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欢,替我在李家寻一合适的女子的事,能否烦劳你加快进度去做。”他声音很是yin郁,眼神也是古水无波。
可是语气已经很客气了,我其实再无拒绝的理由了。
我仔细想了一番,说道:“如果和你冥婚的话,是不是一定要同你合骨?”
“同我合骨的话,不就死了吗?我要活的,活的有趣。”他就好像要圈养宠物一样,不喜欢要做成标本的死物。
想要一只带活气的,能陪伴自己的。
我感觉这件事并无不妥的地方,便满口答应了,“行,那我明天一早就去联系二叔,看他愿不愿意帮忙。”
“怎么可能不愿意?我赢家之地位,他想高攀,是烧了八辈子高香吧。”那老狐狸很是自负,昂首就说道。
可头还没抬起来一会儿,就被赢挥浮一巴掌拍低了头,“事情都如你所愿了,你还不快下去。”
“是!老身告退。”她飘到了外面,落到了地上。
草丛里跑出来一只硕大的白兔,她就那样骑着白兔走了。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那么大一只兔子。
在大马路上奔跑,还真是比牛马都要酷炫。
我盯着马路在看,突然感觉身上被披了一件外套,才回过神来,“赢公子,你昨天落在我家的外套,我还没有还你呢。”
我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叠的整整齐齐的他的外套。
“这是火鼠皮做的,水火不侵,并且冬暖夏凉。”他的手轻轻摸了一下我递给他的那件外套的料子,却没有要拿回去的意思。
火鼠皮?
也就是我之前披在身上的,是老鼠的皮了?
不管再名贵,我已经没有要收藏的心思了。
我推辞道:“这东西好像很贵重,不应放在我这里。”
“贵重什么?我赢家这样的外套多得是,你留一件在身边防寒,我才放心。”他对此不屑一顾,非要送我。
我攥紧了这件衣服,说道:“可是这事男生穿的。”
“寻个裁缝改成女生穿的,不就好了。”他突然凑近我,眼神越发的迷离,手指落到了我的后腰上。
我身子一挺,只觉得他的绿瞳有一股吸力一般。
要将我吸进去,意识甚至也变得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