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1 / 2)

婚礼现场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朋友和商界友人,而佟家总共只来了四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聂修也隔着人群看了几眼。

新郎的父母,衣装朴实,表情拘谨,人群中一眼便能认出来。旁边的两个女孩,年长的应该是堂姐,清秀美丽,气质温婉。堂妹背对着他的方向,看身形和打扮,仿佛还是个学生。

腰身细瘦,穿了一件杏色连衣裙,那裙子式样复古,掐腰的百褶裙,直垂到小腿处,再加上她梳了一条辫子,从背影看,像是民国旧画报上的少女。

江若菡听闻新郎家是浠镇的,便留神看看是否认识,这一看竟发现新郎的父亲,是自己的同学佟建文。自母亲过世,她没再回过老家,时隔四年和老同学碰面,竟然是在这样的一场婚礼上,实在巧到无法解释。她带着丈夫和儿子挤过人群,上前打招呼。

佟建文骤然见到她,也惊讶不已,忙起身和他们夫妻握手,连连感叹真巧。江若菡笑道:“真没想到是结婚的是你们家儿子。”

佟建文叹气:“别说你没想到,我都没想到。”周余芳在下面悄悄扯了扯丈夫的手,示意他不要多说。

聂振察言观色,也碰了碰江若菡的后背。江若菡立刻换了话题,问起佟建文身边的两个姑娘,“这是?”

“这是我大侄女春晓,小侄女佟夕。”

佟春晓一看江若菡,果然如叔叔描述的那般,是个大美人,年近五旬却依旧风采照人。而站在她身边的聂修遗传了江若菡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以及聂振的气派。

佟春晓文采斐然,描写男主能用尽各种形容词,见到聂修,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只有一句:太太太帅了。

佟夕跟着姐姐后面,很有礼貌的向江若菡夫妇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轮到聂修,却迟疑了下,不知怎么称呼为好。像小朋友那样,甜丝丝的叫哥哥也太羞耻了,于是她很“江湖”的称呼了一声大哥。

四年不见,他沉稳冷峻,气场全开,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度。

聂修听见这把清甜的声音,心上微微一沉。

这女孩儿生的肤白如雪,眼睛深邃明亮,五官浓秀明艳,那有什么民国之风。第一印象简直大错特错。浠镇出美女,多清秀雅丽,少见如这少女般,有异域风情之美,十分的招眼。

江若菡也忍不住心里惊叹,便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样一张毫无瑕疵的美丽容貌,仿佛是有些混血的模样,可是又不大明显,复古的裙子,再配上沉静端庄的气质,乍眼看去,仿佛一幅空灵的画。

佟建文记得聂修是十六岁考的大学,算着如今该毕业了,便问在那里工作。

江若菡笑吟吟答:“没上班,被学校保研了。”和每个当妈的一样,一脸骄傲和自豪。

佟建文啧啧称赞,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完全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连大学还没考上的准高三生。

佟夕上一次自信心被打击的碎成渣渣还是从海参崴回来,插班到t市一小,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倒数第一。今天这是第二次。她在班里成绩优秀,一直担任班长,本来还挺自信,此刻听见只比自己年长两岁的聂修已经念完大学,还被保研,瞬间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重击。

再者,这是她见到聂修的第三面,可是对方显然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前两次明显是一丝印象也没有。于是乎,打击变成双重。

不去想不快乐的事,也不去和别人比较,是她这些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她快就调整心情,转而去关注堂哥和堂嫂。

举行完了仪式,佟鑫带着许琳琅来见父母。佟夕激动的只想鼓掌,堂哥真棒!娶了个美若天仙的嫂子!

可惜,天仙嫂子没有接受到她火辣辣的目光,许琳琅和佟建文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弯腰拉住了佟春晓她的手,挤挤眼睛,笑得十分顽皮:“你跟我来一下。”

佟春晓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弟媳要干什么,只好跟着她起身,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许琳琅关上门,抱住佟春晓的肩膀,兴奋的说:“没想到你就是春瞳啊!”

