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节(2 / 2)

天汉之国 安化军 4714 字 4个月前

有错必罚。实际真正有了错,要套什么规定,惩罚到什么程度,必然有模糊空间。掌握着模糊空间的是主官。跟奖励一样,主官可以凭自己的好恶,严罚某些人,而放过某些人。

更不要说最高的掌权者,一样有自己亲信,有自己喜欢的人,有自己讨厌的人。为了能够牢牢掌握权力,能让自己如臂使指,甚至让自己拥有法外之权,会建立小集团。由这个小集团生发出来,形成各种利益群体。再优秀的制度面对这种局面,也就形同虚设了。

政治其实很简单。简单在道理清楚,做法简单,古今中外不知道多少例子可以参考。政治又非常复杂,复杂在层级众多,利益纠葛,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人很难放下自己的私心。再合理的制度,一旦套到自己身上来,便十二分的不舒服。掌权的人总是希望用制度约束别人,不能约束自己。你这样想,下面的人同样也会这样想。最后制度执行下去,与预想的天差地远。那个时候又报怨,制度不完善,没有合适的人才。

王宵猎最终明白,要想政治清明,最重要的就是从自己开始。自己不能坚持遵守制度,什么样的方法都没有用处。只要自己遵守制度,赏罚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有功就赏,有过就罚,只要真正能够做到,复杂的政治也就简单了。

我们总是认为自己太聪明,可以想出这个办法,那个办法,可以用这个人,不用那个人,可以奖励这些人,惩罚那些人,有无穷的手段。可事实上只要不从自己做起,这些手段都没有用处。

王宵猎跟陈与义说,一切从自己做起。定的制度,只要有自己违犯了的,一定要指出来。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王宵猎不会推托。在自己之下的,只要违犯制度的,必须要接受处罚。

看了看陈与义,王宵猎心中无限感慨。没有这个保证,陈与义不会安心接受这个职位。这个世界上没有傻子。想自己高高在上,又想让手下忠心自己,哪有那么多好事?以为给别人官爵,给他们更多的钱,让他们的子孙也做官,甚至让某些人加入自己的小集团,就能够收获人心?想的太多了。只要等到条件合适的时候,再是忠诚的人也会背叛。

王宵猎跟陈与义说,我不需要你立军令状,不需要你的豪言壮语,更不需要你抬着棺材做官,只要你严格监察,按照制度做事就足够了。

豪言壮语有什么用?王宵猎记得,有人说自己抬着棺材做官,前面是地雷阵也要闯过去,最后又怎么样呢?有人觉得泪流满面,以为遇上了青天大老爷。实际上就那么回事。

从自己做起,严格执行制度,才能够保证政治的清明。除此之外,各种各样的手段、花样,不管是厚黑学,还是利益集团,还是密室政治,政治联姻,都不足以保证政治秩序。

总有人以为,自己格外聪明,格外能干,甚至格外心狠手辣,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自己就一定能做到。自己掌握权力不算,还要高高位于制度之上,不受约束。不仅是如此,还想着千秋万代,子子孙孙都掌握权力。哪怕世界毁灭,自己家不能有任何衰退。 不说周天子,秦始皇一统天下,就想着万代传下去。自己做始皇帝,儿子二世,孙子三世,一代一代一直传到万世。结果呢?秦二世就亡了。后边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不管是贵族还是世家,莫不是如此。就连天上的太阳都不是永恒,更何况是人呢?

见没有人说话,王宵猎朗声道:“这一套制度,从我开始,必须严格执行!有人违法,就必须受到惩罚!有人立功,就要受到奖赏!若是掌权的人赏罚不公,就是失职!天下人的眼睛不是瞎的,不要想着你做的事没有人知道,就无所畏惧。仿镇抚使司的司令部制度,以后的政事,条例之外,除特别授权,也要开会。凡是开会,必有记录。主官做决定,参与会议的人员必须说出自己的态度。这些会议记录有专人负责记录保存,一般为掌书记。任何人不得销毁、涂改会议记录,原件必须要保存下来。有违反此项制度的,立即革除官职,由监察衙门问罪!对这一项制度,大家好好记下来!”

说完,王宵猎扫视了一眼众官员。加重语气道:“作为官员,要为我们的职责负责。又想要行使权力,又不想承担责任,不可能的!官府的公文,除非制度规定多长时间销毁、储存,都必须完好保存。庆历年间,苏舜钦监进奏院,卖故纸宴宾客,被革职为民。这件案子,因为牵连到庆历党争,过后多年依然议论纷纷。诸位以此事为戒,不要做出这种事来。做官就好好地做官,要宴请宾客,回家设宴去!许多人说因为一餐饮食,而废一士大夫,为苏舜钦觉得不值。要我说,如果士大夫都是这种德行,还凭什么受到朝廷优待!放浪形骸,凡事不拘小节,这些都没有什么。但在公事上,必须事事小心!”

