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超市里,林月负责挑菜,周凛推着购物车跟在后面。
两人第一次合作买菜,林月问周凛想吃什么,周凛没有任何偏好:“随你。”
这与女人口中的“随便”有何区别呢?
林月只好按照这半个多月周凛在饭桌上的表现,选了几样他爱吃的。
“妈,咱们吃火锅吧,好久没吃啦!”
对面有个小女孩突然出主意,林月心中一动,回头看周凛,周凛也想到了一处去。
快四点,两人满载而归,傅南居然还在睡觉。
周凛去厨房洗菜,林月回房简单收拾,洗洗脸,林月将头发绑到脑顶,准备接替周凛,恰好瞧见周凛蔬菜过了一遍水就算洗好了。
“我来,你去叫南南。”林月觉得吧,让周凛哄孩子,都比让他洗菜靠谱。
周凛也有自知之明,识趣地去叫小学生起床。傅南这个午觉睡了足足三个多小时,被周叔叔叫醒,小家伙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一听说老师已经回来了,傅南噌地爬了起来,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冲了出去。
周凛没动,坐在小学生床上,听厨房女人与孩子幼稚的对话。
“老师,我给你做了一个花瓶!”
“南南都会做花瓶了?”
“嗯,我去拿!”
周凛往小学生书桌上看,那里摆着一个礼盒,小学生做的“残次品”,老爷子居然还用周家瓷厂的礼品包装盒给包上了。就那么一个破玩意,小学生宝贝得很,看都不给他看,但周凛还是趁孩子睡着时偷偷打开了,嗯,能看出来是花瓶的水平。
傅南跑进来,抱起礼品盒再跑出去,小心翼翼地将他亲手做的青瓷花瓶送给老师。
林月被花瓶纯净的青釉惊艳了一把,那种纯,就像池塘中冒出来的第一片荷叶,青得干净透亮。
“花瓶是我捏的,爷爷上的釉。”傅南可诚实了,不是自己做的部分,也要告诉老师。
“真好看。”林月擦擦手,蹲到傅南面前,谨慎地接过花瓶。花瓶整体形状确实不太规则,看得出是新手甚至小孩子的手艺,但这是学生的一片心意啊,颜色还那么漂亮,林月越看越喜欢,欢喜地亲了傅南脸蛋一口:“南南对老师真好。”
傅南小脸都快红透了,老师居然亲他了!
小学生呆呆的,周凛靠在门口,看着被小学生一份残次品哄得心花怒放的女老师,不知为何,突然记起他七八岁的时候。周家是青瓷世家,祖祖辈辈都是做青瓷的,老爷子把青瓷当命,他们兄弟都没兴趣,大哥读警校后,老爷子把他当救命稻草,天天逼着他制瓷,结果他也报了警校,老爷子气够呛,从他离家入校那天起,老爷子一句话都没跟他说过。
其实,他虽然没继承老爷子的衣钵,但,他做出来的青瓷,从瓷坯到上釉,怎么也甩小学生几条街吧?不过,现在的孩子太精了,他那时候可没想过用这玩意讨女孩欢心。
在林月眼里,这是一件很贵重的礼物,决定先把花瓶放到房间,见周凛神色莫测地盯着她手中的青瓷花瓶,林月笑着道:“南南真巧,是不是?”
她说话时,傅南昂首挺胸走在旁边,像只骄傲的小公鸡。
周凛双手抱胸,淡淡道:“一般般。”
林月愕然,随即偷偷朝周凛使眼色,小孩子最需要鼓励,他怎么能这么说呢?
傅南已经听见了,气呼呼地瞪着周叔叔:“我捏的比周叔叔小时候捏的好看多了!”
周凛嗤笑:“那是你没见过我捏的。”
傅南哼:“爷爷给我看过,周叔叔九岁捏的都没我好看。” 周凛盯着他,察觉林月看过来,他面无表情去了客厅。
林月注意到了周凛的眼神变化,一个沉稳冷静的刑警,肯定不会真的跟孩子怄气,只能是傅南的话触动了周凛什么。林月慢慢走进房间,联想上次傅南说爷爷一直在生周叔叔的气,林月隐约猜到了几分。
那位做青瓷的爷爷,是周凛的父亲,老人家与周凛闹了分歧,但周凛从小到大做的青瓷器件,老爷子大概都留着,所以才能按照周凛的年纪逐个介绍给傅南。
分歧是分歧,父子终归是父子。
气氛忽然有些沉重,林月放好花瓶,低声教傅南:“南南做的特别好,周叔叔刚刚故意逗你呢,一会儿出去,咱们不比较了好不好?周叔叔明天又要上班抓坏人了,今天最后一天放假,南南多哄周叔叔高兴?”
傅南乖乖点头。
林月拿出从家里带来的一袋橘子,叫傅南拎到客厅。傅南还是很懂事了,坐到周叔叔旁边,亲手剥了一个橘子给叔叔:“老师家有橘子树,请咱们吃的。”
周凛张嘴。
傅南瞅瞅周叔叔的嘴,低头,认真掰了一半橘子,全部塞到周叔叔嘴里。
周凛嚼巴几下,都咽了,有点酸。
火锅材料都摆到桌子上,这就要开涮了,傅南太小,周凛叫他坐着,他负责下菜捞菜,薄薄的牛肉片,下锅几秒就熟,放到酱碗里滚一滚,入口鲜香。鸳鸯火锅,周凛那边是辣的,白雾缭绕,男人自己吃一口,再给傅南夹一口,粗中见细。
“最后一片牛肉,给。”雾气朦胧,男人的筷子突然探过来,给她的。
林月还没来得及客气,周凛一起身,直接将肉放她碗里了,用的公筷。
“谢谢。”她低头说,也不知他听见没听见。
饭后周凛刷锅,傅南给老师看他国庆拍的照片,几乎都是在瓷厂拍的,林月看得津津有味,长这么大她还没去过瓷厂呢。
“你有兴趣?”
身后突然响起周凛的声音,林月一慌:“觉得挺有意思的。”
周凛绕到傅南旁边坐下:“周末有空,我可以送你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