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身上摸了摸,掏出了卡片,自己开了门。
“我到家了。”
进了房间就准备关门。
朗月却是手脚灵敏地从门缝中钻了进来,关上门才说:“金闪闪,我们解散了哦。”
“对啊,解散了。”
“你之前答应过我的。”
我假装失忆:“答应过什么?”
“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却翻起了旧账:“之前说了借给你一天,你得先还了在说。”
没有被酒精深度灌溉的脑子却是较起真来:“那我们一共会有多少天?”
她站得离我很近,哪怕酒精麻痹之下,我对周遭的感知都变得没那么敏锐,却依旧能清晰感受到朗月的呼吸在我面前灼烧。
很热,热得我心慌。
或许是逃避这段感情逃避地太久,导致当这一天来临,我依旧觉得自己没有做好和朗月谈恋爱的准备。
“闪闪。”
她常常这么叫我,有时候叫我“闪闪”,有时候连名带姓叫我“金闪闪”,但从未有哪一次叫的如此百转千回,带着鼻音,像是在撒娇。
“金闪闪,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酒精会加速心跳,可我却明白自己此刻似是要从嘴巴里蹦出来的心脏是为什么而加速跳动。
我确实喝得有点多,靠着门口的柜子没站多久照样腿软,顺着柜子向下溜,最重坐在了地上。
朗月怕我摔着,一直用手扶着我,等我坐在地上她也跟着坐下。
“我知道酒后并不是适合表白的场合,可我不想等了。”
她将我的手攥在手心里,攒得很紧,语气像是在撒娇,又有些委屈。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一眼便沦陷。
所以借着酒意,将眼睛闭了起来。
她看出我在耍赖:“我知道你现在这个状态不算喝多。”
她明明在表白,可我心里却是在想,完蛋了以后不能装醉骗小孩了。
她当然不知道我内心想法,见我不回答接着说:“我知道就算我现在说了这些话,你明天起来也都能记得。”
“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哪怕只是一个晚上。”
房间里灯很亮,闭上眼睛眼前也不会是黑暗,相反,我的眼前像是发着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