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前路无知己(1 / 2)

忽然想起当前这一卷的卷名是“天下谁人不识君”,然后在今日这傍晚,码下这个告别单章时,自然没由来的想起了这句唐诗的前一句“莫道前路无知己”。

    原诗也是诗人送别友人时所作,恰有些像此时此刻,然而这句离别诗别出心裁传达出的豪迈乐观,却是稍稍能减轻些此刻心里的难受不舍。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谈起,但就像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一样,做出的决定总是要给出一个交代的,甭管是否令人满意。

    不过小戎也清楚明白,有些书友并不在乎其中的原因了,也不想听解释,他们有自己的判断,但我觉得总是有那么几个书友,想等到一個解释,想要听听这个狗作者为什么这么狠心,写了快两年半的故事,仔仔细细刻画的人物,匆匆结尾,也说不要就不要了。

    最重要的原因我归纳为——

    心态转变。

    我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发现自己心态的不对劲。记得和很多读者提过,我最初也是读者,因缘巧合下,因一个灵感,下笔写剑娘,也从未想到,会写到现在。

    试想下,一个年轻幼稚的大学生,因为一个好奇冲动的念头衍生出的行动,而投入了两年多的时间,最后整个生活方式为之改变,不得不说,这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

    因为最初爱好而写,也因此,我在去年底遇见了第一件让我无比沮丧的事情——我的心态变了。

    特别是回头去看那些促使我每日忙碌更新四千字的全勤奖,更加让我意识到这一点:我不再是为了单纯的爱好而写,而是开始为了读者的期待、为了稿费、为了全勤奖、而写作,初心已经掺杂了太多其它的东西进去。

    不知道是从何时起,写剑娘对我来说,是每日的工作了,网站的全勤奖更像是我每日工作的考勤,于是乎,就这样日日夜夜的写下去,而既然是工作,难免就有厌倦与怠工。

    你或许会说,当成工作不也挺好的吗,还能赚些生活费养活自己,但是一想起自己偏离了当时的初心,就有一种沮丧茫然的感觉。

    因为爱好,你可以做一件事情动力十足,热情洋溢,就像打游戏一样,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乐趣十足,勇于探索,主观能动性极强,这也是最初,每天写剑娘给予我的快乐。

    而一旦变成了商业写作,你的积极性就会收到极大的打击,每日给你带来盼头的不再是它了,而是工作完后的游戏放松。

    我面临的一个最大的疑惑是,我如何在日复一日打工似的写作中,保持我当初因为爱好而确立的写一本优秀作品的热情与初心。

    你或许会说,你这不是犯矫情吗,干脆就回到最初的状态算了,不要去管全勤奖了,也不要是为了读者写,伱要为了自己写,重新找回初心。

    但是朋友,相信我,这条路我试过,也是此路不通。

    大伙应该记得,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发了一个单章说以后再也不强制更新了,只在有灵感的时候码字,于是便渐渐开始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的更新,我自己确实写的轻松些了,但是大伙的体验呢。而且从刚开始两天一更,到四天一更,再到一周一更……再到现在。

    大伙看到这里,应该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个人爱好式的更新极其容易懈怠与拖延,就像老师说让大伙自由学习,不强制每天去学校,那么最后又有多少学生能日复一日的学习呢,在没有考核压力的情况下。

    而这又体现出了全勤奖的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优点,它可以逼迫作者每日更新,至少先保住了量再说。

    而且如果是以爱好者身份去写作,还要面临着一个显示的问题:我究竟是爱好剑娘这个故事,还是爱好‘故事’本身呢。

    剑娘终究只是一个特定的仙侠故事,如果不能在热情还未褪去的时限内快速写完它,那么之后漫长的后期,你就要面临热情退却后的煎熬。

    即使你能凭毅力说服自己坚持一年、三年、五年,但是……十年呢,你还能待它如初吗。

    就像身为读者,再喜欢的书也不会一直停留,看完了或者看一半觉得没太多当初的乐趣了,就关上,换下一本,寻找下一本好书,而这种与好书相遇的未知,又是如此让人期待。这也是阅读网文的乐趣之一,小戎也是从读者之中走来的。

