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自然知道这些,他想过阻止,但他仍然记得少年心痒得濒临疯狂时的可怖模样。俊秀的少年被绑在椅子上,全身充血的通红,骨节高高凸起,身上遍布指甲的抓痕。
——伤害不了别人,就只能伤害自己。
这样的丹尼尔让他如何狠下心来?
更何况丹尼尔没偷没抢,毒品之流也无法对大妖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到了最后,哪怕是教育手段高超如教授,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
于是,丹尼尔在查尔斯的默认下彻底放飞了自我,自由大胆地享受起了上一世的乖乖牌一辈子都没有尝试过的生活。 他甚至在闲暇的时候兴起了恶作剧的心思,按照依稀记得的记忆模模糊糊写出了百鬼夜行的故事。
一时间,纽约人民的夜生活都萧条了不少。
总之,丹尼尔就这样玩玩闹闹,充实无比的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再次让所有知道他平日行事的人大跌眼镜。
这一年,丹尼尔大二,即将开启人生中的又一个新的开始。
这一天,他背着鼓鼓囊囊的旅行包,站在一家书店门前。
作为一个吸睛无数的学霸,丹尼尔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阴暗的后街小巷,就要数书店了。这不,哪怕是出来旅游,他也不忘找几家书店刷一刷存在感。
“唔……就是这里”,丹尼尔捧着地图抬头,眼前是一个硕大的牌匾,简明易懂的写着“书店”两个大字,这里就是他此次旅游的景点之一。
别怀疑,现在当然不是学生放假的日子。
但是丹尼尔野了很久的心不允许他浪费宝贵的假期时间,在珍惜时间的号召下,他深入贯彻落实了不良少年的行动总方针——逃课!
至于假期时间要做些什么……满头血泪的黑帮混混们会给出答案的。
请允悲。
“啊啊啊,对不起,对不起”,丹尼尔刚伸出手推门,门就被反方向推开,要不是反应快,他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咦?丹尼尔?”刚刚还慌张不已的声音猛然抬高了音调,带着疑惑的味道。
认识我?丹尼尔一手抓紧背包,另一只手扶住门框稳住身体,奇怪的抬眼向前,心里头却在不停的低估:这年头儿逃课也能逃到一个地方去?
“好久不见啊,丹尼尔”,眼前的人穿着一件普普通通的套头毛衣,乱糟糟的头发下面露出热情的笑脸,右手稍稍举高,略带拘谨的向他打了个招呼。
“瑞德博士!”丹尼尔一声惊呼,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位博士。
瑞德博士全名斯潘塞?瑞德,16岁完成本科学位,不过23岁的年纪,已经获得了三个博士学位,三个学士学位,其专业领域从数学跨越到化学,从心理学跨越到哲学。
放在电影里面,这妥妥的就是一个主角光环加身的龙傲天!
“好久不见,自从你毕业工作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了!”丹尼尔扯着他的衣袖,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可怕。
要知道,这位可是十足的天才,24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