她的自由。”
“哦~我明白了,你昨天晚上又出去跟野男人鬼混了!”
啧,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出去跟野男人鬼混,她只是和一个英俊的男人互相看对眼,然后深入交流了一下而已。成年人有自己的需求又有什么不对?“行了行了,快滚,我要起床了。”
女孩嘟着嘴走出去,边走边在脑海中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女人修长的身体莹白如玉,细腰长腿,还有清晰的马甲线。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尚未发育完全的小笼包,内心一阵羡慕,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清欢姑姑这样美丽而强大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每天晚上都睡得那么晚,醒来后不是宅在沙发里看电视就是到处买买买,没见过她锻炼啊,为什么身材还能维持的这么好?
想了半天,最后只能归功于老天爷的眷顾。
清欢冲了个澡,越来越觉得自己把这丫头带回来不是个正确的选择。虽说有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让她的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可每天都得早起也实在是太痛苦了。当初说的是找个小女佣,现在看来倒像是找了个小管家婆。 可是让她把她赶走,清欢又做不到。这么多年了,她早就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绝不会优柔寡断,能让她留下这个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在她身上,她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就像是那时候的她,拼尽全力想要迎接新生,于是不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什么人,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用尽全身力气,只是想要活下去。
不屈辱的、有尊严的活下去。哪怕活下去的路很辛苦,哪怕很艰难,哪怕要付出自己意想不到的代价,比起当时的处境来,也实在是要好的太多了。
这女孩明显是将她当作了失去的父母,但是早熟的意识又让她能清楚地明白清欢并非她的亲人,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雏鸟心理。对于将自己拉出火坑的人,除了依赖,就只剩下依赖。
……算了,暂时先忍忍好了,反正她也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早餐很丰盛,切好的咸鸭蛋放在碟子里,蛋黄流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油。烫熟了的小青菜置于雪白的盘子里,显得格外新鲜美味。地瓜粥熬得软糯浓稠,香气扑鼻,要说豪华那不可能,但就是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尤其是小姑娘不仅给她盛好了饭,摆好了筷子,连椅子都拉开了。只要清欢坐下就可以立刻开吃,这种情况下她还能说什么呢,她也没养过孩子啊。“打个商量啊扇扇,一三五早起,二四六七让我睡个懒觉怎么样?”
虽然被叫醒心情很不爽,可是有热腾腾的饭菜下肚,到底也安抚了清欢悲切的心灵。
扇扇想了想说:“一二三四五早起,六七睡懒觉,但是必须十一点前起床。”
清欢:“……不要太过分哦。”
“你这样真的不行的啦。”小姑娘把切好的鸭蛋往她面前推了推,“网上都说了,熬夜很容易猝死的,对身体非常非常不好,清欢姑姑听我一次怎么了。而且你还抽烟喝酒,你不想活啦。”
清欢叹口气,挑了鸭蛋黄抿进嘴里然后喝了一大口粥,“那也不能成为你把我的打火机藏起来的理由。”害她烟瘾犯了最后是用燃气灶点的火。
“因为你总是不听我的劝呀。”扇扇也很头疼,她自打住进来之后,每天除了学习,其他所有时间都花在家事上了。可唯一一点让她扼腕的就是她完全左右不了清欢的想法,不管她怎么叫,她都要睡觉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那好,就这样好了,记得你说的话,礼拜天如果敢打扰我,别怪我揍你。”说话期间她已经呼噜噜喝完了两碗粥,这就是扇扇另外很不明白的一点了,不运动又这么能吃,为什么一点都不胖?
她最近没有什么烦心事,吃的好穿的好,那天跟同学经过药房的时候进去测了一下,足足胖了三斤!所以她现在都不敢吃太多,青春期一旦胖了,以后想减肥都难。
清欢不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吃完饭拿起沙发上的外套朝身上一甩:“走,送你上学去。”
她八百年送扇扇上一次学,扇扇赶紧咽下最后一口粥,抓起书包跟校服外套跟了上去。两人走出家门,进了电梯刚要按,就听到一个声音在那里叫着等一下等一下。扇扇眼疾手快,否则她确信身边这个坏女人是肯定要按下去的。“等等人家啦。”
清欢摊手,“只要你不怕晚。”
结果进来的人让她很惊讶,可不就是前阵子她装站街女结果被骗了的小警察么。只不过今天他穿的一身笔挺的警服,浓眉大眼的很是帅气,警帽一戴连气场都有了,比清欢足足高半个头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