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棠的初恋在历时一个月又十十四天后中道夭折。
其中包括八天的冷战。
现在她觉得会跟这样的人谈恋爱的自己就是蠢蛋。
酒精还在胃里燃烧,她鼓着脸逆风走在雨里,身边的汽车鸣笛声此起彼伏。
有一声格外响亮。
“你想这样走回去吗?”陆霄坐在车里问。
黑色轿车有亮闪的银饰品,他自下而上看来的样子还是很高高在上。
但是夏棠的确付不起这一带出租车司机们坐地起价的打车费。
隔音挡板分开驾驶座与后车厢,雨声都被阻隔在窗外。
雨水在玻璃车窗上缓慢地汇聚流淌,灯光在玻璃上朦胧地模糊成一片,像被晕染开的彩色墨水。
两个人坐在两侧窗边,中间远得可以放下一条白令海峡。
“去哪里?”陆霄问。
眼睛仍然没看着她,靠在椅背上,交迭着双腿,声音就像隔着雨幕。
“回学校。”夏棠收回视线,不由自主经过他受伤的手,“地方就在……”
“我知道。”大少爷说。
他是去过。
还不止一次。
司机正要掉头,夏棠又开口说:“等等。”
“还是不去学校了。”她很泄气,“我先跟你回去——你是要回去。?”
宿舍里还有室友在,她一点也不想再把今晚的事复述一遍,一遍一遍重复自己的分手历程。
陆霄没说话,示意司机调整路线。车里又安静下来,只能听见汽车行驶的低躁。
夏棠顿了顿,问道:“你的手……还好吧?”
“嗯。”大少爷靠着椅背,声音微冷浅淡,“很好。”
听着就不好的样子。
“为什么要用胳膊去挡。”夏棠看着玻璃,又问,“你不是可以直接拦下来么。”
别看人是这副样子,这家伙的反应神经一向很好,是羽毛球和网球的健将。
“那样会有碎片飞过去。”陆霄说,“而且,要是我受伤了,或许你就能注意到。”
而不是只抓着另一个男生的衣袖。
说这话时他仍看着窗外,路灯的光从漆黑的车玻璃上划过,他的侧脸拢在阴影里,轮廓干净分明得像雕刻。
夏棠撑着坐垫的手指无意识蜷了蜷。 “这种话能说出来吗?”她故作镇定吐槽。
“我有什么办法。”大少爷支着下颌,侧着脸,眉眼静静,淡声说,“如果我不说,你连我喜欢你都不知道。”
路灯掠过,就像金色蝴蝶的尾翼。
这个人从小就是个傲慢的家伙,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反派国王,有黄金堆砌的城堡,有宝石镶嵌的王冠,每天可干的事就是高高在上坐在台阶之上的王座里。
这样的人有一天也会丢掉权杖,取下王冠。
在他说喜欢时,国王也是个一无所有的凡人。
即使他早就知道女孩不喜欢自己。
他的权杖再闪闪发亮也没有用,他的王冠再光彩夺目也没有用。
对方只是不喜欢他而已。
夏棠不说话。
他们在大宅草坪前下车。陆霄没有戳穿她和男朋友约会,她也没有曝光他在酒吧里打架伤到了胳膊。
你一言我一语地编出“在路上偶尔遇见了就一起回来”的蹩脚故事。
整个周日,难得的没有聚会没有访客,只有他们两个。
夏棠还记得拎着药箱去监督他给伤口换药。
这一天天气很好,阳光透过窗户,照过胡桃木的书桌,一格一格落在柔软的米色羊绒地毯上。她低头认真给人涂药。
哪怕不遵医嘱地洗了澡泡了水,伤口还是在缓慢愈合。皮肤是象牙白,手臂捏上去,有微微的热度。
陆霄垂着眼,睫毛漆黑纤长。女生头顶有两个发旋,日光下有毛茸茸的碎发,脸颊像熟透的水蜜桃。
口袋里的手机在响,夏棠看一眼,全部给摁掉。
林业发了一天的消息,解释和道歉。
他也不是很坏的人,只是个一点也不适合跟她谈恋爱的人。
办完校庆之后能和好如初,不代表以后都能和好如初。他们的交情只有那么一点,摔碎过一次再拼拢也是破破烂烂的模样。
这就是恋爱最讨厌的地方。
“可以了。”陆霄开口说,眉毛微微压着,抽回手,“剩下的我自己就能来。”
他把纱布粗暴草谁地卷在手臂上,撕下胶布,草草贴好。夏棠觉得敷衍了事,陆霄抬眼:“你能做得更好?”
事实证明她不能。
最后撕下来重新裹的纱布还是歪歪扭扭。
夏棠泄气,顺带着嘴硬:“很不错了好不好。”
抬眼,却看见他海水似澄黑的眼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