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琳放下手,指腹上的墨汁令路易久违的发窘。
他方才捏鼻翼时,无意间用了那只沾上墨汁的手,连带着鼻尖上也多了两道黑点,也难怪她没一点儿认真讨好的样子,那张如同晕了妆的脸,着实散发不出威严的气势。
像是为了遮掩,路易轻咳了声,“让你离开寝殿,在皇城内随意走动,已是我最大的限度。”
“限度又不是不能拓宽,”伊芙琳提起裙子,伸出一只脚,漂亮的指甲在光线下闪过一道光弧,“给我上道轻巧点儿的链子,我要去叫人准备马车了。”
她现在对于自己被束缚的境况,越来越如鱼得水般的自如了。
“啧,该死的顺从……”都是假的!
他咒骂着,从侧边的抽屉里,拿出金钥匙替她开了门,又取下衣服上用作装饰,固定玫瑰胸章的链子,绑在了她的脚踝上,虽不能迈大步子,倒也不至于被磨损了脚踝。
“叫弗朗驾驶马车。”
几乎哪儿都能听到这个名字。
“我会的。”尽管她觉得这算大材小用了。
弗朗已经从暗处出来,替她开了门,出门前,她转过头,对准备给文书盖章的路易说道:“换成蓝色的火漆吧,那位下臣,下一次会做得更好。” 象征着杀戮的红色火漆被一柄小刀刮掉,替换成了蓝色,再盖上新王的图徽,他不屑轻哼,“我总要证明她是错的……”
现在这个点儿去集市已经晚了,到了晌午,街上的行人都回了自家吃午饭,皮耶鲁也应该去某个奶制品的店家,闲聊午睡了。
马车走到街上,伊芙琳才有了回到德罗索的感觉。
她同路易的再见面,到束之金笼,皆在那场雅达哈之外的灵谷战场上,他似乎在更早一点儿见过她,他生着她没认出他来的气,也就没有给她再见雅达哈的机会。坐着金笼回皇城的时候,她的眼睛上绑了一层深色的厚纱布,亲切的人民见到了她的可怜,她却没有办法安抚他们的不安。
这次出行,也算是让各位知道,她还活着,并且没有缺胳膊少腿儿。
马车后面跟着更长的队伍,皆是明面上护送她的骑士,属于路易一贯奢侈的作风。周遭的人群都围得远远儿地看,看久了,时不时走上几步,做出一副忙碌赶路的模样,心里暗自为圣女的安全欢喜。
行到一半儿,一个小孩子闯了出来,直直奔向马车前方,缰绳拉扯,马蹄高抬,白马发出一阵绵长的嘶鸣。
后面的骑士即刻拥上前来,将人群疏散开,高大的骑士们立成两堵人墙,挡住了外人的大半视线。赶车的弗朗刹停马车后,拔出了佩剑,势必要见血,若不是因为拦车的孩子年岁太小,他刚刚可能就直接碾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