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献也拿出了杯子喝水,听到程素的话,他头都没抬:“这里时间不走的,不论是手机还是表,都不走。”
他将左手伸到程素身前,衣袖随着他的动作向上缩,露出一截漂亮的手腕。
手腕上并不是年轻人更喜欢的智能手表或者手环,而是一块漂亮的机械表。现在表盘上的金属指针停在11点的位置。
“昨天上午十一点,红月出现的时间。”
也是雾彻底散去的时间。
程素在心底补充。
“继续走吧,大概还有十分钟就到了。”陆献已经讲水瓶放回了包里。
接下来的路程两人都十分沉默。
程素的沉默一是因为累了,二是在想事情。她已经想了一路,但还是没有得出结果。
刚才的那个少女好眼熟。
更准确地说,是她身上的那套衣服好眼熟,麻棕色的布料,上身是斜襟短袄,下身则是百褶长裙,褶子打得粗糙,也不均匀,穿在身上微微炸开,像个梯形。
明明刚才距离那么远,只能看清轮廓,但现在程素回忆起这身衣服,上面的细节却很完整,就连裙角绣的桃花,按歪歪扭扭的针脚都清晰可见。
唯独穿着那身衣服的人,无论程素怎么努力,始终都看不清她的脸。
而陆献的沉默,程素想,大概是他的体贴。
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程素已经发现了,陆献是个非常有分寸感的人。
她微微有些气喘的时候,陆献就提出要帮她背包,但她觉得没走几步就连包也背不了,实在是有些丢人,于是拒绝,陆献没有坚持。
直到程素没有办法保持之前的速度,渐渐到了他身边,他才略显强硬地将包转移到自己身上。
“我们走快一点吧。”
这个理由程素自然不好拒绝。
但陆献并没有加快速度,相反,为了照顾程素的体力,他还慢了几分,完美配合着程素的节奏,不论她是快还是慢,都精准地走在她身边,也精确地保持着合适的距离——不会离她太远,也不会太近。
人在疲惫的时候,对方向的掌控能力会变弱,走着走着,程素偶尔会朝他的方向微微偏移,这个过程很缓慢,她自己都要等到偏得太厉害的时候才能发现,但两人的手臂却从来没有碰到过。
要不是余光能看见陆献的身影,程素几乎都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或许是因为休息过一次,接下来的路程并不算累,十分钟也比想象中更短暂。
祠堂就在前方。
平时没有事要办的时候,祠堂都是关门落锁的状态,程老二的丧事虽然还有最后一个步骤没有走完,但短时间内没办法继续办,所以当天傍晚祠堂就关了。
但此刻的祠堂灯火通明,昏黄的烛光从木窗的缝隙中透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