    如果让你长时间只能看一本书,即使最初再喜欢它,日日夜夜的面对同一个故事,也会令人掩卷摇首吧。

    况且硬是这样做,也失去了兴趣与爱好的初衷。

    罗素说,幸福来自于参差不齐。而兴趣来自于未知的惊喜,而不是固定的选项。

    若以兴趣爱好的名义,随心所欲的写作,时间一长,定然会面临三心二意的诱惑与半途而废的结局。因为爱好的是未知的精彩的‘故事’,而不是特定的一个故事。

    有人说,兴趣的最好的老师,我说放屁。

    未经引导与限制的兴趣,是摧毁一个天才最好的毒品。

    想明白了这些,我回过头来,开始正视自身的情况,扪心自问我与剑娘此时的现状。

    然后,

    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开始在我的心里蔓延。

    因为一眼望去,我看不到剑娘这个故事的尽头,若是以当初的设想与铺垫的世界观发展,再以眼下这种节奏去写,剑娘的结局遥遥无期,除非囫囵吞枣,虎头蛇尾,而这又是为一个辛苦栽培爱花的园丁所无法容忍的,也是对已有的心血最大的侮辱。

    对故事有苛刻要求的我难以接受。

    可是一个几乎没有尽头的故事,足以让最炙热的一颗心黯淡熄灭。

    我开始理解为什么很多被冠以‘有生之年’的作品坚持不下去了,因为一旦陷入了这种困境的写手,每时每刻都在被一种叫做痛苦的火焰烧灼着,因为被烈焰徒耗的不仅仅是他们的时间,还有他们的天赋与乐趣。

    这是我眼下能想到的对一个有追求的写手而言最残忍的酷刑,因为它就像是一个宣告你慢性死亡的通知,你知道陷入这种创作怪圈后,你与你的作品,有一者会先死,但是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时候,又是何种方式,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下周。

    你每天都在等待死亡。

    如若此时,直接给你一个死刑执行的具体日期,反而是世上最仁慈的馈赠了。

    看到了这里,肯定有兄弟会说,你他娘的就不能写快点吗,早点写完早点解脱不好吗。

    如果你指的是赶工似的,糊弄老板的任务一样的写完剑娘。

    抱歉兄弟,我绝对不会这么做。

    不是装清高,也不是因为那么一点可怜的自尊心撑着。

    而是因为这会杀死我的写作生命。

    我现实中并不是一个行动力强、信念坚持的优秀学生或社会精英,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像能成为人生赢家的样子,或是一个做大事的人物。

    我很懒散,大多事提不起劲来,小事优柔寡断,大事似乎又惜身畏缩,好不容易决定了,还要拖延症泛滥,不管是生活还是做事,都速度极慢,经常走着走着陷入出神幻想之中,连下楼吃个晚饭,都要在两家店门口徘徊百步,才姗姗进门。

    对于衣食住行更是不甚在意,一年也买不了两件衣服,只要不破洞还能穿就行,这还得是家人再三催促,才去买。一双鞋子从年头穿到年尾,倘若能一次性买三双新鞋子,那一定是崭新的两双摆在柜子里,把一双踩坏了,才换下一双,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夏,踩着人字拖出门是真的方便省心。

    对待外人,客气礼貌,生怕有一丝一毫劳烦了对方。路遇漂亮女孩,不敢偏目对视。当面吃小亏也不会做声,事后细想才生闷气。而对于他人分派的不感兴趣却无法避免的事情,都当作npc颁布的任务,力求耍些小聪明,应付了事。

    我这样一个平平常常的小镇青年,唯一值得骄傲说出来的事情,就是遇见喜欢或确认必须完成的事情后,极易进入一种心流状态。

    这是某次看本书时扫到的名词,个人断章取义的意思是:做一件事时会无比投入,乃至全身心的沉浸进去,能将饭点、洗澡、睡觉都抛掷脑后。同时也力求在封闭空间内宁静工作,甚至连窗外拂晓时分的虫鸣都觉得是一种噪音。

