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森所注意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又成了一大群围观者所注意的目标。许多人都将目光移落到了他的身上,一些议论也肆无忌惮地出现了。
“知道吗,那个来自秀国的少年,据说是我们溢香公主的情人呢。”
“什么?溢香公主的情人,你开什么玩笑,样貌平平,还是一副奸人相,他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我们高贵的溢香公主呢?”
“就是啊,这明显是胡说八道的传言,这样的人,就算给溢香公主当随从,牵牵马,扫扫地什么的都不够格吧?”
“对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那个来自秀国的小子怎么能和斯坦森公爵相比呢?斯坦森公爵是我们秀国的骄傲,年仅二十岁就已经是炼之大无宇宙级力士了,前面一千年,就秀国的炼天君邪月鸣风才能媲美呢,我们都知道,斯坦森是溢香公主的追求者之一,也是最有机会得到溢香公主芳心的人,不管怎样样,我很看好他在这种爱情的角斗之中获取胜利呢。”
“支持斯坦森公爵,那什么秀国的无名小子,让他滚蛋吧,他配不上我们的溢香公主!”
“……”
这些声音,来自不同的人的嘴里,却又共同形成了一把尖刀,狠狠地戳着傅书宝的心,让他伤到不能再受伤。
看着自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带来这样好的打击效果,斯坦森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了那迷人的笑意,“来自秀国的傅公子,如果你现在是离开圣朵兰国,我立刻派船送你,分文不取,而且,我还会送一笔丰厚的路费给你。”
“斯坦森公爵你真是慷慨的好人啊!”
“对啊,对情敌都是这样慷慨大方和仁慈,真不愧是我们圣朵兰国的英雄人物啊!”
“……”
各种各样的声音传来,伴随着的还要嘲讽的笑声,傅书宝的心已经被怒火点燃,但却只是静静地燃烧着,他眼眸之中的一抹恨意也只闪现了一下便消失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剧烈欺负的心情平复下来,他笑了笑,“斯坦森公爵真是慷慨豪爽之人啊,不过,不知道你说要给我路费,你能给多少呢?”
“果然是一个无能之辈,在这种场合之下应该义正言辞地拒绝才勉强能挽回一点属于你的可怜的脸面的,你却敢开口向我要钱……不过如此,我斯坦森算是高看你这种垃圾了。”心中暗暗地嘲讽着傅书宝的错误举动,但在面上,斯坦森却做出了一幅不假思索的慷慨样子,“既然你都这样开口了,我就给你一万金币吧。”
“哇,一万金币!”人群之中一片惊呼和倒吸凉气的声音,一万金币,在普通人的眼里,那已经是一笔一辈子甚至十辈子都赚不到的巨额财富了,斯坦森居然就这样随便送给了一个来自秀国的无名小辈!
“为什么给他一万金币啊!不给,让他离开我们圣朵兰国就行了,一个铜币都不能给!”人群之中又冒出了这样的呼声,那心情,那态势,仿佛这一万金币是他们所出,比出钱的斯坦森还要心疼。
傅书宝只是面带微笑,静静地面对着嘘声和嘲讽,似乎,为了赚着一万金币,他把他的尊严,他的所有的脸面都放弃了。不过,此时此刻,他的眼角余光却飞快地移到了天之宫高处的一扇窗户之上。在那里,有两个人正看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这两个人,一个是圣朵兰国的国师拖那森,一个则是圣兰王。
“那个姓傅的小子,在这种场合下,受到这样的侮辱居然还沉得住气,一点也没有十多岁少年的轻浮样子,看得出来,他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啊。”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圣兰王有感而道。
拖那森道:“国王陛下,这个傅书宝高深莫测,我至今没有摸清楚他的实力,陛下所看见的,只是冰山一角啊。”
“呃?除了炼之永恒之力境界的力量修为,超过常人的忍受力,沉稳等等什么的,他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其实,心中虽然非常不满傅书宝,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了他女儿的芳心,但圣兰王对于傅书宝的好奇心却比任何人都强烈。
