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道:“有人在四处买发霉的粮食,还有人在买好的粮食,所需量极大,故而价格升的极快,我差人打探,买霉粮的是魏其侯府管家的亲戚。”
那买霉粮的想必是受魏其侯授意,那收购好粮的十有八/九是温良的人。
张公又道:“薛将军此次出征,既是保修成君您,也是保我汉朝国土,魏其侯有野心天下皆知,此举不怀好意,我有个想法,今日特意来此与您商量,看是否合适。”
沈觅急道:“伯父,请讲。”
“我愿以售卖霉粮的价格售卖好粮,表面是霉粮,其实内里是好粮,瞒过魏其侯与其走狗,借他们之力将粮食运往北境。”
沈觅点头:“这么大的量运送好粮,必然引起窦家警觉,路上若是派人拦截,那损失就大了,就按伯父说的办,此事,拜托您了。”
沈觅起身行礼,被张公拦住,“修成君若是如此就看低老夫了,莫说你对阿远有养育之恩,就算没有阿远这回事,我也不希望薛将军这般忠君爱国之士受苦于奸佞之手。”
沈觅感动不已:“谢伯父恩义,购买粮草需要大量钱财,我会尽快多凑些钱财。”
沈觅当晚命人整理库房,里面有私邑上缴的钱财,太后与皇上大量的赏赐,还有看病所得的珠宝首饰,统统装箱,准备暗自交给张公。
李仲玉一手撑着腰,挪着步子来到库房,见沈觅忙的仪容不整,上前为她擦汗,道:“我那几十车金银珠宝你都拿去。”
沈觅眼睛一热,“仲玉,我——”话未完,两行热泪流下来,“多谢。”
李仲玉为她撩开脸上的长发,小嘴一撅,“大汉的疆土我是管不了的,可没了你我可活不了,上哪找这么傻的姑娘去?你可是我未出生孩儿的义母,何况,我家阿直也出征了,就当给他买馍馍吃了,看他那张黑脸还抽不抽。”
沈觅破涕为笑,抱着李仲玉道:“刚才感动的不得了,把你家阿直也出征给忘了,得!你家阿直有馍馍吃了,我也不用我还了。”
李仲玉捏了她一把:“我还有个匣子,里面厚厚一沓子银票,也便宜你了。”
沈觅连夜拜访了阳信公主和金藿,翌日前往长秋宫与母亲说起此事,太后亦是全力以赴。
第三日,张公没有亲自前来,差张演来告知——事已办妥,为了此事更稳妥,近日张公父子将与押粮队伍一同北上。
正在沈觅担心这些举动会不会被窦家识破时,宫中又传来一个消息——监军乃是窦宪,兼运粮官。
为此,阿路特意来跑了一趟,道:“修成君莫要过于担心,皇上命仆特意来此,说会再想办法。”
沈觅点头,勉强一笑:“我知。”
皇上和太后已经尽力了,奈何太皇太后手握虎符,魏其侯一人独大!
沈觅思忖着,自己还能为他做些什么?
李仲玉生了,是个白白胖胖的女儿,过程很顺利,从发作到生产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头胎这般顺利的实在少见。
小脸儿红扑扑的,闭着眼睛睡在李仲玉身边,沈觅稀罕的不得了。
“你和金直可以为她取过名字?”沈觅问道。
李仲玉笑呵呵的看着小猫般的女儿,“嗯,起了,不过我现在想另起一个名字。”
“可是取的不好听?你喜欢什么名字,说来听听。”
李仲玉眼睛眯成一条缝,道:“必胜!”
沈觅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李仲玉道:“必胜,金必胜!”
“女孩子叫必胜?你要不要再想想?” “嗯——汉胜?金汉胜?”
沈觅扶额,“再想想。”
李仲玉眼珠子一转:“必胜克?不对不对,姓没了,金胜克?金克胜?”
“非得加个胜?”
“图个吉利嘛,窦完?金窦完?金窦末?”
沈觅:......
乳母都是提前找好的,小女娃能吃能喝,能拉能睡,看上去真真儿讨人喜欢。
李仲玉拉着沈觅的手,道:“名字我想好了,不叫胜字了,女孩子,不好听。”
沈觅点头,“你终于开窍了。”
李仲玉道:“你看啊,一来,我盼望汉军胜利归来,阿直和薛泽都好好的;二来,我盼望窦家早日完蛋,你和薛泽好顺利成亲;三嘛,我想和阿直再生几个孩子,我决定了,女儿叫金三顺!”
沈觅:......
作者有话要说: 说得好的三顺出来啦!
老婆婆又作妖,缺兵少将缺衣少粮,看大狐狸如何智计破敌!
☆、窦宪葫芦里是什么药
话说窦宪向太皇太后自请当监军和运粮官, 太皇太后十分放心,虽说前阵子几次三番因为修成君闹的长安城风风雨雨,可是在朝堂上宁可背着狠心的名头也坚决要把那女人嫁到匈奴。
太皇太后越想越喜欢,是干大事的孩子,狠得下心!
不为女人所惑!
生怕窦家这么好的苗子被匈奴贼人所伤,太皇太后特意派出三万精兵保护窦宪前往北境, 这三万精兵只受窦宪一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