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什么东西?”云渺想起昨天对方说要带他打猎,满不在乎道:“如果是小狐狸的话,我已经有了。”

什么?

原来小郡王还是想要赤狐吗?他怎么那么笨,猎什么笨得要死的臭狗熊,去抓只狐狸不好么!

“……不是狐狸。”秦逸伸手在怀里摸索一阵,最后掏出一把匕首缓缓递过去,刀鞘上犹带着残余体温。

身后跟着的一众侍卫见状,忙上手拦住,却被云渺嫌弃一惊一乍赶开了。

从小见惯了御赐之物的小郡王,其实并没什么特别想要的礼物。往往想要的,他还没开口就有人捧上来,而开口都要不到的,就是旁人不敢给他的。

比如刀枪剑戟,旁人家的男儿玩腻的东西。

云渺接过匕首,将其对着阳光细细观赏,像个得到了新奇玩具的孩子。

这匕首是陪嫁,因此做工很是小巧精致。和田玉作柄,雕刻成玉兰花形上有如意云纹。鞘为木质,外包金,錾五色宝石并云鹤暗花纹。日光下流光溢彩,极具佩戴赏玩之妙。

然而拔开刀鞘,钢制刃峰寒光猎猎锐利无比,堪称剑气夺人。

无论是否善用兵器,都可看出这是一把劚玉如泥的传世短匕。

危险却极具美丽。

云渺喜欢得紧。

在一众死物中,这把匕首真是送得最合他心意。

小郡王这回长久地望向秦逸,桃花含情的眼睛在笑,艳若含丹的唇也在笑,笑意将那冰封湖水也尽数消融了。

秦逸就要心甘情愿溺死在这片湖里。

一个人怎么能笑得那样漂亮,那样合他心意。要是肯再亲一亲他,该有多好?

秦逸简直不敢再想下去。

“我给你把这匕首佩上吧。”

“好!”云渺毫不犹豫脆生生地答应,但还是担心伤了自己会连累护卫的人,问道:“戴在哪里比较好呢?我只图个好玩儿,要是划伤就没意思了。”

“别在腰上,既漂亮又能防身。”秦逸长腿一迈跨下了马,上前道:“我来弄,保准不伤到小郡王一根汗毛。”

秦逸一双大手探进披风,恰到无误地揽住那截细腰。云渺怕痒,轻轻躲了躲却还是在对方手中。

终于实实在在触碰到心上人,可秦逸满脑袋绮念却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个念头。

冬日里穿得厚,怎么腰还这么细?简直一掐就折,他的渺渺好可怜。

越是这么想,秦逸手上的动作就越轻,轻到仿佛在故意挠小郡王痒痒。

结果就是匕首别了半天还没好,还让云渺痒得泪花四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