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你不要再为难了。我跟了那个人就是了。”少女身材高挑,尖尖的瓜子脸,看起来很是动人。
矮冬瓜一听见她这话,就着急了。他赶紧拉住自己的女儿:“我已经找好了帮咱们的人了,你不要再有这个念头。再说了,谁让你出来的,快给我回家去。”
少女眼眶有些发红:“我不想你在外面低三下四的去求人。”
冯红衣看了看这父女两个,把女孩儿拉过来按在椅子上坐下:“你们俩给我老老实实的在这里等着。我不回来,谁也不准走。”
过了一大会儿,冯红衣便带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回来,她指着身材高挑的少女问:“金刚,你说的就是她吗?”
身材高大的金刚有些害羞的点头,害羞的神情让脸上的疤痕看上去也没有那么的恐怖了。
冯红衣拖了一把椅子重新坐下:“你们可能是误会他的意思了。金刚并不是要强抢民女,他是真心看上了你的女儿。”
金刚一副害羞的小媳fu儿状,站在那里用眼角轻轻的瞄着看起来被惊呆了的女孩儿。
冯红衣看着他没出息的样子,没好气的说道:“你还不快过来解释解释,你找媳fu还是我找媳fu?”
金刚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你不认识我了吗?三年前,清理丧尸的时候,你救了我一命。然后我才有机会成为能力者,获得今天的地位。后来我来买甜点又遇见你了,我决定以身相许!”
女孩突然想起来了:“原来是你!不过救你的不是我,是我爸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 呵,年轻人
因为有了救命之恩,所以要以身相许。
嗯,没毛病。
一个糙汉子被一个水灵的大姑娘所救,要对姑娘以身相许。
嗯,勉强也没毛病。
可是,最大的毛病在于,救了糙汉子的不是姑娘,而是姑娘的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