    直至我能明显感受到精力的枯竭见底、码字效率骤降、后知后觉饥饿感正从胃袋里一阵阵的胀涌,才不得不脱离眼下事情,补充食物与睡眠。而这种先验性的认知,也让我总是把每日的专注力视作一种可数值化的游戏能量条,从离开床被起,就倍加珍惜,不愿倾泻一丝多余的专注力在衣食住行上面。

    当然,这种心流的缺点也显而易见,对于游戏等其它非工作的爱好,也十分容易沉迷进去,直到精疲力竭,这其实也是一种自制力差的体现。

    这似乎是学生时代解数学题时养成的习惯。

    我时常不无欣喜的想,世上多少人对职业工作应付了事,不热爱也不投入,而我能在找到感兴趣的事情后,迅速进入心流,投入进去,岂不是自己也挺特殊的,没想象的那么普通。

    这也令我对剑娘这第一本书愈发珍惜,乃至于觉得如果主观意识上去瞎写哪怕一个字,都是对自己尊严的莫大侮辱,内心涌现极度的不适。

    这固定的认知,执呦的将每一次下笔都当作神圣的第一次,像创世主的造世一般郑重以对。

    不知天高地厚的像写出优秀作品的使命感,加上,对于每一个字都力求竭尽全力的认知,构成了我在遇到能力瓶颈时,阻止我强行下笔的最大一堵墙壁。

    以前带着我天真的想象力飞行的它们,如今却成了最终的包袱,可是最初又是它们构成了我的写作生命啊,若让我放弃,写作就像高高的积木被抽去最底层的两根木块,摇摇晃晃的,让我惊恐。

    越是下不了笔,就越是认真以对,越是认真以对,就越是下不了笔,陷入层层叠码的怪圈,越来越难受。

    而这一切的一切,最开始的缘由似乎是最初自信心的垮台——我开始失去新人写手的迷之自信,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经验局限与写作手法的幼嫩,愈发沮丧。

    这种新人意识到自身的幼稚与局限后,心态转变的骤然,对我而言尤为致命。

    没有‘优秀写手’的能力,却染上了‘优秀写手’对文字的要求。

    我偶尔自嘲自己。

    或许破罐子破摔,无所谓的硬写,随心所欲,能破开瓶颈呢,收获另一种海阔天空的风景?

    我时常这样想。

    但是我不敢在剑娘上尝试,在我的心里,它从不是实验品,而是我该郑重以对的作品。

    然而可能就像很多男孩,对喜欢的人越是认真以对,越是得不到对方,而如果满不在乎一些、大胆调皮一些,反而能获得佳人倾心一样。

    这可以被冠之以傻,然而从小到大,生命中总是有那么一个女孩,让你在她面前是总是拘谨害羞,奉若掌上明珠般对待珍惜,可就是没法走到最后,甚至最终都触及不到她,只能眼看着她变成一道回忆里的风景,在很久以后伴着凌晨的空气冲刷肺叶,嗓子眼冰冷难受……

    或许我需要从头再来,默默开一个小号去随心所欲的写一部只求舒服的简单作品,有目的淬炼情节、锻炼技巧,重拾写手的自信?

    此时此刻,我是这样的问自己。

    ……

    现在是凌晨五点零一分。

    这一章停了两天。

    两天前暂停下来保存文档睡觉前,心想着后面再多解释一些。

    但今日凌晨醒来失眠,开灯读了会儿小说,不时出神,然后犹犹豫豫还是穿上鞋,做回了电脑前,决定一次性写完这章,预想中那些矫情的话就不说了,大伙看到这儿应该也觉的婆妈了吧,额,我老是这样,总是担心他人对自己不满意,容易悲观。

    连自己都开始嫌弃自己了。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呢。

    对了,有件事一直没和大伙说。

    今年五六月的时候,小戎谈了一场半失败的恋爱。

    是的,恋爱。也,是的,失败的。

    嗯,‘一场半’,没打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