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数多了,张未然也看出了究竟。他来找郑旭谈话,说许千山这人不错,你别针对人家。
郑旭没说话,视线瞟到吧台:“针对什么?他不是还来么?”
“那是人家喜欢。”张未然无奈道,“千山真心喜欢你,还有醍醐。”
郑旭当即就冷笑了一声。
张未然知道他那个讨厌歌迷的怪癖,立刻改口:“看我面子,行不行?千山是我学弟,照顾,照顾一下。”
郑旭确实得卖张未然这个面子。
郑旭第一支乐队叫在轮下,两三年前红红火火,京城里数得上名字,演出费比现在高。在轮下当时的卖点是神级吉他手和神经病主唱,结果他俩意见分歧,在轮下拆了,主唱郑旭意气出走,蹉跎了半年多,找了两个新人贝斯和鼓组起来这个醍醐乐队。直到如今他们都没有合适的吉他手,临时找朋友凑合,仨俩月一换,其中就换到张未然一次。
要郑旭说,张未然水平真的一般,但品味很好。他牵线搞的东西虽说有些老滚看不惯,抛开成见只看作品质量,确实是过硬的。张未然活动多,忙,没在醍醐留很久,倒是很欣赏这个神经病乐队。郑旭揭不开锅的时候,是张未然出手帮忙找的这个酒吧驻唱的活儿。
郑旭欠了张未然人情。张未然不开口就算了,现在人家都打招呼了,又不是什么麻烦事儿,只是让他帮忙照看一下许千山,郑旭也就捏着鼻子应了。
下个周末许千山再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的待遇变好了。郑旭还是一眼一眼地扫他,但不再瞎唱了,就正正经经唱乐队新排的情歌。郑旭不愤怒了,周遭人都啧啧称奇,许千山却只觉得危险。郑旭懒洋洋的视线像芦苇,扫得他心头焦躁,又不能言说。他抿着手里那杯啤酒,不敢跟郑旭对视,只觉得这场地闷得头晕。
许千山闷得头晕,不喝酒了,郑旭就有意见了。他唱完他那一个小时,便下台等在了酒吧门口,要把许千山截下来。
北京的夏天是燥热的,白日里阳光像杀死细菌一样缓慢地杀死行人。只有到了夜里,城市才重新活过来。街头巷尾都是遛弯的情侣,被霓虹灯光照得面目模糊。郑旭没等多久就等到了许千山。
他早就观察到了,只有郑旭带着醍醐乐队唱全场的时候,许千山会跟全场。如果是郑旭自己唱,许千山听完他那个小时之后,也不会趁着别的歌手来调设备的时候走人。他会再留一首歌的时间。不管调试时间多长,不管唱什么,他都会留一首歌的时间。实在是礼貌过头了,郑旭有时候真想怂恿下一支乐队唱平克·弗洛伊德的《回响》。
郑旭抽着烟,心里估算着时间。十几分钟后,他从阴影里站出来,把许千山截在来来往往的情侣人流间。
许千山明显没料到这出。他看到郑旭向他走来,吓了一跳,左右张望着试图找到郑旭的目标。郑旭越靠近,他越是僵硬得厉害。郑旭能看出许千山害怕。不好意思,这刚好就是郑旭对他感兴趣的一个原因:你都这么害怕了,怎么非要来、非要留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