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发现阿莎莉还在,她似乎工作得非常快乐,娇俏的身子穿梭在男人堆里,好像也没有谁关注她。他稍微放心了一点儿,起码暂时不会有人投诉酒吧老板雇佣未成年在酒吧干活这一项。
他不打算再劝说阿莎莉,她愿意待在这里说明她的家庭肯定不幸福,可能她连家都没有,起码她在用自己的方式获得经济独立,而马灵珑看起来应该是个通情达理的好老板。
斯塔克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鸡尾酒,视线又被吧台上的猫头鹰吸引了过去,他记得刚刚那里并没有任何毛茸茸的东西。他很少在酒吧见到动物,而且还被放在显眼的吧台,他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只有一个木头架子。斯塔克还以为那只是一个抽象派的艺术品,原来是放猫头鹰的。
他从沙发起来,走回吧台。
毛球圆溜溜地眼睛瞪着面前的人类,斯塔克也盯着它看了好大一阵。
“怎么了伙计,你也想来一杯吗?”
马灵珑不是有意食言的,就在今天早晨,正准备睡觉,她昨天忙了一整晚,是该好好补充睡眠迎接傍晚与斯塔克的约会。
警察不合时宜地找上了门,原因是一起人口失踪案在昨晚破获,地点是离酒吧几十公里以外的墓地。一名中年男性和另一名年轻的女性同时死在里面的一栋别墅外,后来女性的身份被证实是男性死者的女儿,两人是打算到费城探亲的。
他们的车在附近的小湖里被打捞上来,车内没有打斗的痕迹。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他们都睁着眼睛,惨白的脸,死相难看得不行。马灵珑是这附近唯一的住户,所以理应接受询问。她不做多想便知道这对父女的死因,他们被墓地的邪灵吸走了灵魂,生前肯定还被它们捉弄了一番。
戴妮告诉马灵珑,这对父女几周前曾光顾过酒吧,他们买了一打啤酒,戴妮甚至还提醒过他们不可以酒后驾车。
那时马灵珑还没从阿富汗回来,戴妮以为墓地的鬼魂与马灵珑达成协议后,不可能平白无故杀人。戴妮对天发誓,她反复提醒这对父女不可以中途停车,除非开出小镇以后,而那对父女实际上也并不打算参观沿途景色,他们非常赶时间,连等待戴妮找零的空闲都没有便匆忙上路了。
等警察走了以后,马灵珑立刻来到墓地,她打算与它们之中最有权威的长老谈判,她要搞清楚它们违反约定的理由。可所有鬼魂全都躲起来避而不见,大胆一点儿的还说着风凉话,例如人类赶紧滚蛋什么的。
不久,它们便后悔了,马灵珑几乎要踏平那个地方,她其实早该这么做,只是当时的同情心比现在多了一点,而那时他们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无礼,虽然她与它们曾打过一仗。
马灵珑用各种猛烈的魔法咒语毁掉了大半的建筑,并把它们生前的尸骨从地底下翻出来焚烧,充满魔力的蓝色火焰不仅能把骨头烧得渣也不剩,还能消弱邪灵的力量,将它们从躲藏中熏出来。
她念起超度咒文,强行将一部分较弱的邪灵送入地狱。
最后,她总算获得了谈判机会。
邪灵长老愤怒地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神秘人就要回来了,它们能感受到黑暗力量的蠢蠢欲动。它们不再惧怕她了,它们要夺回属于自己的地盘,它们将要支配属于它们的恐怖。
马灵珑没有听完鬼魂的咆哮便将剩余的部分全都清除掉了,因为它们不断咆哮似乎不打算好好聊天,而马灵珑有点想回家睡觉了。并且,她知道它口中的神秘人是谁,伏地魔的邪恶气息永远是邪灵的美味大餐。
她总算明白为什么两天前它们敢制造幻想引诱斯塔克,显然当时这些家伙不知道马灵珑也在车里,或许明明知道,但它们是故意在挑衅。马灵珑生来便是对付它们的,她的身体与心灵都不会受到灵体一类的超自然力量伤害。
邪灵违背了与她签订的和平协议,违约结果早就写在当初签署的合同里。
现在,它们彻底从小镇消失了,或许别的地方会有少量残余,却已经构不成威胁,五年以后,小镇会重新迎来住户。换句话说,马灵珑可能享受不了多久的平静生活了。
但是,即使她能成功消灭掉这群可怕的家伙,却消耗了大量精力,马灵珑需要十小时以上的睡眠才能恢复体力。她回到酒吧后倒头便睡,完全忘记今晚与斯塔克的约定,等到小蝙蝠在她耳边叽叽叫唤她起床时,斯塔克已经付了阿莎莉第一笔小费。
