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开车时,特别是开好车时,锦绣就绝对会听摇滚,可以说这丫头对音乐的爱好根本就是走的两个极端,而如果她想飙车的话,那就一定会先听一段儿摇滚乐,让自己的身体活动一下,然后再开始。
对此简儿可是有着惨痛的教训,这妞儿一旦飙起车来,那车速根本就不是人坐的,至少不是适合正常人坐的。虽说简儿不昏车,但是遇上那疯魔一样的速度还是会让人好怕怕的好不好。
“啊!”随着节拍晃了着脑袋,欣赏了一会后锦绣才满足地叹了一口气,道,“果然,开车还是要配这样的音乐才对头!”
说完还坐在驾驶位上跟着那节奏扭了扭腰,一双纤细的手臂也跟着夸张地舞了几下,像是终于找到了感觉,这才结束了她的准备运动。
可正当锦绣决定将车倒出车位时,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当中。
“奇怪,他怎么会在这里?”眉头向中间一皱,锦绣自言自语道,正准备踩下油门的脚不由得一松。
偏了偏头,锦绣再次确认,她绝对没有认错人。
“嘿嘿,猴子这家伙居然会跑到这样的地方来,”确定了自己绝对没认错人看,锦绣抬起头望了望路边的建筑物,这地段,这门头,嘴角闪过一丝贼笑,该不会自己捉到什么了吧?嘿嘿,看到秘密了,知道秘密了!
锦绣瞬间兴奋起来,老大还老说他手下的兵娃子怎么,怎么滴,嘿,这次学回去,看老大怎么说,至于有人会不会因为她的学舌而受难这锦绣可就管不了啦。毕竟你既然敢做,那就要有承担的担当不是吗?
不怪锦绣笑得如此邪恶,实在是这地儿在s市还是有点小名气的,但可惜的是这可不是什么好名气,因为在就这街道边有一条灯光昏暗的小巷子,这里正是s市最有名的红灯区,虽说那扫黄扫了不少次,可是正像那诗里说的,这里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每次只要风头一过,这里就会变成老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