佟春晓瞬间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许琳琅开心不已:“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书,我买了一套云水之城,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柜里放着呢。”

佟春晓捂着半边脸,窘笑:“佟鑫也真是的,怎么到处乱说啊。”

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她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自己工作之余也顺便写文章发到网上,后来渐渐有了人气,稿费比工资还高那么一些,便萌生了专职写作的念头。

从出版社辞职之后,她到底还是心里没底,担心收入不够养活自己和佟夕,便把t市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到了浠镇。一年的房租,足够她们姐妹俩在浠镇生活。就算她没收入,生计也不成问题。反正她只要有电脑和网络,在那里码字都是一样。浠镇环境优美,物价又低,叔叔刚好是老师,佟夕上学也有着落。还好,专职之后,她成绩不错,现在小有名气,不过她不喜欢张扬,笔名也就家里几个人知晓。 两人在房间里聊天,佟夕在座位上不时扭脸看向那个休息室的方向,看姐姐出来了没有。

聂修坐在邻座,和她的位置,成四十五度角。

她视线经过十七次,却一次都没撞到他的目光。

聂修觉得这个概率小到和他母亲和她叔叔是同学一样不可思议。在她扭脸第十八次的时候,两人视线终于相碰。

佟夕仿佛很惊讶聂修居然在看她,长眉一挑,目光顿了下。继而,对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笑靥轻薄飞快,一闪而逝。还没等聂修看仔细,她已转过脸去。

聂修莫名的嗓子有些发干,他端起手边的玻璃杯,一口茶润下去,也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司马相如《上林赋》的那一句:长眉连娟,微睇绵藐,色授魂与,心愉一侧。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不好请多多包涵,下周一继续更新,多谢大家捧场,祝大家周末愉快。

第12章 缘(3)

婚宴结束之后,许世安让人在酒店里安排了两间豪华套房,让亲家一家好好休息,翌日再送他们回浠镇。

这样周到体贴又毫无架子的亲家,自然是无可挑剔,佟建文却总觉得心里不安,可是又说不出来那里不对,仿佛天上掉馅饼,可是这馅饼有点太大,砸得他头晕眼花,疑似一场梦游。

佟鑫送完客人,回到酒店的房间,告诉父母他和许琳琅要去度蜜月,一会儿就去机场。

佟建文忙问,度蜜月回来后住在那儿,佟鑫说住许琳琅的娘家。佟鑫大学毕业后,佟建文在市里给他买了小房子。拿出大半生积蓄,也只够付了个首付,面积也才六十三平方。许家条件优渥,家里还有保姆,许琳琅如今怀着身孕,她父母肯定心疼女儿,不会让她住在佟鑫的小窝里。

这个结果佟建文来时路上就猜到了,叹着气对老婆说:“我怎么觉得咱儿子跟倒插门似的。”

周余芳比他想得开,笑眯眯说:“孙子都有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佟夕扯了扯佟鑫的袖子,“哥,有没有照片,一寸两寸的都行。”

佟鑫问干嘛。佟夕一本正经的说:“哥的运气太好了,回头我把你相片放文具袋里,肯定逢考必过。”

佟鑫啼笑皆非的敲了一下她的脑门,“当你哥是锦鲤啊。”

佟建文催着儿子赶紧走,别误了飞机。佟春晓和佟鑫一起下楼,她难得回t市一趟,趁这机会去出版公司和编辑面个基,谈谈新书的创作计划,还有旧书的加印。佟夕留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儿电视觉得无聊,便给叔叔说了一声,到图书大厦买书去。她在t市住了两年,图书大厦是常去的地方,佟建文比较放心,只叮嘱她早去早回。

到了图书大厦,她径直上到三楼,去挑需要的专业书。暑假里人格外多,很多小朋友把这里当图书馆一样,消磨一天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