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更在后天。
么么哒。
根据评论区疑问,补充一下解释。
①、设定里是有补刀的,属于防卫过当。
这方面我是参考过几个过失杀人的案例,查过一些条款(毕竟不是法学专业的)
我国法律关于正当防卫这一块的条款规定的很好,但实施的时候特别严苛,就是别人打你,你只能还击一下,要是对方被打退了,你还多打了一拳,立刻就变成了互殴。
之前那个微博上‘龙哥’正当防卫杀人案,要是没舆论压迫,也是要坐牢的。但现实中,有几个龙哥能被舆论曝光呢?
而且龙哥案例在19年(还是18年来着?),但文中设定的是2012年的背景,那时候连微博都没有出来呢……
虽然很无奈,但目前的规定就是这样。
法律条款是不太健全的。
那那种情况下,黎青把人打退了,是不可能不补刀的。补刀基本就成了互殴了。他毕竟也不是超人,一击就能致命。
②、黎青这里是满了十四岁,不满十六,可以负部分刑事责任了,所以才要坐牢。
不满十四岁,杀人放火□□,什么刑事责任都不用付的。
我个人不太愿意让主角那样,有种占年龄便宜的感觉。虽然是算是正当防卫,但是他当时是伤了很多人的,还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另外,这里并不完全是事情全貌,后头还会有对这件事情的其他人物口中的交代的,要给情节施展空间嘛,么么哒。
第21章 小坏蛋
见尚阳笑了,黎青终于松了口气,敲了一下尚阳的额头,好啦,别闹脾气啦。这么大个人了,被人说一两句就生气,跟小孩子似的。”
被敲了一下,尚阳惊奇地盯着黎青:“班花,你居然会和人开玩笑?”
“不对,班花你居然敢敲我的脑袋!”
“咳咳——”被点破了自己的手欠,黎青有点儿不好意思,端着饭菜,一本正经地装无事发生,“别说那些有的没的。碗筷已经摆好了。再不吃饭就要凉了。”
“……”尚阳终于确定了——
——‘家’就是黎青的解封地,只有在这儿,他才会袒露出真实的自己。
一个脸皮薄但爱笑爱闹的十七岁正少年。
不过——这也不是班花敢造反欺负他的理由!
“好啊!班花你居然胆敢造反摸老虎脑袋!”尚阳撸起袖子就扑了上去,双手勾着黎青脖子,挂在了黎青身上:“看朕不好好给你个教训看看!女人的腰,男人的头,能看不能摸不知道吗?”
黎青正端着一盘麻辣毛豆,被尚阳一扑,弄得差点泼了,伸长了手好容易稳住了,连躲带闪:“别闹别闹,菜快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