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钱不用你出,你好好写就行了。孙娘怎么说也是经营好几个铺子过来的人,有生意头脑,目光要放得远才能赚钱,只关注眼前的蝇头小利是走不远的。
排除掉她看闻鸣玉可怜,想帮他一把的心,这话本她看着也确实可行,到时火了,就只有她这一家有得卖,那当然是很赚钱的事。这时候当然要先和合作对象打好关系。
于是,他们讨论了一下具体事宜,签了个古代版合同,算是把这事定了下来。
另外,还要想吸引人的书名,文案,当然,还有他的笔名。
他正纠结的时候,孙娘给他提了个建议,玉面郎君怎么样?写书的几乎都是男子,取个男性化的名字可能会好些。
闻鸣玉立刻摇头,这要是别人取的称号就算了,自己这样取名总感觉是个自恋狂魔,控制不住脚趾抠地。
白玉无暇?
冰清玉女?
闻鸣玉已经开始一头黑线,发现孙娘在取名字方面可能天赋异禀。这么想来,她的两个孩子叫什么来着?好像一直只听到小名,二丫和小虎。
还是简单点,取名的方式简单点。
闻鸣玉一挥笔,写了两个简单的字。
玉木?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闻鸣玉摇头,只是想简单好记但又别太大众,希望看过话本的人能记得我的笔名。
孙娘见他心意已定,很可能不会改了,不禁有些可惜,真不叫冰清玉女?很好听呀。
闻鸣玉果断摇头,简单点好。
孙娘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让他加油赶稿,然后就把话本开头拿去书铺印了。
之后,但凡来买书的人,都会听到一句推荐,这是新来的话本,有免费试阅,要拿回去看看吗?
反正都不要钱,当然就拿了,而且看那书名和文案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结果没想到,一个个都踩进了坑里,尤其是年轻姑娘,看得很是投入,女主被配角骂时,她们骂配角,渣男不做人时,她们恨不得钻进书里暗鲨渣男,看到打脸了,又爽得不行,短短三万字,剧情跌宕起伏,心情也跟坐过山车似的。
神秘男人说想求娶女主时,她们好奇他的身份,更期待看到他们强强联手撕渣男。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翻向下一页。
没了?没了!!!
她们不敢置信,不断翻最后一页,甚至把一小册书晃来晃去,仿佛这样能把存稿甩出来一般。
这是什么作者啊,这么短小,好意思放出来?
真想提刀上门盯着他一日更到完结呢。
不管是世家千金,还是平民姑娘,此时,她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去书铺里要后面的内容看。
孙娘早有预料,试阅期就已经在印,现在有几百本了。
但没想到这数量还不够卖,一下就被来这排队的丫鬟和姑娘买光,后面来的人根本没有。
孙娘十分惊喜,乐得不行,但没买到书的人就不高兴了。实际上,买到书的人也不见得有多高兴,因为这是上本,下本还没出,听说作者还在写,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现在城里的女子们都在讨论这话本,要是谁没看过,都显得落伍了,为了能参与得了话题,也得想办法买一本或是借一本来看看。 她们聚在一起骂渣男,抠前面埋的伏笔,猜测未来剧情走向,然后还从这延伸出去,讨论起了对成亲的看法,怎么辨认渣男,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怎么快刀斩乱麻处理等等。
闻鸣玉自己都没想到,他只是写个狗血爽文,读者却从里面读出了人生哲理,觉得姑娘家应该有主见够果断,像女主那样活得清醒又通透,懂得刚柔并济,妥善处理和夫君之间的感情关系,不能全依靠男人。
他从星际时代过来,是许多前辈争取权利和公平一步步改变后的时代,大家不断在呼吁男女平等,后来,性别又再一度分化,出现了,一切被打乱,大家不得不再次追求新的平等,mega也有权益组织,艰难但努力地争取着该有的自由和权利。他也参与了很多次的活动,很有意义。
这些思想,无需刻意,很自然就会在字里行间带入进去,然后被读者发现并理解。所以很多女读者喜欢这话本,觉得在里面找到了想要成为的自己。
当然,这也多亏了这个朝代的风气算是相对开放一些的,有男尊女卑,但不至于要求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孙娘可以在外抛头露面经营商铺就是很好的证明。
话本被很多人喜欢,自然就有了催更。孙娘更是走在了催更第一线,恨不得把闻鸣玉黏在桌子前,一直写。
闻鸣玉说卡文,孙娘就给他讲些邻里八卦,让他转换心情,顺便看有没有机会激发点灵感出来。
灵感没有,但闻鸣玉成了瓜田里撒欢奔跑的一只猹,瓜很甜,吃得很快乐。
闻鸣玉没交出稿,孙娘幽幽说:玉娘,你知道有多少人想知道你的身份和住址吗?再这么下去,怨气太深,我怕她们会半夜提刀来见你。
闻鸣玉吃了个糖糕,咔嚓一声脆响,差点被吓得噎住,连忙说:我这就去写!
幸好,他刚才吃东西吃出了灵感,再给他一天,就能写完结局了。
但谁都没想到,就是这时,出现了变故。
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穆湛的脸色黑得已经能滴出墨来。
下面的人胆战心惊的同时,也忍不住讨论,究竟是谁把闻公子掳走的,他们明明都搜得这么仔细了,怎么就是找不到人,难道已经出了边境跑到国外去了?那可就难找了哇。
穆湛当然也在想,只是找个人,怎么这么难。闻鸣玉藏得那么严实,就这么不想被他找到吗?
因为心烦躁郁,穆湛已经多日没有睡好,眼底泛青沉着脸,再加上周身恐怖的气场,简直就是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恶鬼。
终于,有人提出了新的想法。
既然那么多人去找都找不到,为什么不试试不是人的办法呢?
他的意思是,狗的鼻子灵敏,擅长通过气味找到人或物。
因为不知道有没有用,这话当然是不敢直接跟圣上说的,怕不成功会被怪罪迁怒。
提出者跑去跟魏英武和温长阑说了。
温长阑思索一会,觉得可行。
魏英武也点头,接下来要做的自然是要挑选一些可靠的狗,毕竟这是找人的重点。
这事禀告上去,得了圣上的首肯,便有了此次行动。
穆湛也一起去了。
三喜拿了闻鸣玉的衣裳,给狗闻。
正是准备出发的时候,一只敏捷的黑影突然窜了出来。
是魏英武养的哈士奇。
三喜还以为这只也是参与找人的狗,也拿衣服过去给他闻。
魏英武捂住额头,似乎感觉没脸见人,低声说:它不是,它不行 这话说得,哈士奇就不依了,冲着魏英武汪汪狂吠,气势十足。
你说谁不行?信不信本大爷咬洗你?!
魏英武说:我们不是玩,是有重要的事情做,你自己去玩。
哈士奇不管不管,一脸我仿佛听到有人在说我帅的表情,兴奋地挤入行动行列。别人不给它衣裳闻,它就自己去抢,甚至差点把衣服咬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