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2 / 2)

眼看时辰过得极快。

织雾只料想过了晌午后,再活动不了多久,今日的春猎就应当要结束了。

织雾听见身后的丛林有动静。

她抬起眼眸,却瞧见林子中一个虎背熊腰的身影。

起初织雾吓了一跳,待对方走近之后,她看清楚此人偏于成熟后的眉眼,难免诧异。

玄奎走出林子后他同样也看清楚了织雾。

他目标明确地朝她走来。

织雾惊诧之余,口中才吐露出一个“你”字,接着却被对方一把握住了手臂。

织雾发觉他所用的力气极大,她眸光愈发不解,“地厌,你怎么会在这里?”

若她记忆没有差错,地厌是桃花村里那个被当做狗驯养长大的少年。

如今对方竟生得这般魁梧,又出现在这里……

可玄奎却直愣愣打量完她后,将她直接抓走。

他如同狩猎一般轻而易举地捕获到之后,便直接回了山洞。

玄奎将人带进来,便推搡了一把,瓮声瓮气道:“去,你是主人的所有物。”

织雾脚下轻微踉跄,发觉角落里靠着一个男人,她人蓦地微微僵住。

地厌为什么会认为她是晏殷的所有物?

她并不清楚,晏殷曾私底下将地厌送去了培训过温辞与涂奚的暗卫营中培训过一段时日,可是无用。

地厌始终改变不了自己是一条狗的观念,索性也就不在勉强。

因而在地厌的观念里,摸头是对狗最好的奖励。

当初这个女人给主人下毒药,主人还摸她的脑袋,地厌当时便默许她是主人的所有物。

狗能记住一个东西的味道,无论那个东西外表包裹了多少层伪装。

可那个东西的习性、饮食,乃至个人习惯与生活所致的体香,都会让一个人的气息很难改变。

就像兔子变成了另一只兔子还是会喜欢啃萝卜,羊变成了另外一头羊还是会喜欢吃草,身上不管到什么时候改不了的草骚味。

又比如,织雾的确很喜欢吃裹了樱桃泥的点心,饮花露,叫眼下改名为玄奎的地厌嗅着气息都觉她只怕连着吃了七日都不止。

和从前的偏好几乎无差。

所以玄奎根本不需要记得她长什么样,只需要鼻子嗅嗅,就算她被包裹起来,被藏在石头缝里,都逃不脱狗的追踪。

织雾尚且没能意识到今日春猎场中有一群刺客闯入,且还惊险地差点得手。

她只是仍旧顿足在原地,语气微妙,“地厌,你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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