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土包中的土包,估计这么多人里面,也只有你一个不知道。”蒙白哈哈一笑,“魂力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在的力量,青鸾学院最主要就是教我们修炼魂力的方法。按照我们云秦帝国的惯例,按照厉害程度分成九级。一级叫做魂士,可以用魂力震体,力量会变得惊人一些。两级叫魂师,魂力可以布体,弥漫到身体表面。三级叫做大魂师,魂力可以加持,弥漫到兵刃的表面。四级叫国士,魂力结丹,五级叫大国师,可以融魂,六级叫圣师,魂力可以离体,七级叫做大圣师,魂力可以凝兵,至于八级和九级,就没有什么具体的说法了,就是神一样的人物。”
“呼”,林夕轻呼了一口气。
这就是这个世界强者的修炼体系?魂力?听上去似乎很有趣的样子…
“那个被打歪了鼻子的家伙…脸上会发光,至少就是魂力布体,是魂师级别的人物,你那个厉害护卫,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打歪他的鼻子,力量大得让他一时都根本爬不起来,至少也就是大魂师的级别了。”张平对蒙白的说法表示赞许,同时对着愣愣的林夕挥了挥手里好像一直有一层波浪在滚动的冰冷黑色匕首,“大魂师就能加持,将魂力蔓延到这种魂兵上了。”
“然后这种魂兵就会洞穿力和杀伤力更强?”林夕问道。
“是的。”张平眼神火热的点了点头,“如果是大魂师用这把魂兵的话,一般的皮甲和钢甲都肯定被洞穿。”
“这也就是我们那个世界所说的法宝了吧。”林夕难言的笑了笑,沉默了许久,又认真的问道,“那张院长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他还活着么?”
原本在鹿林镇出发之前,他对青鸾学院其实也并没有太大的乐趣,但是现在,青鸾学院的这些系科,这些称呼,却是让他产生了浓厚至极的兴趣,他甚至很想马上见到,这个将原先的“宫”改成“系”,将教习称为讲师和教授的张院长。
“不知道。”
几个“土包”都摇了摇头,但就算是蒙白,脸上也是出现了敬畏和荣耀的光芒。
“学院这种地方,外面本来也就不知道内里的情况,学院也从不把消息传出来,要想知道张院长的消息,恐怕只有进入学院的人才知道了。”李开云对着林夕解释了一句,却是肃然起敬的轻声唱了起来:“他带着麒麟和神鸳云游天下,他到过没有人到过的荒漠,他斩过妖魔的头颅,他在千军万马中轻取大将的头颅,他在坠星湖的荣光无人可及,…”
李开云的声音很轻,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在清唱,但是片刻之后,一个又一个的声音响了起来,整个营地都响起了庄严肃穆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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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勇气忠贞及荣耀
荣耀用勇气和忠贞铸成,学院前辈的热血,使得他们的功绩与世长存。
边蛮、金勺和土包都在唱着,梦想和前人的辉光,使得这歌声充满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这歌声响了不止一遍,直到夜深了,歌声才慢慢消失。
蒙白和张平等人都在附近挑了一个帐篷睡了。
“牛肉干…好吃…”
偶尔,就在林夕旁边一个帐篷的蒙白,在睡熟之中,还传出一两声的梦话。
林夕虽然也十分疲惫了,但是闭着眼睛却是一时睡不着。
持续很久的歌声,慢慢的将林夕想知道的这个“张院长”勾勒得清晰了起来。
六十年前,一个带着一条满身疙瘩的怪物和一头鸭子模样的怪物的中年大叔第一次走入了中州皇城。
那一年,这个中年大叔穿过了山海主脉,进入了四季平原,走进了当时并不出名的青鸾学院。
五十年前,西夷十五部一路东侵,逼近中州皇城,这个中年大叔和十七名青鸾学院的学生出了学院,一夜连斩了西夷三十名大将的头颅,一直将西夷十五部赶到了碧落陵以西,反而将云秦帝国的版图扩大了三分之一。
还是那一年,南摩国乘机北侵,云秦帝国南部边军空虚,这个中年大叔和十七名青鸾学院的学生带着五千边军在坠星湖北的坠星陵死守了十三日,杀得三十万之众的南摩国军队的尸身堆得和坠星陵的城墙一样高,最终使得南摩国退兵,五十年秋毫无犯。
还是那一年,这个中年大叔沿着云秦帝国的边缘走了一圈,一些凶名赫赫的流寇大盗,全部没有了踪迹。
那十年之间,青鸾学院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院,成了代表着荣耀的帝国圣地。岌岌可危的云秦帝国的版图,在那十年之间扩大了一倍。
只是歌颂功绩的歌声,因为令人热血澎湃的传奇和染红整个坠星湖的热血而成了一种信仰,令所有云秦帝国的少年追寻这种荣耀,并誓死捍卫。 “任何地方都不乏天才,我以前那个班,也照样有平时不怎么学习,工科数学课睡觉,只是期末大考时复习几个通宵,就考出满分的变态。取得了这样的荣耀,你肯定也是天才人物吧,只是你为什么要将宫改成系,将教习喊成讲师和教授呢?”
林夕闭着眼睛,但是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心情无法平静,如果说进入学院才能见到这个五十年前的中年大叔的话,那他就一定要通过明天的入试,进入帝国少年心中的圣地,青鸾学院。
整个营地寂静无声,篝火也慢慢的全部熄灭了,唯有梦幻的萤火虫在飞舞萦绕,林夕数着绵羊,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老妹…老爹老妈,我有点想你们了…老妹…这个青鸾学院很有意思…”漫长的旅途让林夕委实累了,这个帐篷里面,偶尔也传出了一两声含糊和轻微的梦呓。
……
“林夕,还没醒么?要准备一下了,入试快要开始了。”第二天清晨,林夕被这样的声音所唤醒。
等好不容易睁开眼睛时,林夕看到已经梳洗完毕的蒙白、李开云和张平、向林站在自己的帐篷口,一丝丝的阳光从这四个人的缝隙内洒进来。
四个人都穿上了崭新的衣服,连头发都梳理得没有一丝杂乱,脸上全是兴奋和紧张。
乱哄哄的声音从帐篷外传进来,让没有睡足的林夕有些头晕脑胀。
“他到的委实晚了点。”张平看着用力眨着眼睛的林夕,他很清楚连续一个月的跋涉过后,没有睡足是什么样的痛苦,但是他更不想林夕因为到入试开始时还迷迷糊糊而被淘汰出局。“林夕,到湖边洗漱一下吧,会比较清醒。”
“快点起来吧,外面准备了许多好吃的。”蒙白的两个腮帮子鼓鼓的,不知道在嚼着什么。
“好,我也换件新衣服。”林夕揉揉眼睛,笑着慢慢坐了起来,从随身的包裹里取了一件浅红色的绸衣穿了起来。
“怎么是红的,林夕你本来就生得面白,再穿了这样的衣衫,可是看上去有点女气了。”
“我娘给我选的,说是红的吉利。”
“又不是做新郎倌,不过来入试的可是真有不少佳人,说不定你还真被哪家大家闺秀给看上了,到时候可就真的做了新郎倌了。”
林夕走出了帐篷,第一缕阳光直射在他脸上的时候,他的心里也是暖洋洋的,这四个“土包”和他之前大学里的同学一样可爱,崭新的浅红色绸衣虽然有些俗气,但是这是老妈亲手帮他选的,而且每一个角落都亲手熨得很平,这让他再次觉得这个世界十分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