又是一百美金。
马灵珑没有心思化妆,她才睡了不到两个小时,脑袋还晕乎乎的,她勉强从床上爬起来,套了一件还看得过去的衣服:“你来了?”,拨通了斯塔克的号码
“嗨,灵珑宝贝儿,你说今晚来我的别墅,但你却是在睡觉。”斯塔克进入酒吧后就在阿莎莉的解释下知道了马灵珑的状况,阿莎莉说她的老板有点感冒,需要好好休养。她已经通知马灵珑了,希望他能等待一会儿。
“我有点累,取消计划吧。”马灵珑虚弱地说,“我会补偿你的。”
“我就在酒吧。”斯塔克道,“我带了我们的晚餐过来,你想吃吗,我猜你一定没吃晚饭。”
很久以后,电话那头才传来微弱的声音:“拿上来吧。”
“你是指你的房间?”斯塔克抬头看了一眼,“阶梯上面?” “是。”马灵珑说。
把安全套放身上果然是对的,斯塔克想。
他踩着金属板哒哒地上楼,音乐与人声又出现了诡异的嘎然,但他没有在意,他满脑子都是马灵珑穿着性感睡衣的样子,他猜测门内的布置应该充满色qing的味道。斯塔克敲了敲门,发现竟然是木质的而不是铁皮做的,就在他打算出声时,门自动开了。
斯塔克双手提着不锈钢的保温餐盒,三层式的,腋窝夹着红酒,他用膝盖顶住门缝,将身体挤了进去。刚至房门,就有一股香气袭来,斯塔克认为那应该可以被称为香气吧,他判断不出味道的来源,只是觉得肯定不是香水或是芳香剂。
“你肯定想象不到我带了什么过来,宝贝儿。”斯塔克正想把那些食物添加一些形容词,却被眼前的画面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一处比他想象中宽敞四五倍的房间,屋内光线充足,光源来自屋顶的吊灯和落地灯,那些吊灯是由乳白的灯笼组合而成的,他仔细观察了很久发现里面不是蜡烛而是蜡烛形的灯泡。
米色的墙面挂满了中国字画,屋子正中央立着一块木屏风挡住了后面的风景,屏风表面是一条金色长龙吞云吐雾(斯塔克完全不认识那是什么动物,他认为是粗一点的怪蛇),屏风的左侧是张原木桌,上面摆着一张土色的薄纸和一枚黑色的端砚(斯塔克也不知道这坨黑色的块状物是什么),笔筒里插着三支毛笔。
这张桌子的后面是整墙的博古架,每一个格子都被一个物品占据着。
斯塔克愣了几秒又从房间退了出去,他看向楼下,酒客谈笑风生,没人理他,于是,他又回到了房间。
下面和上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斯塔克很快注意到了梳妆台,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木柜,如果不是因为上面摆满了女人用的化妆品他肯定不会将他联想成梳妆台的。那也是木制结构的,三层抽屉,表面雕刻了许多暗纹,镜子是黄色的,像铜。斯塔克走上前看了看,几度怀疑那其实是哈哈镜,铜镜把他的脸拉扯出十分可笑的长度。
斯塔克转过身,发现了香气的来源,一口紫砂香炉正往天上冒着徐徐白烟,他吹了一下,白烟便纷纷散至空气里。
“有趣(iing)。”斯塔克把不锈钢的餐盒放在了那个木桌上,接着是葡萄酒。
“我以为你会觉得这些很奇怪。”
马灵珑的声音倏然响起,斯塔克吓了一跳,他转过身,看清声音的主人后才松弛下来:“是有点奇怪。”他说,环顾四周,“我很小的时候去过唐人街,有一家华人开的店跟这里很像。”
那是一家买古董的老店,跟这里其实并不像,但斯塔克以一个外国人的眼光判断,它们的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
“我一直在睡觉,没注意到时间。”马灵珑不打算为斯塔克解释这些仿古的布置,她来自昆仑山的“聚仙会馆”,中国魔法学校的名字(在中国其实是叫术法而不是魔法,不过原理类似),大部分从那儿离开的中国学生(也有若干外国交流生)都会沿用在学校宿舍的布置习惯。
“没关系。”不得不承认,置身于此,斯塔克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好像他来到了异度空间,“我是说,我们要在这里吃饭对吗?”
“我不饿。”她用平静地语调掩盖内心的喜悦,她见到他,其实是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