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该跟麻瓜牵扯,人的世界复杂且虚伪,马灵珑更青睐与鬼灵打交道。无论多么穷凶极恶,它们都不会以谎言掩盖真实。所以她几乎不与麻瓜产生生意之外的交情,直到与斯塔克相识,她发现其实麻瓜也没那么可恶。
“等我的事情解决之后,我会考虑。”马灵珑说。
“把你接近布鲁斯.韦恩的目的告诉他,他会帮你的。”
“我不相信他。”
“真可惜。”
“他也同样不信任我。”马灵珑道出事实,“他甚至都不让我为他泡咖啡。”
蝙蝠侠的嘴角轻微内卷,有些心虚地咽了一口唾液,这个动作包裹在他的黑色皮革内,没人能发现。
马灵珑继续道:“我假设你不会把我的事告诉他,下周一我就会离开布鲁斯.韦恩。”
“下周一?”蝙蝠侠惊讶地发出声音后,又立刻把情绪掩盖过去,“你找到你想要的了?。”
马灵珑想了想:“你不需要知道。”
“那么合作的事?” “我说了我会考虑。”
作者有话要说: 【史蒂芬.霍金】:百度百科给他的描述:物理学家,宇宙学家,数学家,思想家,哲学家。
希望小天使们不要太着急,这是个百万字的长篇,目前对我来说不过才刚刚开始,我不擅长写轻松搞笑的快文,喜欢细水长流的慢热文,通过不同的事件慢慢发展主角与每一个关键人物的情感线,而不仅仅是干iao。如果觉得剧情拖沓或者啰嗦难看的,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作者的文笔和写作水平不够达到要求,但目前我也只有这点本事,所以非常抱歉不能给每一位读者带来最好的体验,希望大家原谅。
第46章 约会哥谭
马灵珑的确查到了一些线索, 关于斯塔克,或者说, 关于斯塔克工业而不是他本人的。马灵珑在布鲁斯的总裁室无意中发现了很重要的信息, 就在几天前的一个下午, 那个信息很凑巧的就夹在早报里。当时布鲁斯让她收拾总裁桌,马灵珑就发现了它,那条线索的内容可以证明她的老板是清白的,起码他不会是策划绑架斯塔克的幕后黑手。
那其实是布鲁斯故意将证据放上去供马灵珑偷看的, 然而经过昨晚, 他或许有点后悔自己的操之过急。布鲁斯只提供给马灵珑极少的内容,但女孩儿却说不查了, 他还以为马灵珑至少应该在得到详细情报后才选择离职, 比如究竟是谁在私底下做了怎样的交易之类的具体内容, 而不仅仅是一份武器购买订单。
虽然那上面确实有韦恩集团内部某个高层的名字(布鲁斯已经解决掉了他),但却少了关键的, 斯塔克工业那边的接头人的名字。
马灵珑毕竟不是真正的特工, 不为任何部门工作或是受到雇佣,进入韦恩集团纯属她的个人行为。她只是心血来潮(固执地认为)地突然想要确定布鲁斯是否对斯塔克存在威胁罢了, 还有一种可能更说得通, 马灵珑暂时不想回霍格沃兹, 为斯塔克做点什么就是个极好的理由。除此之外,她早就听说哥谭市“民风淳朴”,想来此捞上一笔。马灵珑为斯塔克三个多月没开工,总得找机会弥补损失。
总之, 只要不让她承认单纯为了斯塔克,什么都好说。
既然布鲁斯.韦恩身受超人与蝙蝠侠两个知名人物的青睐,而韦恩家族,当然包括布鲁斯本人又有很长的良好市民记录,自然顺理成章地就排除了他的嫌疑,马灵珑也就没理由继续待在这里。
尽管她对哥谭市颇有好感。
其实真正让马灵珑计划提早辞职的原因不止这个,她十分厌烦替布鲁斯处理他与女伴的纠纷问题,她猜想佩普.波兹是不是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而那位优秀美丽的女性是那么的游刃有余。
布鲁斯很有魅力,并且多情又专注,甚至比斯塔克还要招惹女人的眷恋。人人都知道斯塔克只和漂亮姑娘一夜春宵,他的脾气也不算好,完全可以说极难相处,就算他想要固定女伴,对方也未必受得了。
但布鲁斯却截然相反,他让所有与之发生关系的女人深深地认为他是爱她的,或者她能改变他的风流倜傥,甚至她们就爱他优雅地调情方式,布鲁斯比斯塔克更懂得“照顾”女人。如同拥有绵长故事的贵族公子般激发女性对他的狂恋,他可以做到对每一位和他关系匪浅的伴侣嘘寒问暖,温柔以待。
但本质上,布鲁斯和斯塔克一样,从未对谁动过真情。
至于马灵珑现在在干什么,她在几平米的出租房里用蝙蝠语跟宠物交流,像是某种老鼠的叫声。
小蝙蝠回到了马灵珑的身边,她之前将宠物留在马里布,是为了防止斯塔克有什么不测能及时得到通知赶赴现场。现在看来,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斯塔克太出名也太招摇,以至于就算没有保镖跟随,他也不会在纽约或是洛杉矶遭遇袭击,毕竟是他的地盘,你永远不知道那些像跟屁虫似得狗仔记者蹲守在什么地方就把凶手的脸拍个正着。
只要斯塔克不在测试盔甲时把自己给摔死或是炸死,外部因素恐怕很难让他受到什么伤害,他大部分的时间也都待在工作室没日没夜。
“嘿,灵珑宝贝儿,这个时间你应该下班了吧,出来喝一杯怎么样,我请客。”就在马灵珑放小蝙蝠出去觅食,然后考虑该如何写一封像样的辞职信时(其实她完全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但她觉得布鲁斯.韦恩开的工资足够她认真对待。),斯塔克的私人号码显示到她的手机屏上。
马灵珑随手滑动屏幕,男人的声音便轻快地传了出来:“别说你没空,甜心,我知道你在出租屋。我说,你住得惯这种地方吗,它看起来比你的酒吧还要破。”
“你定位我?”马灵珑倒是不怎么介意被斯塔克定位,她只是随口推测。
“定位你很容易,你又没刻意隐藏,我只是为了方便找你。”斯塔克解释说,“出来喝一杯吧,跟我约会,带我转转哥谭市中心。”
“你现在在哪儿?”
