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个朋友吃完喜筵,估计喝了不少酒回家睡觉。傍晚家人去喊他吃饭时,没有叫醒。用手一摸,发现已经手脚冰凉,没有生命体征了。
这朋友一生嗜酒,自从二十多岁认识他至今,都没有改变过。不过他平时爱喝点酒,人却直爽热情,算是一个不错的人吧。可在他40出头时,就抛妻弃子,不说一声走了。这能怪谁呢?怪自己生活不检点啊!
两年前有一个广告商,曾经和我们公司合作过。有一天下午4-5点钟,他与财务核对完账目之后,说是要走了,回头向我挥了挥手,说声“再见”我也和他挥了挥手,让他慢慢走。第二天早上,我听老板说,那一个人死了。
原来,那天晚上他又到ktv应酬去了。据他的妻子说,到午夜2点多钟才回家,喝了不少酒,结果第二天早上去喊他时,也是手脚冰凉,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虽然这个朋友只是我们的一个广告商,但在短短的相处中让我感觉他为人还算可以,不大会计较得失。那一年,他抛妻弃子走的时候,也只有40多岁,真是好人短命啊!可这又能怪谁呢?为了生意,他经常晚上要应酬到2-3点,不是ktv,就是酒桌上。
上面两位朋友,都是吃酒误事的先例!如果没有酒,他们或许不会早死。但这酒,也可能不是直接的凶手。只因为喝得太多了,麻醉了神经,许多原有的病症发生时,不能被神经感觉出来,从而导致抢救不及时而死亡,这能说与喝酒无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