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茫然不知的眺望那座视线中轮廓庞大,却带着浓厚商业气息的城市,痴痴地问道:“就不知道会不会比定阳大?”
童子出身在河西之地,可以说从他懂事起,他的家乡就是两个大国之间争夺的对象。四战之地算不上,但也是烽火连年的征战。而他出生于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一个武士家族。老爹死在了征战之中,而他却不得不肩负起兴亡家族的重任。
王诩当然知道他的这个弟子的心思,而且心思很重,重的已经影响到了性格。嫉妒心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对王诩来说这不算是什么事。他培养的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将军,或者颠倒黑白的雄辩之才,有没有嫉妒心根本就不是他考虑的问题。
“痴儿,河西不过是偏避之地,哪里比得上中原腹地的富庶?就按安邑,也不过借了盐之利而已,发展起来的城邑。倒是少梁的规模还不错,但还是比不上中原的城市。不仅仅是规模,而是一个城市应该拥有的气度。甚至有些城市拥有王朝的底蕴,人在其中,仿佛能与天地沟通,让人心神向往。”王诩去过的地方多了去了,根本就看不起魏国的这些新兴城邑。
要说规模,楚国的都城规模宏大,堪称华夏之最。
齐国的临淄,聚集天下三份财富的气度,街头走动的国人都是锦衣怒马,好不得意。
就连郑国的阳翟,不说别的,聚集了六万大军的一座城市,加上家眷,还有商铺商队,规模也不是魏国这等建国不过二三十年的新贵能够比拟的。因为任何一座大城,都是耗费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才有如今的这份气度。
魏国……哼哼,底蕴还是差了一点。
连日舟船劳顿,让王诩在下船的时候也感受到精神上的不济。从码头上租了一辆牛车,王诩带着新找来的弟子进入了帝丘。
三百年的雄城,自然气度不凡。
可王诩看着城门的旌旗招展,却微微失神,要是朝歌没有在三百年前被攻陷,卫国的底气似乎会更足。朝歌的规模,是当时天下最大的城池,就连周天子兴建的洛邑,在规模上都不及朝歌宏大。毕竟是商王朝最后一百多年极力营造的超级城市,留给世人的恐怕不仅仅是震撼。而每一个对家乡眷恋的卫人,朝歌被付之一炬,永远是老卫人心头无法磨灭的痛。
进入城门之后,穿过坊市之后就是城内国人居住的区域。
扑面而来的是那种熟悉的乡音,还有在他记忆之中难以忘却的乡土味道。可以是食物烹饪的独特香味,也可以是草木争辉,在不同季节的花香……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
原本已经似睡似醒的童子,睁开了眼睛,精神奕奕的趴在了车厢边上,听着街头童子稚嫩的背诵声,心头却是无比的震撼。
他不开口,并不代表他心里没有比较。事实上,他从离开家乡那一刻起,就开始不停的比较。比较因为战争而陷入困顿的河西之地,也比较魏国的城市,韩国等地。可是当他进入帝丘之后,现是喧闹的坊市,如同穿梭一般的商队往来其中。
就已经给他难以磨灭的震动。
要是知道,濮水码头上,如同鱼群一样多的船舶停泊在岸边,不管白天和黑夜,都有力夫在码头忙碌卸货装货。可这些震撼只不过是穷人看待富人的不屑,多半是嫉妒。可现在,却将他震撼到无以复加。
难不成连卫国街头童子说唱的儿歌都要比魏国强百倍?
毕竟年纪轻,还不怎么藏得住事,童子仰起头问道:“老师,这是卫国的童谣吗?感觉很有意思。”
“只是一些市井儿童的游戏之言而已,算不得什么。”
王诩皱眉不已,他一个多月之前离开卫国,怎么就没有听到过这些韵味别致的儿歌,可为什么才一个多月之后,他熟悉的帝丘好像不见了?
童子似乎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复,默不作声起来。可是赶车的车夫不答应了,开口问道:“老丈可是卫人?”
“朝歌人氏。”王诩的老家在朝歌,而王氏的封地也在朝歌附近。虽然老家基本没怎么待过,可说自己是朝歌人氏一点毛病都没有。
赶车的车把式笑道:“原来是北来的。”语气颇为轻慢,没办法,自从朝歌被狄攻破,一把大火将宫廷付之一炬,连大卫都差点被灭国。朝歌已经不是卫懿公之前的朝歌了,不再是中原第一大城邑了。反而变成了一个破落户,属于贫困地区的代表,反正以后的朝歌比不上卫国的戚邑和帝丘。
“怪不得!”赶车的车把式傲娇一笑,有种帝都人民都是干部的超然和傲慢,忒惹人不快了。好在他就算嘴欠,还是解释起来:“此乃《千字文》,一月之前边子在帝丘做作,通篇千字,没有一个字重复,却字字珠玑,朗朗上口,童子学字皆用此文。要是清晨漫步帝丘城内,满城朗朗皆是读书声。” 边子?
王诩有种错觉,自己似乎真的落伍了。能够写出《千字文》的作者,才能肯定是一等一的厉害。可问题是他却没有听过。
害怕被人嘲笑,主要是在子弟面前丢人的王诩,决定不再问了,回家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