男人知道这是女孩儿答应的意思,所以开心地说:“打开窗户。”
斯塔克穿着时髦的衬衫和牛仔裤,他站在车外,背靠前车窗,他朝马灵珑摇了摇手,像极了不安份的飞车党泡妞的痞样。不得不说,这身打扮很适合他,没人看得出这就是亿万富豪托尼.斯塔克,他比当地人还要随意的打扮让他的形象十分符合哥谭。偶尔路过的衣着暴露的女郎朝他吹口哨,扭屁股,但斯塔克对她们视而不见。
现在的斯塔克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高兴,他坐飞机抵达哥谭市,在机场的租车行租了一辆像样的跑车便直接过来了,连招呼也没打。因为他不想听到马灵珑拒绝的声音,女孩儿总是很忙,特别是晚上,斯塔克已经准备好面对马灵珑的客户了,他会把他们赶走,用任何暴力或者文明的方式,不管他们是否正在“谈生意”。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马灵珑是一个人,斯塔克松了一口气。
“你怎么总是不喜欢带保镖,是搞不清楚自己的脑袋值多少价位吗?”马灵珑穿着卡其色的大衣,一排四个扣子都整齐的系着,衣摆下面露出她白皙修长的双腿。大衣只遮盖到膝盖上面三寸的位置,再加上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从楼梯间走向斯塔克的马灵珑仿佛一名典雅的东方模特。
马灵珑不是西方人固有思维里那种丹凤细眼,五官硬朗的亚洲美人,但她拥有的精致五官往往让人一眼不忘,而且,她还有一副好身材。
“我自己就是保镖。”斯塔克自信地扬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说,“我能飞了,宝贝儿。”他轻声道,“我想第一时间与你分享这份惊喜。” 马灵珑可不认为斯塔克所说的分享是要带她一起飞的意思,如果真是那样,明天的头版头条就有看头了。但斯塔克的确已经上过天,穿着那套被改良过无数次的马克3号铁甲,他成功的试飞超过五千英尺的高度,事实上,当时他的目标是一万的,可惜后来盔甲表面严重结冰,传感装置失灵导致他差点因自由落体而摔出脑震荡。
马灵珑从小蝙蝠口中得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大骂这个蠢货为什么竟然没摔死,但其实她很怕他真的摔死了,所以当斯塔克给她电话的时候,马灵珑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
但不可否认,斯塔克最终还是成功了,他又花了一点时间,解决了那些微不足道(只是对他来说)的小瑕疵。他把盔甲设计成贴体的流线型,前卫又漂亮,分割组装拼接的表面与内部让他可以做任何动作而不会显得机械笨拙。斯塔克花了很大一笔钱搞定了第一台自认为满意的盔甲,之后肯定会有第二台和第三台,他做得越来越顺手。
至于一台铁甲花费的金额,那不会是他关心的问题。
斯塔克正用兴奋地语言配合他的肢体动作,为马灵珑描述被铁衣带上天的成就感:“你一定无法想象整个人飞上天的感觉有多棒,跟坐飞机可没法比,完全不能比!你当时应该和我在一起,这样你就是第二个见证人!”
他们在哥谭市中心的一家酒吧的包房里,这是隶属于韦恩集团旗下的高级场所,来此消费的,大多都是体面的富商。就算是大厅外面人也不多,酒吧的气氛很好,布置高雅,光线旖旎,歌手的唱功在哥谭市屈指可数。
“我想象的出来。”马灵珑回答说,她比斯塔克早十年以上的时间体验驰骋翱翔的疯狂,那种感觉她完全体会得到,“你不是想喝醉了让我收留你吧。”马灵珑看出他好像不快乐,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看得出来,也许是因为太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