拖那森苦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啊,对于这个傅书宝,我的心情和陛下一样,难以说清楚啊。”
“斯坦森一直是很强势的人,光芒逼人,锋芒毕露,这次他是摆明了要谋求国师你在帝国炼之力士会所的四大理事之一的位置的,而且,他肯定是获得了足够的支持,他是一个难以掌控的人,本来,我打算用芝尼雅换取他的忠心,让他为我们王室效命,但现在,事情发生了这样的变化,我也处理不了了。”圣兰王的视线落在了傅书宝身上,神色很复杂。
“陛下,一切的事物都有着自身的轨迹,我们静观其变吧,这个傅书宝虽然力量修为不及斯坦森,但在我看来,他和斯坦森是一样的绝世天才,而且手里掌握着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们之间,谁胜出了,我们再做决定吧。”拖那森淡淡地道。
“还是国师有着过人的智慧,对了,面对这样的侮辱和挑衅,国师你觉得,那个傅书宝会这么应对呢?”圣兰王有些好奇地道。
拖那森摇了摇头,“那个傅书宝是一个行事无常的人,我猜不到他会怎么做。”
圣兰王笑道:“这有什么难猜的,我猜很快两人就会因为言语不和动起手来,让侍卫们准备一下,两人都是强者,一旦拼起命来,会把天之兰宫毁了的。”
“不急,陛下还是静观其变吧。”拖那森依旧是那种火掉在了脚背上也不慌张的语气。
“如果不动手,颜面扫地,声誉也荡然无存,那他还有什么资格娶我的女儿?哼,我就看看,他会怎么处理。”圣兰王重新将视线落在了傅书宝的身上。
这个时候,天之兰宫宫门前的广场之上积聚了更多的人。万头攒动,人声鼎沸。心疼着斯坦森白送一万金币的人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人破口大骂了起来。 确实,这是关系着一个男人的脸面和声誉的大事情,如果傅书宝在这件事上丢尽了脸面,声誉扫地,那就是丢了芝尼雅的脸面,伤害了圣朵兰国王室的脸面和声誉,站在圣兰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傅书宝他确实已经没有资格和娶圣朵兰国的溢香公主,他的心肝宝贝女儿。
“怎么样?一万金币,你现在答应离开圣朵兰国的话,我立马给你。”看着人声鼎沸,支持者占百分之百的壮观场面,斯坦森的心情好到了极点,对于傅书宝的糟糕境地,也继续给予咄咄逼人的进攻。
“哈哈哈……”傅书宝大笑了起来。
斯坦森的脸色微微一变,“你笑什么呢?钱还没到手,你就高兴起来了吗?”
“斯坦森公爵,这么给你说吧,在秀国,就算一个普通的家奴,我心情高兴了,一万金币也随手赏给了他,你以为你开出的一万金币是一个很高的价钱吗?哈哈哈……”
“你这贪心的家伙,好吧,为了芝尼雅,我满足你,你开个价吧!”
“斯坦森公爵,你还没听明白我的意思吗?好吧,既然你听不明白,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你现在只要按照我的方向走十步,你每走一步,我给你十万金币。”声音之中灌入力量,傅书宝的声音忽然洪钟敲响一般,响彻云霄,每个人都听到了。
天之兰宫那扇窗户之后,圣朵兰的国王圣兰王,听到这样的话,他的下巴都差点掉在了地上。
事实上,吃惊的不仅仅是圣朵兰国的国王陛下,就连上万围观的人都震惊当场。
斯坦森以为自己很有钱,要傅书宝离开,开出一万金币的价钱,但人家放过来给他一百万金币,只要他按照要求的方向走十步,这是什么概念?
在圣朵兰国,不乏贵族的败家子,但和眼前这个傅书宝比起来,那简直是萤火虫和月亮的比较,蜡烛的火苗和太阳的光芒的差距!
试问,天地间,还有谁个败家子,能败到这种天马行空的程度呢?
没有,天地间,能败家败到这种需要人仰望之程度的,唯傅书宝而已。
“你……”斯坦森的脸色顿时变成了铁青的颜色。
其实,他还是对傅书宝了解不够,和傅书宝比出手阔绰,他再修练一百年都无法追赶上。
钱多的人有很多,但会花钱,敢花钱,敢乱花钱的人却很少。花钱,也是一种技能,有高低的境界之分的。
斯坦森在花钱的本事上,最多是一个高手,比那些普通的贵族子弟强那么一点,最多在那些无知的少女和没见过世面的人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茶余饭后来谈;但傅书宝在这方面的能力却已经是绝顶的大师,能开宗立派的那种极品货色,他一显露出来,那就不是简简单单的留下深刻的印象了,而是要……遗臭万年!
这样的差距,哪有可比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