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宗主令,你想去那里都可以。”
洛谙接过令牌,挑了挑眉,凌绝壁竟然愿意放他出去了?
“我允诺你,两个月内不碰你,你尽可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什么事都可以?”
“不准跟女子走的太近,男人也不行。”
“好”
然后洛谙就拿着令牌堂而皇之的出了长华宫,他不想回安阁,那里太冷清,也不想重新开辟洞府,天魔宗里早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处,想来想去,还是凡间好,谁也不认识他。
……
这一天,赤水城来了一个少年,年纪看起来不到弱冠,长的却跟天仙似的,城中好些家姿色出众的女儿跟他一比,那就是癞蛤蟆跟天鹅的差别。
城里的人都在琢磨什么样的人家才能养出这么娇贵的公子哥,各种猜想层出不穷,连皇上的私生子都出来了。而作为议论中心的洛谙却并没有发现自己引发的sāo乱,径直去了城中人烟最稀少的街道,租了最角落的一家店面,取名一品轩。
两天后,店开张了,卖的是发簪,从材质木头到金银玉,款式从男女到老少,应有尽有,但是除了发簪,什么都不卖。
洛谙雇了两个小厮给自己看店,他一天什么也不做,就在二楼刻簪子。
因为款式新颖,做工精美,用料实在,洛谙的店很受城里人喜欢,很快就卖出了名声。
十里八乡都知道一品轩不仅首饰美,老板也美,于是有口味独特的富家子弟打上了洛谙的主意,想要把洛谙强抢入府供他们玩弄,但这些去了的富家子弟都再没在城里出现过。
于是又有人说洛谙是妖怪,是山精,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出众的容貌,而且去找他麻烦的人全部消失了呢……不管外界是褒是贬,洛谙每天都照常刻他的簪子,说起来他这雕工还是在堕魔谷学的,当时为了賺钱养活幼时的无名,洛谙刻了不少簪子。
两个月后,一品轩的门口出现了一名气度不凡的黑衣男子,小厮冬子以为是客人,自然的迎了出来。
“这位客人想买什么?”
“我找你们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