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乔知予下意识垂头,正好与一个面容清俊的小子撞上了视线。

“珩儿?”

“叔父!”

金冠锦袍的小少年认出乔知予,喜出望外,猛地扑上来抱住了她的腰,但他刚刚抱上,似乎就意识到此举失礼,又赶紧松开,端正站好,抱手行了个礼。

“珩儿长高了,也懂事了。”乔知予习惯性伸出手去,揉了揉他的后脑勺,神情十分欣慰,随手把球丢给了他。

应元珩接过球,脸上却有些发红,把球偷偷的往身后藏了藏,好像被叔父抓到玩球,是一件有些丢脸的事情。

不过少年人的羞赧转瞬即逝,他很快就围在高大威武的叔父身边,开始问长问短。 “叔父,今年还是您教我们骑射吗?”

“叔父,北戎朔狼真的三头六臂吗,可不可以和侄儿讲讲?”

“今年秋猎您会来吗,可不可以和我们一起打马球?三哥、五弟六弟大家一定会很开心的!”

乔知予耐着性子一一回答了他,把他打发走时,脸上的神情甚至堪称慈爱。

可爱的小崽子,不愧是她乔迟的种。

应离阔的皇帝要是当腻了,就把这小崽子扶上去,到时候,算起辈分,她还是太上皇呢!

作恶的欲念又在她的心底澎湃起来,让她的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一个憧憬的微笑。

好玩!实在太好玩了!

第22章 第二十二癫

盛京城西,安乐坊。

下午未时,街道上车马粼粼,人声鼎沸,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乔知予从皇城出来,没着急回家,反而是驱马来到喧哗热闹的安乐坊红街,一埋头扎进了胭脂铺。

胭脂,一种很奇妙的小东西,搽到腮上能为女子添三分娇媚,润湿了以后,还可涂到唇上,点到额间。芙蓉面之上的一抹浅红、一抹薄艳,总是那么恰到好处,能勾动人心底深处的喜爱。

第一世时,乔知予对胭脂水粉爱不释手,常常用这些装点自己,效果不错;第二、三世,她不再用得上这些东西,但偶尔也会一时兴起,亲自去店里挑些喜欢的颜色,自己不涂,而是回家以后一点点给姻姻涂上。

虽然听起来就很变态,在镜前搂着姻姻点胭脂的过程看起来也很变态,但是这已经算是她为数不多的比较健康的小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