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凛答应了,但要等晚上他下班之后。
晚上八点多,他开车去见了对方和保险公司的人。
对方这次换了一件很宽松的红色针织毛衣,下面是一条牛仔裤,上面露出了锁骨和一小片胸膛,牛仔裤包裹着下半身,又显得臀特别翘腿特别长。
他这次把头发挽起来了,簪着一根簪子,脸上画了稍浓的妆,一张红艳的嘴,比女人还多了几分艳丽和妖气。
对方这次给了萧凛名片,名片上显示他叫“乐笙”,是一家公关公司的主管。
萧凛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接洽时,乐笙就知道了他的名字,于是就开始甜甜地叫他“凛哥”。
这个称呼,怎么说其实都不合适,因为萍水相逢,即使真要叫他哥,萧哥也够了,叫后面一个字,要更加亲密的关系才是。
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离开了,乐笙就非要邀请萧凛去酒吧坐坐,萧凛已经明白了乐笙的意思,无非是想撩他,虽然他对乐笙不是那么感兴趣,但还是去了。主要是晚上没有其他活动,他精力无限,不去训练,回去睡觉总觉得无法发泄精力,无聊得很。当然,要是他真去花天酒地,那是绝不行的,违反了纪律,但是这样被人约,就不算太过界,且也没有他人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有人有胆量去乱讲。
两人坐在一家酒吧,点了酒,周围气氛热烈,乐笙就毫不客气地抓着萧凛的手要给他看手相。
萧凛的手上全是茧子,槍茧很明显,乐笙爱不释手地摸他,笑看着他。
萧凛说:“不是要看手相吗,我怎么样?”
乐笙红艳的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说:“是兵哥哥,手就是不一样呀,手这么修长有力,那里应该也不小吧。”
他呵气如兰,另一只手还从他的大腿上摸了上去。
萧凛没想到他骚成这样,说实在的,他对平胸的男人,性趣实在有限,就连乔兮那种平时清高冷淡得不行、一被逗就脸红眼媚更讨他喜欢的人,他都心动的感觉高过身体行动的欲望,所以对着乐笙的挑逗,他有些漫不经心,不是那么热情。不过被人摸到命根子,他作为一个每天精力旺盛到可以散打两小时都不疲倦的人,那里瞬间就有了反应。
随着音乐的声音,乐笙要亲萧凛,被萧凛避开了。
乐笙一双电眼委屈地看着他,萧凛说:“出去吧。”
乐笙这下高高兴兴地随他离开了酒吧。
萧凛开车带着乐笙上了路,萧凛问:“你住在哪里?”
乐笙愣了一下:“你要去我家吗?”
萧凛看着他挑了一下眉,很霸道又不容反驳的模样。
乐笙犹豫地看着他,“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耶。”
萧凛说:“我送你到楼下就回去了。”
乐笙嘟了嘴,“你都不喜欢我吗?这么冷淡。”似乎是很委屈,觉得萧凛不为自己所迷,就很委屈。
萧凛笑了一声,很冷淡的笑,“我应该喜欢你?”
乐笙撑着脑袋看着他,“我以为你至少会有一点点喜欢我,毕竟我又不令人讨厌。”
萧凛心想也不令人喜欢。
乐笙说了自己家的地址,萧凛真把车开了过去,是在一个高档小区里,车停在小区外,乐笙并不下车,笑道:“既然你这么想来我家,现在又来了,那去我家坐坐嘛。”
萧凛想了想,就答应了,他把车开进了小区。
乐笙家住在十六楼,随着电梯门打开,乐笙伸手拉住了萧凛的手,带着他去自己家门口。
萧凛在他开门时说:“你不害怕你的金主这时候回来吗?” 第七十三章
乐笙挑着眉看萧凛, 唇角带着一丝笑:“我就是我自己的金主, 或者让我做你的金主也行啊, 哥哥。”
萧凛真有点被他撩到了,不过,他并不是色令智昏的人, 只是笑着,没有接乐笙这话。
萧凛随着乐笙进了屋。
这是一套近一百五十平方的房子,不算小了, 只隔出了两室一厅, 开放式厨房和饭厅连在一起。
因为房子里几乎没有隔断,绕过门厅, 里面的设置就一目了然了。
乐笙要抱住萧凛和他接吻,被萧凛轻轻按住了。
没觉得萧凛在用力, 但乐笙却被他按得动弹不得。
一个每天都有高强度训练的现役军人,力气和格斗技巧, 都绝非一般人能想象,乐笙蹙着眉委屈地看着萧凛,有点生闷气的样子。
萧凛放开了他, 目光再次扫了乐笙一眼, 就径直走到宽大客厅靠阳台一边的沙发上去坐下了。
乐笙是艳丽的,艳丽得就像一只漂亮的热带鸟,五彩斑斓的尾羽恨不得都翘起来。
他的艳丽没有什么攻击性,反而软软的。
他艳得热烈,乔兮艳得冷淡。乐笙是烟火, 想放就有,乔兮是极光,想看还得看他的心情。
两人还真是一点也不一样。
乐笙闷了几秒钟,又乖乖往萧凛的跟前走去。
萧凛所坐沙发前面铺着一块手工白羊毛地毯,乐笙在门厅处换过拖鞋,拖鞋比他的脚小了不少,踢到地毯的边沿,他差点摔一跤,所幸萧凛伸手扶了他一把,他于是就顺理成章扑到了萧凛的怀里去。
他正要撒个娇,萧凛就把他按在了旁边的位置上。
乐笙从萧凛深沉的眼里感受到了危险,本来想嗔怪萧凛不懂风情假正经,这话便也没好出口。
他乖乖坐好了,脚穿着拖鞋在面前的羊毛地毯上戳了戳,然后打量正襟危坐的萧凛,问:“想喝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