说到这里,下面就有人面色大变。苏舜钦一案是北宋的著名公案,因为判罚太重,又牵涉到了庆历党争,案发时就议论纷纷。因为苏舜钦是范仲淹举荐,杜衍女婿,而后来范仲淹极受尊重,许多人为苏舜钦喊冤。实事求是地说,对苏舜钦判罚确实重了,但绝不是什么冤案。这件案子,可以看出来当时的士风多么放浪无度,这些士人眼里政事如同儿戏。

士人怎么样是个人性情,王宵猎无意干涉。但官员就是官员,必须要有规矩。不为钱所累,不想赚这份薪俸,大可以不当官。当了官,就必须谨言慎行。

看着众人的神情,王宵猎道:“要做官,就不要有小聪明。做官的,要讲大智慧。要为国立功,为民造福,而不要只想着自己的风花雪月。给官员比较高的薪俸,让他们公事之外,可以放松心情,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比较高人要求,让他们在公事上处处小心,不要误了公事。”

说到这里,王宵猎看得出来,下面的官员已经人人悚惧。便不再多说,道:“今天就说这些,诸位先在襄阳住下来。这几天,由镇抚使司参议陈求道、陈与义与你们一起,讨论州县条例,以后要如何做事情。讨论精熟,诸位再回到治所,讲给其他人听。散了吧。”

众人纷纷散去,没有人说话,场面有些寂静。一阵凉风吹来,吹在身上,有些凉意。王宵猎猛地打了一个哆嗦,突然发现,秋天已经来了。

看着离去的众人,王宵猎突然觉得这些人好远,仿佛与自己不是处在一个世界。一时恍惚,自己好像是这个世界之外的人,看着这芸芸众生。

这个时候,突然又想起了大决战的那个面画。战那个时候,有多少人认为是找到了救国救民的道理?又有多少人认为是找到了真理?有多少人只是要救国救民,又有多少人愿意为真理奉献终生。

最终决定从自己做起,对政治严格管理,王宵猎便就受到了这段记忆的影响。

总有人觉得自己聪明,认为旧中国不必如此拯救。如果让你回去,你会怎么办?许多人会选择做军阀,发展地方,买枪买炮,甚至造枪造炮,发展起来了一统天下。甚至做皇帝,只要自己预知世界的大势,抢先一步,中国必然重新崛起,成为世界大国。这条路太苦,最后还未必是正确的。救中国而已,何必要吃那么多苦。

但如果最聪能干的国人,呕心沥血,用尽了所有聪明才智,才只能走那条路,要什么样的神仙人物,才能更容易呢?甚至更有人,觉得自己要做李鸿章,做那些被打倒的人。觉得以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的地位,就足够了。而且救了中国之余,还不耽误自己享受。

想到这里,王宵猎叹了口气。其实答案没有那么多,就一个而已。要想成功,先要放下自己。认为自己聪明,只是因为自己其实不聪明,并没有其他。

第353章 富平大败

进了王宵猎官厅的院子,正看见汪若海、邵凌和牛皋三人在前面。陈求道快走几步,低声问汪若海道:“前日镇抚刚刚才给州县官员讲了话,现在他们还在襄阳忙碌。今天什么事?这么急找我们来?”

汪若海道:“富平大败!金军正席卷关中!”

陈求道和陈与义听了不由大惊失色。张浚带二十万大军,发檄文向金军挑战。虽然王宵猎的态度不信张浚能胜,但谁也没想到会大败。

进了官厅,只见王宵猎倒坐在椅子上,头靠着椅背,手中拿着一份公文。五人进来,王宵猎好似没有听到,看着桌子不言不动。

清了清嗓子,陈求道上前,拱手道:“我等遵镇抚令,前来听命!”

王宵猎的姿势没有变,只是道:“坐吧。”

五人分左右坐下,一边的士卒端上来了茶水。

过了一会,王宵猎突然道:“在富平,张枢密所率二十万大军,不到一天就被金军击溃。现在,金军一边进逼邠州,一边席卷关中各地。张枢密集中川陕钱粮,想一战功成。现在钱粮为金军所得。接下来的几个月,金军钱粮尽有,可以全力进攻。你们说,西线会如何?”

陈求道道:“关中二十万大军,纵然一时吃了败仗,想必能很快集结起来。”

王宵猎摇了摇头:“不要有这种幻想。富平一败,全军溃散,二十万大军已如明日黄花。张枢密终究不是带兵的人,面对这种败局,并不知道怎么办。收拾溃军,是那么容易的吗?”

汪若海沉声道:“镇抚的意思,关中已经不保了?”

王宵猎直起身子,点了点头:“关中已经丢了。现在只能祈祷,陇右和川蜀不要出事。特别是川蜀地区有大山阻隔,希望有良将能据险而守。”

陈与义道:“张枢密二十万大军,怎么可能一天溃散?”

王宵猎叹了口气:“我在这里想了很久,实在是想不出来。二十万大军,纵然是传军令,一天想传遍全军都不容易。怎么就一天溃散了呢?说到底,还是军队本身有问题,不仅是金军太强。”

富平大败,是两宋之交宋军的最后一次大败仗。此战之后,宋朝丧失了所有北伐的进攻线路,只能偏安江南。接下来的几年,金军全力进攻川蜀,只是突破不了秦岭天险,给了宋朝喘息之机。 这场败仗,张浚战前轻敌,战事指挥过于轻率,战后处置又不甚妥当。一战把宋军最后的一支野战大军丧送,又失了关中要地,罪责不轻。他是力主抗金的大臣,让主战派受到的打击不小。很多人评价张浚志大才疏,与这一次失败关系很大。

实事求是地说,这个时候宋朝二十万大军的战力并不比金军十万强,但也弱不了多少。如果能够妥善指挥,合理使用兵力,金朝占领陕西并不容易。张浚的指挥失误,让金军轻松得到了关中要地。

把手中公文放下。王宵猎道:“我估计,陕西兵马已经无力抵挡金军。接下来的几个月,金军可能会全力进攻陕西五路。除了陇右的一些州军由于过于遥远,可能守住,其他地方很可能不保了。占领陕西之后,金军必然会试着进攻川蜀。”

lt;div style=quot;text-align:center;quot;gt;

lt;scritgt;read_xia();lt;/scrit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