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律的人专门讨论,发布在了微博。
他们并不知道另外还有视频可以证明他们的侵犯行为,所以也只能是连猜带蒙加上网上知道的讯息来判定郑之南会怎样,那两个罪犯会怎样。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这条的大致内容就是说,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陈远和吴宇的犯罪行为,性侵未成年,甚至两人以上有轮奸行为,甚至暴力胁迫导致被害人重伤等,达到五项其中的一项甚至两项,就足以判处死刑。
他们不知道的是,吴宇和陈远早就达到了,特别是他们还不清楚,这里面的其他人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而林教官要感谢吴宇和陈远,不是他们两个吸引了所有的炮火,大家也不会把他给暂时忽略掉了。
但林教官林强的罪名也不小,甚至会比吴宇和陈远还要严重。
皆因三个人共同胁迫过同一名女学生。
本来林强没有视频资料,如果他一口否认,警察其实一时也拿他没办法,但是这也多亏了陈远和吴宇,两人知道自己的情节严重,为了减轻罪责,不用警察说,他们就把林强的事情全部倒干净了。
“林强比我们的性质严重多了,他是带的女班,当初刘盛疏让他带几个女学生出去过,出去干什么就不知道了,但你们也应该清楚,带出去还能干什么?刘盛疏认识几个‘人’,就我所知,林强带女孩出去过两次,一次是3月,一次是6月,你们可以查查林强和刘盛疏的开房记录,一定会有收获。”
让人不寒而栗的一段话。
这件案子,越深入挖掘,越来越黑暗,从开始是辖区公安局处理,后来公安厅直接成立了特别小组单独将这个案子安排给重新组织出来的班子。
就是怕有些人为了把自己摘干净,动用所拥有的关系和权利销毁证据,不择手段。 因为网络上对这件事非常关注,就更容不得一点差错。
本身民众的信任就很难建立,这件事办不好,这将是对公信力的一次重大质疑。
特别是这里面还牵扯到了腐败和行贿。
郑之南从嫌疑犯变成了重点保护对象。
生怕有人铤而走险,买通关系,让郑之南出现生命危险。
因为这件事,加上郑之南也不愿意见父母,他彻底的被隔离在了独立的地方,除了律师,外人谁都见不到他,他也不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