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节(2 / 2)

    供销社的售货员也认识这些孩子,能自己拿钱出来买东西的,基本上都在这个胡同住着,家里的条件都不差。

    “这种是小烟花,拿在手里点燃后有七彩的光。”

    “那我们就要这个。”

    “你给我拿一盒鞭炮,在拿一盒小烟花,一共多少钱?”

    “小烟花一毛五,鞭炮一毛,一共两毛五。”

    季明圆迅速把钱付了,就跑了出去。

    “绵绵妹妹,你看我给你买了女孩子玩的——小烟花。”

    这话一喊。

    在不远处背着背篓捡煤核儿的林兰兰,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名字。

    毕竟,沈绵绵可是在漠河啊。

    她怎么会出现在部队?

    她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就见到绵绵被几个穿着体面干净的小男孩儿。

    众星捧月的围在中间。

    林兰兰呆了下,沈绵绵怎么在这里?

    雪花提着火钳,背着小背篓,快速的跑了过来,“兰兰,兰兰,你在看什么呀?”

    林兰兰没说话。

    雪花好奇地看了过去,就见到不远处的那群小孩子。

    她眼里闪过羡慕,“你才回林家,不认识他们,我却是知道的。”

    “他们都是这个胡同里面的孩子,不用捡煤核,还有书可以读。”

    去年冬天,她就是在这里捡煤核,遇到了一个好人给了她买烟钱,用着那剩下的钱,她买了药,救活了奶奶呢。

    林兰兰知道的。

    她陷入了回忆,她认识那几个男孩子的。

    或者说,她认识那几个男孩儿未来的样子,他们是季家人。

    未来的成就,更是一个比一个厉害。

    就拿那个问绵绵要不要烟花的小男孩来说,他将来做生意很厉害,而且做的还是垄断的生意。

    还有前面那个,她依稀能够从对方面容上,看到几分熟悉的样子。

    那个好像是叫季明青,他是季明远的弟弟,小时候虽然荒唐了几分,但是长大后却像是突然开窍了一样。

    一下子堪比季明远,甚至比季明远还优秀。

    还有另外一个叫季明侠的,他八十年代中期去了南方做了房地产。

    这些人——

    在未来都是割据一方的大佬。

    而现在——

    却齐齐的围着绵绵在转悠,哄着她,问她玩不玩,吃不吃。

    这让,林兰兰心里难受的要命。

    明明这些好日子应该是她的啊。

    和季家关系走的近的是她,成为季家干女儿的也该是她才对。

    怎么就成了沈绵绵?

    而她却被林家人,送回了本家,她的亲生父母家一点都不好,住在大杂院,巴掌大的地,却住了十来个人。

    而且,她兄弟姐妹一共有七个,她又是半路回来的。

    根本没人喜欢。

    她从林家带回来的漂亮衣服,都被她妈给没收了,剪烂了,说是布料好,给家人一人做一个裤衩子。

    林兰兰当然不愿意,但是她反抗没有有。

    在那个家,大家只有冷漠,大家第一要义是求生存。

    先活下去,再去谈感情,谈亲情。

    林兰兰接受不了,但是她不接受不行,她才回来几个月,她妈就给她安排了任务。

    每天出门捡够五斤煤核,就是好条件人家烧剩的蜂窝煤心。

    别人不要的,他们却能捡回去继续用,这样就能剩下买蜂窝煤的钱。

    穷人家都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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