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一直以来追求的,在辽阔的草原上(虽然四周并没有草),于千军万马之间纵横驰骋。
王谧的耳中,刘裕的呼喊渐渐的传达到了。但是,他完全不理睬,目标就在前方,一枪一个,这样过瘾的事情,他岂能放弃。
根本舍不得!
装填了火药之后,王谧举起了火引子,轻轻一点,然后,他就指向了自己的目标。
那个目标,他早就选好了!
正是战阵中唯一穿着全套将军铠甲,还头戴红缨兜鍪的杨壁!
擒贼先擒王!
没有人比王谧更加懂得这个道理。
千钧一发之际,王谧还将手枪的枪管挪了挪位置。
到底是先射人呢?
还是先射马?
马腿目标小一些,但是如果能打中,就可以亲眼目睹马腿一弯,杨壁跌落马下的惨相了!
射箭虽然不行,但是打枪,在大晋,王谧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就是这么自信!
轰!
砰!
“这……”
“这怎么就打出去了?”
一阵烟尘腾起,铅弹瞬间就窜了出去,根本就没有给王谧犹豫的时间。
某人这才想起,刚才太得意了,竟然一时忘记了,这手里的玩意,名字虽然叫手枪,可说到底,它也只是手铳而已。
只要火药一被引燃,铅弹就会立即窜出去,现在这种初级的手铳根本就做不到像现代手枪一样,瞄准与打枪几乎是同时进行。
虽然王谧一开始算是确定了目标,但是当他点燃了火药,再次对准目标,那目标却已经偏离了!
啊!
一声大喊,似乎是穿透了空气,竟然是传到了王谧的耳朵里,好像还挺清楚的。
王谧很惊奇,为这位受伤的士兵洪亮的嗓音。
是的!
当目标倒地,他才发现那头戴红缨兜鍪的杨壁根本没有受到伤害,还好端端的骑着马。
倒下的,竟然是他身边的一位骑兵,他打错了人!
啧啧……
真是遗憾呐!
王谧的遗憾还不止于此,就在他潇洒的放了一枪,打错了目标的这个时候,刘裕也追了上来,二话没说就把他拉了回来。
“这也太悬了!”
“快,保护王侍郎,我们回城去!”
“寄奴,我们怎么能就这样回去!”
“他们已经是散兵游勇,这个时候就应该乘胜追击才对!”王谧坚持己见,刘裕却也不肯退让。
“他们这一股军队,不过是来试探的,人数少,准备不足,前方南阳郡的规模要比新野郡大得多了,里面至少有守军两三万人。”
“我们现在带的兵马也不算多,就算是加上新野城里的士兵也是远远不足,贸然追击只会害了我军!”
“穷寇莫追!”见王谧还不肯死心,刘裕又拉了他一把,王谧眼珠一转,见杨壁跑的又更远了些,眼看着就望不到影子了,也只得作罢。
“好吧!”
“先回城去,还有好多事情要和桓将军他们商量。”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想到新野城里还对手枪队一无所知的众人,王谧就只得望着越来越远的秦军,奔向了相反的方向……
……
“稚远!”
“你终于回来了!”
“快,把铠甲解下,好好歇歇!”
王谧依言,除下了铠甲,一路跟随他来到新野战场的小将曾靖,赶忙接了过来。
“不必擦洗了,没什么血迹,还挺干净的。”
“是,属下遵命。”
曾靖快步离开,作为一名办事周到的属下,他应该把王谧的铠甲再重新擦洗一遍的,但是,曾靖却没有这样做。
一来是,这一身铠甲确实很干净,除了一些灰尘,几乎见不到任何血迹,连一个血点都找不到。
二来是,军人嘛,服从命令是天职,以曾靖的理解,在主将面前,不必表现的太殷勤,主将说什么,他照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