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之南的毛笔字其实写得很好,正因为会,所以更清楚如何装傻,仿佛真的从零开始。
不过当郑之南看到凌崇那一手字后,就不敢说自己的字写得好。
凌崇的字才叫好,铁画银钩落笔如云烟,怎么看怎么让郑之南喜欢。
喜欢这手字。
郑之南要认真写,也不过是个端正飘逸,没有凌崇这么苍劲有力。
从这些细枝末节观察可见,凌崇的身份绝对不一般,这后面的事情肯定还有的笔墨要写,但现在他只需要装傻就行了。
越来越觉得这么神秘的人物,像自己的攻略对象。
想到这里,郑之南抬头冲旁边的凌崇笑了笑。
他可不会忘了还有攻略的任务要做。
凌崇看到郑之南笑,不由也勾起了嘴角,不过因为胡子太多,弧度不太明显。
他问郑之南说:“笑什么?”
郑之南捧凌崇说:“我觉得你好厉害啊,会打猎还识字,而且如果不是当初你从我父亲那里收下了我,现在我没准已经死了都未可知。”简单点说,潜台词就是遇到你真好,你特别棒,我真喜欢你。
凌崇分不清郑之南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毕竟这家伙的另一张面孔可还没有展露出来,一直像个胆小又顺从的小兔子,眼神看你的时候乖乖的,是个没脾气的人。
若是没见过另一张面孔的郑之南,凌崇大概真的会以为这个家伙是现在的样子。
凌崇现在每天最期待的就是看郑之南要什么时候在他面前撕下小兔子的面孔,露出小狐狸的神情。
这边凌崇和郑之南岁月静好,另一边郑娘子则苦不堪言。
自从开春后,大家就渐渐开始要准备农活的事情,郑北也不复从前的清闲,每天都要去地里看庄稼,还要去买苗,选苗,忙得很。
家里的家务基本上都落在了郑娘子的手里,剁草放羊,喂鸡喂猪,还要担水浇草地,本来之前家里没养猪,但是过年之前卖了两头羊,又买了两个小猪仔和小羊羔,比之前更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