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2)

黄太守脑门儿上闪过一道金光,眼前的活神仙好这口儿啊!

早说啊!

难怪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

“有,有,那里的小倌儿有几个长得十分喜人,肤白唇红,水灵的很,有几个年龄稚嫩的惯会哄人高兴,小嘴儿可甜着咧,窦大人若是感兴趣,在下这就派人叫他们过来。”

“好一只野兔子!我出去走走,不要派人跟着。”

窦宪丢下这句话便踱步而出,留下一头雾水的黄太守。

野兔子?窦宪喜欢野兔子?不是小馆儿么?

明日派人捉来炖上,不!今夜就去捉来,明日一早端到饭桌上。

怎么炖呢?红烧还是黄焖?

黄太守又犯了难为,这位活神仙的心思忒不好琢磨。

作者有话要说:  狭路相逢勇者胜,窦宪k沈觅,谁是勇者?

☆、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时沈觅几人正兴致勃勃的观看表演,护城河边空旷之地搭了一个四角的平台,四周挂满了五彩美人灯笼,映的台上彩光连连,煞是好看。

踩高跷、顶大盆、踢碗,居然还上了一波胸口碎大石,赚得掌声不断高声叫好。

待到一阵鼓乐声大作,四周的灯火全暗了下来,几名艺人赤膊出现在台上,也不知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将融化的铁水灌进去挥洒在空中,瞬间无数金光闪烁的铁花迸出几丈高,铁花飞溅,流星如瀑,金蛇飞舞,漫天流光溢彩,雾岚氤氲。

“打铁花”名不虚传,这难得一见的景象让沈觅很是震撼,曾经的烟花纷飞已是另一个世界,这辈子还是头一次见这般奇景,古人的智慧实在伟大。

旁边的李仲玉和阿远也是头一次开了眼界,满脸的惊喜之色。

打铁花的时间并不长,漫天火花在人们意犹未尽之时恰到好处的暗下来,只留刺鼻的焦火味,之后又是踩高跷、叠碗、顶大盆这些普通的杂技表演。

李仲玉和阿远依旧看的津津有味,沈觅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一个人安静会儿,屋里有醉酒的李仲贤自是不能去的,只能去别处稍转转。

沈觅有些憋闷,心乱的如同缠在一起的海草,那人与冯现长得一模一样,会是冯现转世投胎么?

前世的冯现恃才傲物,才华横溢,性子不羁,两人相识相爱,但性格始终无法在生活中契合,鸡毛蒜皮堆积成了垃圾山,终是堵塞了通往婚姻坟墓的路,为维持这段关系沈觅已经尽力。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削足适履。

为了冯现,沈觅把自个儿削了再削,徒留满心伤痕。

前世的父亲说得对,再好的男人若是对自己的女人不好,那也是根草。

可沈觅从小到大就喜欢过那么一个男人,就算冯现是根草,是坨牛粪,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虽然结果证明真的是牛粪。

唉,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过得好不好......

沈觅走到一处幽静地,静静的看着月光,心下萋萋。

窦宪被满室脂粉熏得作呕,出来溜达透透气,还想着能否遇见那只会撒迷药的野兔子。

事有凑巧,竟然真看见了从人群中悄悄闪身出来的沈觅,窦宪一路跟着她漫无目的的晃悠,直到来到这僻静地儿。

月高夜黑,这兔子要干什么?

除了看看月亮,唉声叹气,也没别的了。

好似女子都爱多愁善感,这小先生也不例外嘛,窦宪撇撇嘴。

沈觅发了一阵子呆,觉得这地方还是过于安僻静,自己虽不是绝色美人,可好歹也是鲜花一朵,警惕性还是应该有的,便转身往回走。

运气真不好,沈觅眼尖的发现暗影中有个男人正盯着自己,似是来者不善,心里咯噔沉下来,浑身一阵紧张,手抚在腰间,脚下加快了步子。

想逃?

窦宪一个闪身拦住了去路,看她放在腰间的小手动作僵硬,恐怕又要故技重施。

“一回生二回熟,姑娘何必急着走?”

声音有些熟啊......是小倌儿!

沈觅顿时一阵脑火,光天化日之下,啊不,夜黑风高之下,这讹人的还没完没了了!

是了!能来这里说明有后台,且非富即贵,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讹自己?

胆儿不是一般肥啊!

眼前的人已经换下粗布衣袍,身上的也不知是什么料子,似是有细小的银丝闪光,比上好的缎子还顺和,甚是华贵。 这靠山不一般啊,非但宠爱他,还这般舍得花银子,可见小倌儿张狂是有底气的。

人是衣服马是鞍,衣袍衬的小倌儿更加俊朗,沈觅多瞅了几眼,心下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因着这幅皮相之故,沈觅心里并不怕他,理了理思绪,口气十分干脆清冷,“在下并非看不起娼妓小倌儿,那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可阁下仗着靠山来讹人就不对了,今日是在下有错在先,可已经再三道歉,还赔了银子给阁下,虽然不多,可买那身粗布衣裳也是够的,阁下还要怎样才肯罢休?”

听着一口一个“阁下”,窦宪乐了,这只野兔子又是摸又是抱的,还使了迷药,这会儿居然这般理直气壮,娼妓小倌儿?自己究竟哪里像小倌儿了?

窦宪往前迈了一步,嘴角轻扯,“你好似很有道理,这样吧,那银子是赔偿那身衣袍,可对?”

沈觅一思量,没错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